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超齡勞動者“因工”受傷誰負責相關文章,希望能幫到大家,更多精彩內容可瀏覽(yjbys.com/hr)。
已過退休年齡的超齡勞動者,因“用工成本低廉”為用人單位所青睞。但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那么,用人單位錄用超齡勞動者,雙方之間是什么法律關系?超齡勞動者“因工”受傷,能不能享受工傷?這一系列疑問,在江蘇省發生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中得到了回答——
今年55歲的鐘阿姨從農村到城里來打工,干的是清潔工。不承想在工作中發生交通事故受了傷,而這次受傷還讓她不得不面對一場與用人單位的官司……
“超齡勞動”
出生于1958年4月的鐘玉玲,是江蘇省吳江市的一名農村婦女,幾年前應聘到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一家公司(以下簡稱吳江公司)從事環境清潔工作。鐘玉玲吃苦耐勞,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公司安排,什么臟活累活,只要叫到她,她都毫無怨言地去干好,深受公司領導及同事的好評。
2010年12月7日,鐘玉玲已年滿52歲,超過了退休年齡,但吳江公司認為她非常敬業,希望她能繼續留用,雙方就簽訂了全日制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合同期限自2010年12月7日起至2011年12月6日止;綜合工資為人民幣1300元;吳江公司應當依法為鐘玉玲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簽訂合同后,吳江公司于2011年1月起為鐘玉玲辦理了企業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五險的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正常為鐘玉玲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工資雖說不高,工作也比較辛苦,但作為沒有一技之長的普通農民工,能夠找到一份這樣的工作,鐘玉玲感到很滿意,對單位領導也充滿了感激之情,在續簽勞動合同后,她更加賣力地工作。
意外受傷
可是,一場意外事故,卻讓鐘玉玲很不情愿但又不得不與效力多年的“東家”對簿公堂。
2011年7月7日下午,鐘玉玲打掃完主廠區后,見時間還早,就準備去馬路對面的另一廠區繼續打掃。可是,就在鐘玉玲過馬路時,一輛轎車急馳而來,她躲閃不及,一下子被轎車刮倒,重重摔倒在地上不能動彈。
事后,鐘玉玲被送往醫院。住了一個多月的院以后,她的身體基本恢復了健康。但由于年齡較大,受傷使她元氣大傷,已不能再從事繁重的清潔工作,只能停工在家休息,原本就不多的收入一下子又減少了很多,生活更加困難。
“雖然是在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但是,事故發生在上班地點,你可以向單位申請工傷賠償,要到一筆錢。”不少熟人熱心地提醒鐘玉玲,建議她去找單位。
于是,鐘玉玲找到了公司領導,希望能得到工傷待遇,沒想到她的要求遭到斷然拒絕。
2011年9月29日,鐘玉玲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但讓鐘玉玲意外的是,勞動仲裁委員會于當天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決定。
幾經詢問,鐘玉玲才明白,自己處處“碰壁”的原因,是因為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已經過了法定退休年齡,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無法明確。
“我在單位上班時受傷,這么清楚的關系,為啥不算工傷?難道算不算工傷還跟年齡有關系,上了年紀去工作就是非法的嗎?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合同就因為自己過了退休年齡淪為‘廢紙’?”鐘玉玲感到十分納悶。雖然想不通,但問題總得解決,可是,勞動關系不確定,勞動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自己的工傷就不能被認定,鐘玉玲不甘心就這樣放棄,決定通過訴訟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