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中國老齡化階段的到來,養老保險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也讓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到自己的社會保險問題。當企業“退休潮”來襲時,什么員工檔案丟失、員工社保未繳納等諸多問題便層出不窮。如何解決企業與員工間的各項糾紛,如何讓企業不再為此困擾呢?
社會保險知多少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是國家對社會人口實施的一種保障制度,各企業或個人不得根據意愿自行擅自做出更改的法律條例。如企業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便自作主張,不辦理當事人的保險,可想而知最后勢必會引起勞務糾紛。
為此劉昊斌律師為我們舉出一則案例,某企業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當年的11月底為企業所有員工繳納保險,而李某在3個月后遂提出離職,當時企業也沒有多加思考,便為除了李某在內的所有員工繳納保險。為什么唯獨李某一人沒有繳納,原因是公司認為李某還有3個月就離職了,保險也沒有交的必要了。當時李某并不知曉,便辦理了離職手續,而在離職后李某自己也沒有進行保險交納的行為。數年后,李某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前去人才中心辦理退休手續,卻被告知保險未實際繳費不能辦理。李某知曉后又找到原單位,將原單位告上法庭。
劉律師解釋保險現當今越來越受到關注,企業要想不產生此類糾紛,就要熟悉并理解相關保險的法律條例。劉律師提醒到四月起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多家會計事務所,按比例隨機抽取一千戶以上企業,進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專項審計。凡經專項審計發現有少報、瞞報繳費人數和繳費工資基數的企業,除按規定補繳相應社會保險費外,還將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近期報道九年以來,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會計事務所共審計17000戶企業,審計補繳金額約10億元。
企業與員工雙“保險”才是硬道理
離職與退休是企業必須面對的兩個重要問題,如何減少企業與員工雙方的損失也是我們一直在探討的問題。無論是企業還是員工或多或少都會有疏漏的時候,要如何避免各項遺留問題呢,這就需要企業在相應的事件中找到好的處理技巧,知道如何減少或是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在此,劉律師為HR們講到兩則案例,一是本市公交單位在前些年經營不佳的情況下,內退了25名女職工,年齡都在44歲。日后隨著公交車單位的轉型,企業狀況恢復了,老一批的員工都是干部級別,當退休后社保就相應高出之前內退的人員。原因是當年內退時社保繳費低,所以內退員工拿到手的就少,這讓這25名內退員工覺得不平衡,遂上書的層層有關部門,以便討回差額。二是老張從原單位離開后就到另一家企業謀職,當時檔案等相關資料就未遷出,等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因缺少檔案,不能辦理退休,當老張回到原單位尋找檔案的時候,原單位已經找不到他的檔案,遂老張將原單位告上法庭,請求得到相應補償。
面對此兩則案件,劉律師解釋到,當企業對員工進行不合理內退,導致社保繳費基數低,進而導致退休費低,企業勢必要承擔一些相應的費用,然而一些仲裁機構作為第三方介入只是進行相關調解,具體的有關保險的事宜,還應企業依據相應法規進行與員工之間的溝通,否則會使企業與與員工雙方受到經濟損失,得不償失。同時,如果企業將員工的檔案丟失或者遺失,都要依據法律條例承擔相關責任及損失的。
最后劉律師提醒為了企業與員工的雙“保險”,企業要減少在用工中各個環節的失誤,減少企業為此糾紛所承擔的損失;企業在此基礎上還要掌握具體實務的操作技巧,運用得當,以便降低用工風險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