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都有權利休帶薪年假。顯然,農民工也包括在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帶薪休假只是聽起來很美相關文章,希望能幫到大家,更多精彩內容可瀏覽(yjbys.com/hr)。
近日,國務院公布《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
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案審科科長金浩告訴記者:“來自南京主城區關于帶薪休假投訴一年有200多件并在逐年上升,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服務業較多。一般處理的方式都是責令企業改正,未改正的企業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
人社部的一項調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落實率約為50%,落實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而民營企業的落實情況則好壞不一,既有強制休假,也有不準休假且不給3倍工資補償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更是“老大難”。
外企:帶薪休假是強制
28歲的小欒是南京一家外企的職員,進公司4年多,她基本上每年都有10天的帶薪年假。“我們公司的制度很人性化,新員工入職一個月就開始有1天的假期。” 小欒說,公司的休假時間比國家規定多了5天,入職滿一年有10天假期。據她了解,周邊的朋友一般都是工作滿一年才有帶薪年假。
在小欒看來,10天假期可以自由、靈活掌握。“公司對休假沒有時間限制,只要別耽誤工作就行。”小欒說,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拼假,比如分1天假期到中秋節。不過,她和同事們都很自覺,工作忙就不休假,一般都選擇業務淡季,領導審批也很爽快。在休假前,大家會把后續的工作安排好。
根據小欒公司的規定,年假必須休掉,最遲的日期在第二年3月份,之后就會清零。如果不休年假,公司沒有相應的補償。因此,她和同事們都會選擇合適的時間把假期休掉。去年春節,小欒把年假和春節放假拼到一起,度過了一個近20天的超長假期。“在休假期間,我們的工資和正常上班一樣發。”小欒說,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不受休假影響。正是有著這樣良好的福利待遇,該公司的職員隊伍比較穩定,工作年限都在五六年以上。
民企:能否休年假看公司
李西領目前在一家知名民企南京辦事處工作,一年可以休5天假。“入職滿一年才有年休假,時間也比較靈活,甚至可以休半天假。”李西領說,公司和外企一樣允許拼假,他打算今年分出兩天年假到中秋節,回河南老家陪父母過節。雖然該公司強制員工必須休假,但可以把假期順延到下一年。因為去年休了3.5天年假,該公司的人事系統就顯示,李西領今年還有6.5天的假期。盡管如此,李西領也有自己的疑惑,并不清楚休假期間的工資怎么算。“總體來看,工資沒減少,但一部分崗位津貼被扣掉了。”他說。
與李西領相比,同在民企工作的羅鳳(化名)就非常郁悶了。去年3月份,她跳槽到一家化妝品公司江蘇代理商工作。在剛進公司時,公司人事專員就沒提起年休假的事情。“入職一年多了,就問在這兒工作了四五年的同事,都說沒有帶薪休假。”羅鳳告訴記者,這是一家私企,同事們勸她別想年休假了。雖然她之前工作的單位是小公司,但嚴格執行國家的規定,入職滿一年的員工都有5天的帶薪休假。
由于公司要求周末每天有人值班,羅鳳每周只能休息一天。如果在規定的休息時間之外請假,還要被扣工資。因此,羅鳳也不再奢求有年休假了。“老板恨不能讓我們天天都工作,更不用提年休假了。補償金也不發,畢竟是私人企業,老板能省就省了。”羅鳳說,自己沒有時間去旅游或者回老家看望父母。當被問起為啥不去勞動部門舉報時,羅鳳反問了一句,工作還想不想做了?因此,經過深思熟慮,她已經有了辭職的打算。
民工:可望不可及的帶薪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都有權利休帶薪年假。顯然,農民工也包括在內。
近日,記者來到了安德門民工就業市場,見到了正在找工作的老楊。他轉了市場內的幾家職業介紹所,都沒找到滿意的工作。“想找一份普通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老楊說,到這兒招工的企業,大部分都是個體企業或者小工廠,能保證單休就不錯了。據他所知,小工廠基本上不提供帶薪休假,除非是大型工廠。在老楊的打工經歷中,天津一家中國500強企業的工廠不僅安排員工每周休息一天,而且工作滿一年后還能帶薪休假10天,不休息的話發雙倍工資。不過,由于工廠效益不好,剛工作半年的老楊被裁掉了。
在老楊看來,現在打工都是按天算工資,干一天活拿一天的錢。“一般家里有事,提前給老板說請幾天假,但這期間的工資就沒了。”老楊說,曾經也向一個老板提過年休假的事情,一直都不給休。不過,對于是否會選擇拿基本工資去休假,老楊毫不遲疑地回答,出來就是為了掙錢,沒全額工資就不會休息。
市場內的多家中介告訴記者,這里是勞動力市場,招工的企業規模小,不會提供帶薪休假。“私人企業很多都是12小時工作制,任務比較緊。”一位中介說,為了趕任務,加班比較多。安德門民工就業市場工作人員也表示,前來招工的以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居多,一般都是民營企業,生產任務多。曾經有外來務工者想找提供帶薪休假的工作,但這樣的崗位極少。
職工帶薪休假將納入地方考核
隨著帶薪休假制度的推行,勞動者的維權意識逐步增強。“現在關于帶薪休假的投訴逐年上升,大概占到投訴總量的20%。”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案審科科長金浩說,市本級一年立案量200多件,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職工和保險等行業銷售人員以及一些第三產業服務業的投訴較多。金浩告訴記者,投訴的內容集中在兩點。一方面,一些工廠老板法律意識淡薄,不落實帶薪休假的規定,侵犯了全廠職工的權利,因此被舉報。另一方面,部分單位不給員工休年假,也不發補償金,不少勞動者就前來投訴,要求獲得應有的補償。
對于為何帶薪休假落實難,金浩表示,雖然已經有了相關條例和部門規定,但更多的是原則性、程序性規定,對違法后果設定比較淺,企業違法成本低。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曹純鋼律師說,在不少職工內心中,帶薪休假的地位遠不及勞動合同簽訂、勞動保險繳納等重要。嚴格意義來說,帶薪休假是勞動者的權利,不過往往被看作一種可有可無的福利。職工本身并不重視,形成了對執行難的縱容。在實際的執法中,勞動保障部門對違法企業給出的是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再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給予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2萬元以下),讓未實施帶薪休假的企業落實這一制度,拖欠的補償金補給員工。“我們通過每年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和用人單位用工書面審查以及日常巡查,來主動調查落實法規的執行情況。”金浩說。
在金浩看來,企業要根據具體的工作和生產情況,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礎上,統籌計劃來安排年休假。這是必須履行的法定程序。他也提醒勞動者,年休假可以分段休也可以一次集中休,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順延到下一年。在休假期間,勞動者享受勞動合同上訂立的工資。
勞動者帶薪休假落實也日益受到重視。據記者了解,省政府日前下發的文件中提出,加大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執行力度,將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考核督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