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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民事再審程序的改革
簡介:再審制度是我國民事訴訟程序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客觀的講,我國再審制度對于保障民事審判的公正性以及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具有一定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國再審制度是本著“實事求是”、“有糾必究”的指導思想而設計的,不可避免的存在追求所謂的“實體公正”而忽視了法院裁判的穩定性。本文以為,訴訟是特定化的解決糾紛的活動,具有其特殊的內在要求,再審制度的構建必須考慮其存在和的內在相互關系。在深進我國現行民事訴訟再審制度的基礎上,作者提出了完善我國再審制度的具體設想,即:取消法院主動決定再審的權力;限制并逐步取消民事檢察抗訴的權力;終極建立以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一元啟動機制”。關鍵詞: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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