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講起來千頭萬緒,講的人也不少。但在我看來,大多偏離大道。很多人講創業者融資,上手就是對立思想,防范意識,爾虞我詐。好像投資與創業,就是零和博弈,投資人賺的錢是從創業者的口袋里掏的(包括最近剛上市的某圖書網上商城老總),所以創業者必須也要壞,要學會如何壞方能成功。
其實創業者需要明確這么一個事實——投資人見的人,比創業者吃的米還多。指望靠微博上某些大佬或創業前輩的只言片語中提煉出精華武裝自身在投資人面前裝老練,無異班門弄斧,反而讓投資人看穿你的幼稚與不坦誠。更何況就我半月的觀察,微博上所謂大佬與前輩,大多不是投資初哥就是創業盧瑟。投資人當然不是慈善家,他們要賺錢,但創業者口袋里的那點錢,遠遠不能滿足他們貪婪的胃口。投資人的思路是,你是有前途的企業,我給你錢,你好好干,我們干大了去 上市,賺那些股民的錢。套用BOSTON LEGAL里我很喜歡的一句臺詞,That’s money rain,多拿創業者一點股份,連Wet都夠不上。
有創業者會問,那為什么很多團隊最終都被投資人坑得那么慘呢?這涉及到兩個層面的問題:
1、投資人為什么要坑創業者?
很簡單,利益最大化。
我剛才講到,投資人賺的大頭在于上市退出或倒手賣掉。但精如專業投資人,除了大頭,舉手之勞就能撈到的小頭也是不會放過的,只要成本收益的帳算得過來。所以投資人明明看好你的企業,但他會壓價,會分期,會配債,會對賭。投資人都會壓迫創業者接受苛刻的條件,這無關對錯。對創業者來說,只需要明白 一點,你對自己的項目有多少信心。如果真是一個好項目,投資人絕對不會因為創業者拒絕某些他提出的苛刻條件就憤而放棄項目。很多創業者因為信心不足,全盤答應投資人的要求損失慘重然后埋怨投資人,其實很幼稚。
舉個例子,我投的某網游企業,投資時我提出要對賭2010年業績,該企業負責人同意。臨近年底,為達到業績,該企業在其運營的游戲中大量促銷, 導致老用戶怨聲載道,企業聲譽受損。負責人對我抱怨說是我害他透支企業發展空間。我答,對賭是你同意的,如心痛,當初為何不降低對賭業績,少融點錢
這個例子說明,創業者永遠都有選擇的權利,只是很多人心太貪,又想拿錢又不想背責任——此等好事,哪里去找?
2、什么樣的投資人要坑創業者?
這個涉及PE業態,我將在另一個話題“投資業業態”里詳述。此處給出結論,三種投資人要坑創業者:
1、產業基金,如一些網游公司所成立的基金;
收購同行,因為不是拿去上市,無法享受資本溢價,所以產業基金給出的價碼往往低得可怕。比如互聯網產業,一家游戲研發企業,財務PE來投,往往 8倍以上(感謝博瑞收購夢工廠制定了行業底線,我們投資人可是很郁悶),而產業基金來收,5倍以內不說,分期付款不說,還拿走企業產品全球代理權。
扼殺同行,微博上的創業者多為互聯網行業,產業基金收下的團隊的歷程,想必不用多說。兼而有之者也不再費言。
總之,產業基金的錢,拿著絕對比財務PE難受得多,被坑的幾率也大大增加。
2、層級過分森嚴的大型基金,考慮同業面子就不點名了;
這個最具欺騙性,我就多說幾句。很多年輕的創業者認為,投資人越大越靠譜,看到那些之前投資過上市網游公司的的大機構,就心生仰慕。其實不然,有統計證明,此類機構的投資上市比,遠低于中小投資機構。
究其原因,不妨打個比方:一個老師教60個學生的班,和一個老師教5個學生的班,哪個班教出來的學生能力更強?大投資機構的模式,是博概率,重投前輕投后?错椖康臅r候眼光苛刻,一旦決定投資,撒手不再管——也管不過來,微博特別活躍的某張姓投資人自己聲稱一年看幾百個項目,怎么管后期?
但企業上市,投資只是其中非常初步的一步。
有好的業務,有錢,離上市其實還很遠。股權架構、稅務安排、關聯交易、股東身份、二輪融資可行性、企業管控、法律瑕疵、或有事項……這些上市時 會被刨根問底的問題,在初期解決代價很小,到后期甚至可能無法解決。創業者是肯定不懂的,要靠投資人。加之大投資機構,決策層與操作層離得太遠,溝通效率 低下,權責不明,導致問題頻發。創業者對談的基金代表人,名片頭銜動不動就是經理(PM)、董事(DM)、助理(VP),以為很牛很高端。其實真相不是這樣。
透露個行業小秘密,大多數時候,經理就是入行2年以內的學徒,負責寫報告跑腿,類似餐館的跑堂;董事一般入行3-5年,有一定專業能力,可以帶 隊,但不能決策,類似你吃飯發現湯里有蒼蠅后叫出來應付你的“大堂經理”;助理,一般是區域合伙人的副手,有一定話語權,但同樣,沒有決策權。真正有決策 權的人,肯定都是合伙人(GP),這個頭銜不敢隨便亂印的。不過大機構的合伙人,一般只在投資額超過1億人民幣或最后簽署投資協議的時候才可能出現。像互 聯網這種投資千萬級的項目,很難見到大佬。
而那些與創業者面對面交流的嘍羅們,往往有以下缺陷:
1、經驗不夠,看不懂價值;
2、膽子很小,怕承擔責任;
3、說話不算,卻很愛說話;
4、還特別喜歡不懂裝懂。
經驗不夠,就不敢在投委會(IC)上徹底闡述企業價值,導致好企業不被看好。膽子很小,就會想盡辦法——不管合理與否——給創業者設置嚴苛的投 資條件。說話不算,創業者跟嘍羅談好的條件,過兩天打電話告知IC不同意,咱們接著談,浪費時間和感情。不懂裝懂,這個我舉個例子吧。
這個例子我想舉很久了,是如此的刻骨銘心,以至于我再三提醒自己不要結仇但還是忍不住。
某以打嘴炮挑戰權威著稱互聯網企業下屬一投資經理,背景為某國際知名管理咨詢公司跳槽。要與我同投一家網游公司,于是該經理照常規要做企業盡職調查(DD),發了一份清單到企業,企業當時就傻眼。因為該清單上 豁然要求企業對一個開發中尚未CB的游戲開一臺外網服務器供對方體驗。企業老總打電話回去解釋,對方立即提出,那行,把你們的“引擎”“發”過來我“檢查檢查”。老總說引擎有很多模塊,且都是高度保密的東西,如何“發”,又怎么“檢查”?對方說不對,我見過“引擎”的,就是類似EXCEL表一樣,上面有NPC名字、位置、掉落等等內容,看這個能檢查你們的開發進度。與會各方均暈倒,原來此君連引擎與編輯器的概念都未弄清,便有膽單槍匹馬的審網游項目。結果該項目在此君處耽誤三個月余,企業措施發展時機,后患持續到現在。
往往大機構投的項目,正因為精力與能力的原因,其操作手法粗糙,使很多本能融資的企業融不到資,本能上市的企業上不了市。而很多創業者尤其是互 聯網的創業者,缺乏經驗和常識,只看重品牌,錯失機會。這倒讓我想起數年前我畢業時,一心要進國際大所普華永道,幸好面試被拒,否則早已累死。
3、不懂行的財主,如廣大煤老板。
最后簡單說說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