讓b級人做a級事
這是開發人才的一種成功做法。意思是讓低職者高就,目的是壓擔子促成長。我們的傳統做法是量才使用、人事相宜、什么等級的人就安排什么等級的事。讓b級人做a級事這種做法既不同于人才高消費,又有別于人才超負荷,比較科學,恰到好處,既使員工感到有輕微的壓力,但又不至于感到壓力過大,工作職位稍有挑戰性,有助于激勵員工奮發進取。
業績最佳時立即調整
這是一種打破常規的做法。人才成長是有規律的,人的才能增長是有周期性的,通常一個人在一個崗位上工作的時間以三至四年為宜。前三年是優點相加,后三年就是缺點相加。因此,經歷也是一種財富,與其給庸才不如給人才。適時地調整那些優秀人才的崗位和職位,對于他們不斷提高、繼續成長大有益處,這是造就復合型人才的有效方法之一。
評選優秀的比例必須達到70%以上
長期以來,無論是機關、事業還是企業單位,每逢總結評獎的時候,優秀的比例一般都在30%以內,實施公務員制度以來每年年度考核中定為優秀的人數一直控制在15%以內。這種做法似乎成了社會的慣例,得到了廣泛的認同。就在這樣一種社會背景之下,我們發現確有少數單位反其道而行之,他們每年年終評為優秀的人數始終保持在70%以上。經過深入了解后發現,他們的立論依據是:應當以多數人的行為為正常行為,把70%以上的員工都評為優秀,有利于激勵多數鞭打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