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安排工作法(閑死法)
企業對想要辭退的員工調到獨立的無任務的部門中,不分配任何任務,并從組織上進行冷落,心理上產生隔閡,從而使員工離開的常見方法。
適用員工:高層員工
達到目的:素質較高員工效果好
法律后果:無
二、加大工作負荷法(累死法)
在單位時間內,交給想辭退員工一個根本完成不了的任務,一便考查員工的真實實力的方法
適用員工:能力強而品格差的員工
目的等級:效果好,但需要過程的心理暗示
法律后果:無
三、頻繁調崗法
頻繁給員工換崗位,讓員工無法適應新的人際關系與工作任務,造成心情情緒低落,從而離開的方法
適用員工:技術型人才,中層干部
目的等級:一定適合在勞動合同中沒有特殊職業約定的員工
法律后果:輕,但容易引起糾紛
四、陌生事業法
交給員工一個根本不熟知的項目,讓他在單位時間內完成,從而迫使員工離職的方法
適用員工:對公司有貢獻,但現在落后而居功的員工
目的等級:注意心理啟發
法律后果:輕,注意團隊影響
五、更改項目法
采用項目制(PM),約定如達不到目的,則整體項目離職的方法
適用員工:全體PM成員
目的等級:一定是全體成員離開,會造成部分優秀人員的流失
法律后果:中,提前約定最為重要
六、注銷公司法
公司管理一般會采用分公司制,分公司業績達不到公司要求,則集體分解的方法,一般大型公司都會采用此法
適用員工:大公司員工
目的等級:注意賠償
法律后果:中,國內員工一般需要適應,國外則非常常見
七、降級法(放風法)
對三次以上完不成任務的員工,一般采用降級法,降至員工的心理底線以下了職位,導致員工離職的方法
適用員工:中高層業績型管理人才
目的等級:對以業績為主的管理型人才作用大
法律后果:輕
八、退休法
又叫內退法,很多行業采用,達到一定的工齡,一次性補償費用,然后離職的方法
適用員工:普通型員工
目的等級:退休合同一定要有法律性文件
法律后果:中
九、家族理論法
引入現代企業管理理念,從而讓有家族背景員工離職的方法
適用員工:親戚型員工
目的等級:離職后會帶來管理風險
法律后果:重
十、政府調控法
通過行政干涉手法,讓不能符合要求的員工離開的辦法,適合于國營企業
適用員工:國營部門性企業
目的等級:一定要整體性調控,而不能留下管理型人員,政府要解決員工出路問題
法律后果:重
十一、約定法
員工工作時,己約定工作時間,如果達到工作時間優秀者,可以再續約,而不能達到的,可以離職
適用員工:任何員工
目的等級:注重法律性規定
法律后果:輕
十二、示弱勸退法
通過展示公司發展的難度,讓員工感到工作艱苦而離職的辦法
適用員工:戰友級員工
目的等級:真實的表述會有幫助
法律后果:輕
十三、員工請假法
有的員工為了主動離開,長期請假,最后導致公司辭退的方法
適用員工:己在其它單位上崗的員工
目的等級:公司應及時發現!
法律后果:無
十四、網站公布法
把犯錯誤的員工的法律認可的錯誤公布網上,員工離職時則取消
適用員工:容易出錯的員工
目的等級:建立誠信系統
法律后果:無
十五、任務法
特殊工作性質的員工,完成任務后拿到補償后結束勞動關系
適用員工:體力型員工
目的等級:約定為重要的因素
法律后果:中
十六、勞動合同法
一種正常的離職方法
適用員工:任何員工
目的等級:勞動合同的健全與制度健全
法律后果:輕
十七、違紀法
制訂合理嚴厲的制度,合理調整員工
適用員工:任何員工
目的等級:制度的法律化
法律后果:中
十八、直接辭退法
直接辭退員工
適用員工:任何員工
目的等級:根據情況解決
法律后果: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