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招標中存在的風險與防控途徑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招標作為一種公開透明的經濟行為將會在市場經濟的軌道上得到進一步的適用與完善,下面是小編搜集的一篇關于企業招標中存在的風險探究的論文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1企業招標管理概述
招標是目前國際社會普遍采用的,體現市場經濟公開透明原則且具備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的采購方式。做好企業的招標工作,不僅順應了市場經濟的發展潮流,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競爭環境,也有利于企業自身降低采購風險,具備較強的抵御風險的能力。企業招標主要是將企業自身擁有的資源通過招標公告的方式,建立與市場的互動反應,讓其他具備招標公告中相應要求的投標人廣泛投標,廣泛參與競爭,最大限度挖掘市場潛能,推動資源更合理高效的配置。企業招標管理是指企業負責招標工作的部門及相關代理機構,在組織企業編寫招標文件和開展招標工作時,需對企業自身的工程量清單、工程概況、物資設備等具備全面把控的能力,同時,將上述所掌握的招標工作前期所掌握的信息材料上報公司財務控制等相關部門,以完成前期的財務分配工作。企業招標采購的一般流程包括:業務部門提出申請---技術任務書撰寫---招標準備---發布招標文件---投標---預審---開標---評標---中標---簽訂合同---開工。
2企業招標中存在的風險
盡管國內已有關于規范企業招標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如《招投標法》《招投標實施條例》等,但在實際操作仍出現大量新情況、新問題,這使得企業招標工作的風險無法得到切實有效的規避,也使企業項目管理工作面臨著巨大的考驗。問題的出現一方面源自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我國招標制度本身起步晚,當時的背景下缺乏完備的法律體系作為支撐,企業招標采購工作大多以行政監管為主,監督多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是目前在企業內部對招標工作本身的.認識程度不夠,業務水平不扎實,缺乏相應的防控體系來支撐企業的招標工作,因此企業自身經濟利益的驅動、企業相關流程制度的失范也都將直接影響企業的招標工作,進而滋生、瀆職等問題,給企業資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2.1準備階段的風險
企業在招標的前期工作中,需要對招標范圍及項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選址、管理模式、技術量清單等信息給予完善,進而作為后續招標文件的發布、招標合同的簽訂的重要依據,因此項目是否需要招標以及項目準備工作等是企業招標工作中非常重要問題。但企業在實際的招標采購過程中,多出現不能明確招標范圍,且部分合同條款的約定過于模糊,對雙方權利義務界定不清,實際難以操作或對部分技術條款帶有明顯的側重性,影響整個招標工作的公平性,同時,不同的合同分類會對風險的界定完全不同,但在實際的合同選擇和簽訂過程中,企業并未能選擇合適的合同類別,常常時遵循企業慣例而忽視了項目的實際情況,合同大體包括總承攬合同、價款合同、單價合同、薪酬合同等。合同類型的不同,企業所關注的風險也不同,同樣對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義務的界定也不同。
2.2預審階段的風險
企業對供應商的資質審查中,由于缺乏專業性和實際辨識能力,且在實際招投標工作中,很多企業負責招標的專業部門并未對投標企業甚至中標企業進行實際的考察,進而無法對供應商提供的資質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和把握,同時,并未將項目實際情況與投標供應商的實際能力進行對比,常常是部分供應商議價能力強,市場上對供應商的產品常常是供不應求,賣方市場的形成使得供應商得以操控市場環境,在投標時占據主導地位,甚至壟斷地位,進而設置重重障礙,提高供應品價格,嚴重干預企業招標競爭環境;還有一部分供應商,議價能力整體不強,為打破進入者的壁壘,更好的進入市場參與競爭,以較低的利潤甚至零利潤參與投標,只為獲得中標通知書進而簽訂采購合同,通過“量”來獲利。
3企業招標風險防控路徑
3.1準備階段
3.1.1明確企業招標工作的范圍企業在正式開展招標工作前,需熟知相關法律法規對招標范圍的規定,同時要實際了解企業采購的目的、內容和具體范圍,通過與法律法規的對照,明確哪些工程項目需要招標,哪些機電產品屬于招投標法規定的招標范圍以及哪些是不屬于招投標法界定的招標。
3.1.2提升企業招標合同規范性招標文件作為企業招標合同的前置,是統領企業整個招標工作的總綱,是規避企業招標風險的重要途徑。編寫一份明確可操作的招標文件,旨在向投保人發出清晰明了的要約邀請,使投標人了解整個項目的實況,對雙方后續的履約行為具有積極的實踐意義。因此,企業要提高對招標文件的規范性要求,其內容符合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避免出現招標文件模糊不清,內容疏漏,使實際操作中引發糾紛。
3.2預審階段:加強對供應商的審查與管理
招標文件制定完畢后,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啟動招標流程,在組織供應商投標及后續簽訂采購合同之前,需設定相應的投標人標準和要求,且具備可操作性,較好的滿足招標企業的實際工作需要,同時,企業必須對所有投標企業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包括其經營范圍、納稅證明、企業征信及與招標文件相關的合同等,同時,對議價能力高的預選供應商也應一視同仁,加強管理,避免在資格審查中的串標、圍標等不法行為,確保其能滿足招標文件中所標注的資質和具體要求,防止后續的爭議和糾紛,不僅影響項目進度,也會使企業蒙受經濟損失。同時,企業內部負責招標工作的業務人員,也應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從根源上識別哪些供應商可用,哪些不可用,從根源上管控供應商,降低不確定性的采購風險。
3.3建立招標風險預警體系
對于企業在招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也應適時的做好防控預警工作,根據國內外的相關法律法規變化、項目進程中可能出現的意外狀況以及市場變化等外部因素,并結合企業自身人員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快速做出風險識別,對上述可能出現的危機風險源進行綜合分析,保證企業招標危機的識別。同時,根據危機識別結果,對企業招標的趨勢及時矯正和管控,具體包括法規預警、常規監控、危機管理。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招標作為一種公開透明的經濟行為將會在市場經濟的軌道上得到進一步的適用與完善。目前我國各行業專家學者雖對招標風險的防控已有了多年的實踐與探索,但企業在招標工作的實踐中仍表現出了業務人員參差不齊,無預警無規范的失范局面。所以,招標風險的防控工作本身是一項體系化的工程,若想完善企業的招標工作,單純從微觀的制度和方法還遠遠不夠,需借鑒國外招標工作的先進經驗,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完備的風險防控體系,只有招標體系發揮功效,本文介紹的具體實踐與方法才能更好的發揮作用,將企業的招標風險降至最低,甚至從風險中讓企業獲益,企業招標工作的完善,不僅有利于提高企業風險投資水平,也可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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