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員工績效考核可以激勵內勤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內勤人員工作能力,下面是有關2016年度績效考核方案范本,歡迎大家閱讀!
2017年度績效考核方案范本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公司戰略目標更好的實施;為了建立和優化內勤人員管理、考核體系;為進一步激勵內勤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內勤人員工作能力;同時為內勤人員晉升選拔、職業生涯規劃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財務成本中心人員的考核管理。
第三條 考核管理的原則
1、 公開性原則:考核者要向被考核者說明考核的標準、程序、方法、時間等事宜,使考核透明化。
2、 客觀性原則:考核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當有事實根據,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3、 開放溝通原則:在考核過程中,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應當開誠布公的進行溝通與交流,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應當努力和改進的方向。
4、 常規性原則:考核管理是各級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職責,對下屬人員做出正確的評價,幫助下屬提高職業技能是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內容。
第四條 考核的權限管理
1、 考核者:考核的執行者為各級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間接上級、財務成本控制中心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考核者必須將各考核項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在考核過程中,考核者有責任指導、幫助、激勵被考核者的工作,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現和業績是考核者業績的重要體現。
2、 被考核者:包括部門經理、主管、職能人員(采購、倉管、安裝)、技術人員、銷售人員、操作人員(工人)。
3、 財務部:財務部作為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督促考核的實施,匯總整理考核結果,并負責考核申訴的組織處理。
第二章 財務成本控制中心人員薪酬結構
第五條 薪酬發放標準
1、按崗位職稱劃分:部門經理、主管、職能人員(采購、倉管、安裝)、技術(設計)人員、生產操作人員。
2、工資標準:采用年工資制,月全額工資基數的90%作為發放日常工資基數(12個月),月全額工資基數10%將依照年終考核評估結果按比例進行發放。
第六條 薪酬結構
1、 薪酬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補貼+月度KPI績效考核工資+臨時獎勵工資(管理補貼或一次性獎勵金)+年度BSC績效考核工資+其他(年終優秀員工獎勵)
2、 項目說明
(1)基本工資為:該項工資根據公司規定按照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公司會根據整體運營、市場的定位和發展進行年度調整。
(2)崗位工資為: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級別設置的崗位工資,依照公司規定按照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3)職務補貼為:根據相關崗位的等級職務劃分進行的補貼,依照公司規定按照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4)月度KPI績效考核工資:月度KPI績效考核,核算依據為《KPI績效考核卡》,本項考核為月底考核。
(5)臨時獎勵工資:臨時獎勵工資包含管理補貼和一次性獎勵金。
①管理補貼:公司對于管理業務成績突出、管理效果顯著的管理者提供管理補貼,該項補貼為非固定工資,由總經理及商務經理根據管理成績和效果臨時性發放,2016年度發放金額為200元。(管理補貼金額會根據公司發展狀況在下一個財年進行相應調整)
、谝淮涡元剟罱穑簡T工以介紹客戶或其他方式為公司帶來業務(利潤)者,公司將依據具體業務內容給予該員工一次性獎勵金,金額多少由總經理和商務經理視業務真實性及給公司帶來的營業額及利潤協商決定。
(6)年度BSC績效考核工資:
、倌甓菳SC績效考核工資基數:該考核工資基數與公司年度凈利潤掛鉤。實際年度考核工資基數=月全額工資基數的10%*相應系數。當公司利潤為虧損狀態時,該系數為0;當公司財年內凈利潤少于150萬(不包含100萬)時,該系數為0.5;當公司財年內150萬≤凈利潤<200萬時,該系數為1,當公司財年內200萬≤凈利潤<300萬時,該系數為1.5,以此類推。
②核算依據:根據年度BSC績效考核得分進行核算。
(7) 其他(年度優秀員工獎):
年度優秀員工選定標準:在公司任職或服務一年以上的管理人員及員工,在本職工作崗位能恪盡職守、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為本企業(項目或部門)的各項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并成為員工表率,堪稱團隊中的先進模范。
獎勵方式:旅游或購物卡或其它現金獎勵
發放方式:由商務部經理和公司經理協商申報,在年度績效工資發放月實施。
3、核算方法:當月應發工資=當月應發固定工資+當月應發KPI績效工資 +臨時獎勵工資
(1)當月應發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補貼)*當月實際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
(2)當月應發KPI績效工資=當月KPI績效考核卡得分*100%*當月KPI績效工資額
第七條 工資分配
工資具體發放指數參照2016年度工資標準進行。附表一
第三章 銷售中心薪酬結構
1、 按銷售職責劃分職務:銷售經理、銷售人員。
2、 銷售部門年度銷售任務:
3、銷售經理:
(1) 負責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銷售任務指標:2016年度銷售任務指標為回款額****萬元人民幣。
(2) 采用底薪+提成制:每月發放底薪3000元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補貼+月度績效工資);提成將依照月銷售任務指標實際回款額(未稅)按比例進行發放。
3、 銷售人員:
(3) 負責完成部門制定的年度銷售任務指標:2016年度銷售任務指標為回
款額****萬元人民幣。
(4) 采用底薪+提成制:每月發放底薪2000元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補貼+月度績效工資);提成將依照月銷售任務指標實際回款額(未稅)按比例進行發放。
4、 薪酬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補貼+月度KPI績效考核工資+提成工資+年度BSC績效考核工資
5、 項目說明
(1)基本工資為:該項工資,根據公司規定按照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公司會根據整體運營、市場的定位和發展進行年度調整。
(2)崗位工資為: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級別設置的崗位工資,依照公司規定按照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3)職務補貼為:根據相關崗位的等級職務劃分進行的補貼,依照公司規定按照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4)月度KPI績效考核工資:月度KPI績效考核,核算依據為《KPI績效考核卡》;年銷售回款額(未稅)****萬元人民幣。
本項考核為月底考核,考核內容以銷售部提交的考核確認表及商務部提交的考核數據為依據。
(5)月度銷售回款提成工資:該考核工資的核算依據為當月的回款額。
(6)年度BSC績效考核工資:該考核工資的核算依據為年度《BSC績效考核卡》。本項考核為財年末考核,考核內容以銷售部提交的考核確認表及財務部提交的考核數據為依據。
(7)年度業績考核工資:該考核工資基數與公司年度凈利潤掛鉤。實際年度考核工資基數=月全額工資基數的10%*相應系數。當公司利潤為虧損狀態時,該系數為0;當公司財年內凈利潤少于150萬(不包含100萬)時,該系數為0.5;當公司財年內150萬≤凈利潤<200萬時,該系數為1,當公司財年內200萬≤凈利潤<300萬時,該系數為1.5,以此類推。
7、核算方法:當月應發工資=當月應發底薪工資+當月應發銷售回款提成工資+其他(臨時性獎勵)
(1)當月應發底薪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補貼+當月應發KPI績效工資)*當月實際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
(2)當月應發銷售回款提成工資=當月回款提成比例*當月銷售回款率考核工資額
8、工資分配
(1)工資各項標準參照2015年工資標準進行。附表一
第四章 銷售回款提成辦法
一、 銷售人員銷售費用的計算分配:
1、 銷售人員按實際銷售回款(未稅)**%記提銷售費用,此費用包含:
(1) 銷售人員差旅費:須提前填寫上報差旅費申請單,按照公司差旅費申請程序及報銷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