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6月份,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別忘了找老板領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是企業為職工提供的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進行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補貼,它是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的保障。我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生產勞動,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下2014年江蘇高溫補貼標準。
2014年江蘇高溫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從6月起,高溫費開始發放,2014年江蘇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2013年5月1日起,江蘇將高溫費納入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單位若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就違法了。
2014年江蘇高溫補貼標準:江蘇高溫費每人每月200元
近日,北京發布室外和室內作業的高溫津貼最低標準分別上升至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別上調60元和30元,高溫津貼自6月起計入工資總額。編者,從江蘇省人社廳了解到,江蘇2014年不打算調整高溫費了,也就是說依舊執行2011年的規定,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
有關負責人表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對于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