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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于績效工資的問題解答

        發布時間:2017-11-11 編輯:曉玲

          引導語:關于事業單位實施的績效工資大家知道多少?下面是小編收集的績效工資的問題解答,幫助大家了解與學習更多的績效工資。

        關于績效工資的問題解答

          一、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概述

          1問: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背景是怎樣的?

          答:2006年黨中央、國務院研究決定,改革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特殊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特殊崗位津貼由國家實行統一管理。而績效工資改革,國務院提出了“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推進”的“十六字方針”。第一步義務段段學校、第二步醫療衛生系統;第三步:其他事業單位。

          2問:當前事業單位收入分配領域存在哪些問題?

          答:2006年工改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一直未能建立起來,分配秩序混亂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一是收入高低與創收能力決定;二是內部分配辦法不透明,沒有體現業績與貢獻;三是對退休人員的待遇保障不足,矛盾突出;四是對事業單位領導的工資管理缺乏制度和政策規定等。

          3問: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何重要意義?

          答:對規范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進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二、范圍對象和執行時間

          1問:事業單位非正式人員能否列入績效工資的范圍?

          答:不能。

          2問:績效工資從什么時候起開始實施?

          答:從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三、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問題

          1問:實施績效工資后,工資結構有何變化?

          答:工資收入主要分為以下四塊:

          一、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10%部分,實施前后不變仍為1.45萬/人.年);

          二、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如教齡津貼、班主任津貼、特級教師津貼等。實施前后仍保留且不變標準);

          三、按規定保留的改革性補貼(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補貼、養老補貼、住房補貼等實施前為2.19萬/人.年,實施后仍保留且不變標準);

          四、績效工資。實施前2011年我校為8.08萬,實施后總體略有增加。

          2問:哪些項目納入績效工資范疇?

          答: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即第13個月工資;省定職務津貼、市職務津貼、工作津貼、崗位津貼、保留津貼、月獎金余額、午餐補貼等;單位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福利等(實施前8.08萬/人.年)

          3問:市屬高中段學校績效工資水平首次如何確定

          答:按城區義務教育學?冃ЧべY平均水平確定。(同城六區待遇;其他事業單位7.16萬/人.年,教育系統預計為8.1萬)。

          四、績效工資分配問題

          1、問:主管部門對學?冃ЧべY總量如何調控?

          答:教育局在對學?冃ЧべY總量核定時,一般應在總量中預留10%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獎,及系統內部平衡(預計我校會發放800元/月的下鄉補貼、400元/月的寄宿學校津貼)。按照考核結果發放考核獎。學校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5%額度用于單位獎勵基金。

          2、問:績效工資包括哪些內容?

          答: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A性績效工資一般按月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所占的比重為50-70%。我局:60%,實施前:30%

          寧外實施前后的變化情況

          原建行統發工資中,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10%)、改革性補貼(如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養老金貼等)不變,與這次績效工資實施無關,前后保持不變;其余的各類省、市津補貼(年人均總量1.36萬,月人均約1130元),績效工資實施后,將全部被清理掉,取而代之的是基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全年人均總量:4.36萬,月人均3637元,月人均增加:2507元。

          實施前我校發在浦發銀行中的校內結構工資(含校發的月獎金余額、保留津貼50元,午餐補貼、目標考核獎、包括各類福利、成果獎、下鄉補貼、交通補貼、四課補貼、行政值日補貼及各類獎、加班費)年人均總量:6.72萬,每月人均數為:5600元 。新的績效工資實施后,原校內結構工資全部取消,新的結構工資按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執行,下鄉補貼與夜自習管理津貼市教育局將給予適當補助。

          3問: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立哪些項目?

          答: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立生活補貼、崗位津貼、工齡補貼等三個項目。各地、各校不得自行設立其他項目。

          4問:生活補貼如何定位?

          答:生活補貼主要體現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等因素,不同崗位執行統一標準。

          5問:崗位津貼如何定位

          答:崗位津貼主要體現崗位職責因素,與本人現聘用的崗位(任命的職務)掛鉤,實行一崗一薪。

          6問:工齡補貼如何定位?

          答:工齡補貼主體現工作年限的因素,設置工齡補貼有利于解決老員工的待遇保障問題,平衡新新老教職工的收入分配關系。工齡補貼計入生活補貼,一并發放。

          7、問:如何理解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和考核的關系?

          答;對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學校規定的其他工作任務的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對未履行崗位職責或未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學校規定的其他工作任務的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減發崗位津貼。具體辦法各學校結合人員崗位績效考核辦法制定。

          8、問:基礎性工資的生活補貼如何計發?

          答:生活補貼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本人按現行政策確定的連續工齡,符合規定工作年限條件的人員,其生活補貼的調整時間統一為每年的1月1日。

          新參加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博士、碩士畢業生見習期內生活補貼按見習期標準執行。

          教職工探親假、婚假、喪假、病假、產假等假期期間,生活補貼全額發放;事假期間生活補貼按同期基本工資計發比例計發。

          9、問: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如何計發?

          答:崗位津貼標準均按本人現執行的崗位工資等級確定。崗位變動人員,可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執行新聘崗位等級的崗位津貼標準。新畢業生執行見習期標準。

          教職工探親假、婚假、喪假、病假、產假、事假等假期期間,其崗位津貼均按同期基本工資計發比例計發。

          對未履行崗位職責或未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單位規定的其他工作任務的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減發崗位津貼。具體辦法各學校結合人員崗位績效考核辦法制定。

          10、問:獎勵性績效工資如何實施?

          答:學?冃ЧべY總量在用于基礎性績效工資發放后,其他可用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各學?砂椽剟钚钥冃ЧべY總額的3%-5%比例提取學校獎勵基金,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對有突出業績人員實施專項獎勵。

          11、問:如何理解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答: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基礎性績效既定的前提下,獎勵性績效工資是學校搞活內部分配的主體,在考核的基礎上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和辦法,設立超工作量補貼,考勤獎、突出貢獻獎、教學質量獎、目標考核獎等。獎勵性績效工資側重于效率,因此學校在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時,要充分發揮激勵作用。一是要避免平均主義,干好干壞一個樣,多干少干一個樣。對于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二是要避免重復按崗位進行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要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作出優異業績的人員傾斜。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不唯職務、不唯資歷,獎勵性績效工資應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為主要的考量因素,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因此,對于個體而言,允許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績效工資水平高于學校主要領導,高于職稱高、資歷老的人員。

          12、問:對于個人而言,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是否存在比例對應關系?

          答:對個人而言,基礎性績效工資在崗位、工齡等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基礎性績效工資是大致可以明確的,主要起到保障的作用。而獎勵性績效工資,各學校在考核的基礎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和辦法,主要起激勵作用。個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沒有比例對應關系。

          13、問:學校制定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經過哪些程序后才能組織實施?

          答: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并在單位公布。

          五、相關政策規定:

          1、實施績效工資后,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每年審計,結果予以通報,其中違反規定超發的部分,要沖抵學校下一年度的績效工資總量。

          2、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學校工會費、集體福利和其他專項經費要嚴格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使用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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