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們可能只是需要再堅持那么一下,事情的結果就會完全不同了。
回放:員工“誤”認為被炒家中自縊
“你們為什么不和陳凌簽勞動合同?他自殺了!”
2008年12月18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廣州某單位人事部接到員工陳凌的妻子王麗(化名)悲憤的電話。原來,該單位員工陳凌被妻子發現在家自縊身亡。
陳凌是該單位的合同制員工,已服務了10年。陳凌最后一次合同到期時間為2008年12月31日。據王麗稱,在出事的前一個月里,陳凌就在家叨咕過很多次,說同事議論單位要裁員了,自己已有10年工齡,單位可能因為不想簽無固定期限合同,就不和自己簽約了。12月15日,陳凌回到家里說單位真沒和自己簽約。三天后,悲劇發生。
這不是故事,這是真事,是2009年6月9日《新快報》報道的發生在廣州荔灣區的真事。
悲劇發生后,該單位對媒體辯稱,他們已于2008年12月10日左右發通知給所有合同到期的員工,詢問他們是否愿意續簽勞動合同。合同上寫明,如果12月15日沒有將通知交回的話,視為不愿與單位續約。而在當月15日,單位已收到陳凌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回執。單位表示,陳凌很可能是誤會了通知的意思,以為簽約期限是12月15日。
老板這邊:員工實在太脆弱
上,有很多人直面經濟不景氣導致的裁員或減薪壓力,積極想辦法參加學習和,提高自己的“可雇傭能力”。不論是否有10年這道坎兒,那些有能力為公司帶來價值的人都會被公司爭相聘用;而十年如一日,沒有提高、不思轉變的老黃牛即便不成為企業的包袱,也會沒有自己的核心力。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面對各種競爭,想要做得比別人好,讓別人追不上,有壓力很正常。在這個社會,沒有壓力肯定是不可能的,企業老板面臨的壓力其實更大,關鍵是看個人怎么排解。一些人缺乏承受壓力的心態和排解壓力的能力,會“抑郁”或者“自閉”,他就應該向醫生或親人求助。
陳凌受不了“可能被裁”的壓力,甚至沒有向老板詢問,就惶惶然選擇自殺以解脫,只能說明自身的心理脆弱,大家不應以此為由指責老板無良。事實上,每個人的壓力不僅僅來源于工作,還有很多個人因素,把壓力的來源通通歸結給公司,是外界對公司的誤解。
員工那邊:老板是在折磨人
公司以往在經濟景氣的時候,訂單都接不過來,員工不得不加班趕進度,老板根本不會有閑工夫發通知問員工“你是否愿意續簽勞動合同?”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公司愿意,在合同到期前30天就應該通知我們續約?墒蔷完惲璧臓顩r看,公司是在勞動合同只有20天就到期的情況下,假惺惺地發通知“征求”員工意愿是否愿意續約。應該注意的是,公司在“合同”上寫明:“如果12月15日沒有將通知交回的話,視為不愿與單位續約!比绻菊娴挠姓\意與公司員工續約,何不寫明:“如果12月15日沒有將通知交回的話,視為愿與單位續約”?
況且,陳凌在規定日期交回了通知,明確地表明了自己的續約愿望,公司在收到陳凌交回的通知單后三天,都沒有與陳凌正式續簽勞動合同,老板的意圖已經昭然若揭,怎么可以還在人已經去世后說他是“誤會了公司的意思”?陳凌活著的時候就飽受“服務十年后被拋棄的煎熬”,死后還要說他不能理解公司的所謂“意思”,這不是欺負死人不能開口為自己申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