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道”。
中國歷史上的“道”有多種含義,屬于主觀范疇的“道”,是指治國的理論,屬于客觀范疇的“道”,是指客觀經濟規律,又稱為“則”、“常”。這里用的是后一含義,指管理要順應客觀規律。
《管子》認為自然界和社會都有自身的運動規律,“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春秋冬夏,不更其節。”(《管子?形勢》)社會活動,如農業生產,人事,財用,貨幣,治理農村和城市,都有“軌”可循,“不通于軌數而欲為國,不可。”(《管子?山國軌》)人們要取得自己行為的成功,必須順乎萬物之“軌”,萬物按自身之“軌”運行,對于人毫不講情面,“萬物之于人也,無私近也,無私遠也”,你的行為順乎它,它必“助之”,你的事業就會“有其功”,“雖小必大”;反之,你如逆它,它對你也必“違之”,你必“懷其兇”,“雖成必敗”,“不可復振也”(《管子?形勢》)。
司馬遷把社會經濟活動視為由各個個人為了滿足自身的欲望而進行的自然過程,在社會商品交換中,價格貴賤的變化,也是受客觀規律自然檢驗的。他寫道“賤之征貴,貴之征賤”,人們為求自身利益,“以得所欲”,“任其張,竭其力”,“各勸其業,樂其表,若水之趨下,日夜無休時,不召而民自來,不求而民出之,豈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驗邪?”對于社會自發的經濟活動,他認為國家應順其自然,少加干預,“故善者因之”,順應客觀規律,符合其“道”,乃治國之善政(《史記?貨殖列傳》)。
“順道”,或者“守常”、“守則”、“循軌”,是中國傳統管理活動的重要指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