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招聘制度和規則,那么通用的以及適合的招聘制度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招聘制度模板,希望能幫到你哦,更多內容請瀏覽(yjbys.com/hr)。
一、員工聘用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二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本公司系統各級管理人員不許將自己親屬介紹、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業里工作,屬特殊情況的,需由董事長批準,且介紹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 本公司各部門和各下屬企業必須制定人員編制,編制的制定和修改權限見人事責權劃分表,各部門各企業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第五條 本公司需增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上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后,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六條 從事管理和業務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必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
(二)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45歲;
(四)外貿人員還必須至少精通一門外語;
(五)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經董事長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應屆畢業生及復員轉業軍人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考慮聘用。
第七條 所有應聘人員除董事長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后才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八條 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統一發給并填寫招聘表格。
(二)學歷、職稱證明。
(三)個人簡歷。
(四)近期相片2張。
(五)身份證復印件。
(六)體檢表。
(七)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
(八)面試或筆試記錄。
(九)員工引薦擔保書(由公司視需要而定)。
第九條 試用人員一般不宜擔任經濟要害部門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經濟責任的工作。
第十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基本工資待遇:
高中以下畢業:一等
中專畢業:二等
大專畢業:三等
本科畢業:四等
碩士研究生畢業(含獲初級技術職稱者):五等
博士研究生畢業(含獲中級技術職稱者):六等
(二)試用人員享受一半浮動工資和勞保用品待遇。
第十一條 試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可轉為正式員工,并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職等,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后,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其試用期或決定不予聘用,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十二條 正式員工可根據其工作業績、表現以及年限,由公司給予辦理戶口調動。
第十三條 總公司和各下屬企業的各類人員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擔保書等全部材料匯總保存于總公司人事監察部和勞資部,由上述二個單位負責監督聘用合同和擔保書的執行。
第十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下屬全資公司以及由公司控股、管理的合資公司。
二、新進人員任用辦法
第一條 依據 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訂定。
第二條 人員的增補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增補人員時,以廠處為單位,提出“人員增補申請書”依可能離職率及工作需要,臨時工由各部擬訂需要人數及工作日數呈經理核準,女性現場操作人員由各部門定期(視可能變化訂定期限)擬訂需要人數呈經理核準;其他人員呈總經理核準。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份人員增補資料列表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轉報董事長。
第三條 人員甄選主辦部門 經核準增補人員的甄選,大專以上由總管理處經營發展中心主辦,高中以下由各公司(事業部)自辦,并以公開登報招考為原則。主辦部門核對報名應考人員之資格應詳加審查,對不合報考資格或認有不擬采用的情況者,應即將報名的書表寄還,并附通知委婉說明未獲初審通過之原因。
第四條 甄選委員會的組成 新進人員甄選時應由主辦部門籌組甄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下列事項:
(一)考試日期、地點。
(二)命題標準及答案。
(三)命題、主考、監考及閱卷、人員及工作分配。
(四)考試成績評分標準及審定。
(五)其他考試有關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 成績的評分 新進人員甄選成績的評分標準分學科、術科、口試三項,其成績分比例視甄選對象及實際需要由各甄選委員會訂定,但口試成績不得超過總成績的40%。
第六條 錄用情形填報 各甄選主辦部門于考試成績評定后,應將各應考人員成績及錄用情形填報總管理處總經理室。
第七條 錄取通知 對于擬錄取的人員,主辦部門應通知申請部門填寫“新進人員試用申請及核定表”,大專畢業以上人員總經理核準,并列表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轉報董事長。高中畢業程度以下(除現場女性操作人員及臨時人員由經理核準外)人員呈總經理核準后,即通知錄取人員報到。備取人員除以書面通知列為備取外,并說明遇有機會得依序通知前來遞補。對于未取人員除應將原書表檢還外,并附通知委婉說明未錄取原因。自登報招考至通知前來報到的期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八條 報到應繳文件 新進人員報到時應填繳人事資料卡、安全資料、保證書、體格檢驗表、戶口譽本及照片,并應繳驗學歷證書、退伍證、以及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第九條 試用 新進人員均應先行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各廠處參照其專長及工作需要,分別規定見習程序及訓練方式,并指定專人負責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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