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內不得結婚、不得生育……有些公司將諸如此類的要求寫進勞動合同,如果員工違反這些條款就將其開除。最后這些勞動合同都被認定為無效,公司卻不得不為此面對勞務糾紛的麻煩。那么,企業該如何避免出現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呢?
首先,商律師講解了勞動合同無效的風險。“注意《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其中包括合同的整體無效和部分條款無效。”她說,尤其是實踐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期內不得結婚、不得生育的約定”等等。
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三種: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那么該如何避免無效勞動合同?首先,要堅持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如一些勞動者法律意識不強,為了盡快謀取就業機會而默認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的違法條款;又或者有些用人單位隱瞞真實情況或夸大本單位的情況,誘使勞動者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有些勞動者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況與用人單位建立雙重勞動關系等。以上行為都會使勞動合同從簽訂之日就成為無效勞動合同或部分無效,其結果是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受到損害。
如果要簽訂明確、完整、合法的勞動合同。那就要做到主體要合法;意思要真實;內容要公平;不能違法。除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法定條款不能缺少之外,合同內容不能違反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商律師解讀說,意思表示不真實的表現形式主要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等五種。用人單位不可不告知單位的真實情況或夸大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誘使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要加強錄用前的審查,防止勞動者故意隱瞞本人的真實情況。
除此之外,商律師還提醒在座的HR要警惕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的法律風險。有些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的同時,出于多方面的考慮,要求勞動者交納保證金或押金,或者扣押相關證件,其實這種作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件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將面臨行政處罰和賠償勞動者損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