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每年關于公務員漲工資的信息總是特別吸引網友眼球的,很多網友都非常關注非常神秘的公務員工資問題,下面就是公務員漲工資的最新消息,歡迎大家閱讀!
【事件經過】
近日,一則“德宏州公開招聘11名聘任制公務員,年薪42萬”的新聞瞬間引發網民廣泛熱議。有網友紛紛表示:我也想做,順便帶上我。有網民在艷羨之余也表示,年薪高達42萬,有悖于公務員職務工資標準。然而,面對即將獲得高薪的11名聘任制公務員,筆者認為:聘任制公務員是打破現行公務員體制,實現良性競爭和人才有序流轉的探索性調整,公眾對此還應多些認同。
【法律解讀】
3月18日,2016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開始報名,全省計劃招錄17412人,錄用人數增幅高達25%,達到5年來招錄規模的最高峰,今年將成最容易“省考”年。
每年擠破頭的國考及各地公務員考試足以說明:想當公務員的同學不在少數!那么重點來了,最近這段時間,公務員待遇已經并且還將發生一些變化。
工資怎么漲
基本工資從40%漲到45%左右
在剛剛過去的全國兩會上,人社部原副部長何憲透露,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在工資中的占比,有望進一步提高,從40%增長到45%左右。此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地區差距還比較大,一是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存在較大差距,二是層級比較高的機關單位和層級低的縣鄉等機關單位存在較大差距。
因此,從2006年起,國家對津貼補貼進行了規范。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也明確提出,完善適應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制度。從目前看,完善工資制度達到了預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一是完善工資制度配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的工作已經完成;二是改善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占比從30%左右增至40%左右;三是向基層傾斜,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和縣以下的職務職級并行制度。
漲工資或制度化
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3月5日,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報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
由上述可知,公務員漲工資今后有望逐步向制度化的方向發展。此前,公務員工資結構不合理(即基本工資偏低、津貼偏高)、漲工資缺乏制度化,是最受關注的兩大問題。
公務員漲工資缺乏制度化導致了很多問題。比如,一些地區待遇多年不調整,或者調整因為缺乏透明度,而飽受爭議。
因此,我國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同時整頓相對較為無序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以此實現公務員待遇的透明化,接受監督。
各地如何執行
五省今年調整提高基本工資
對于各地情況,何憲表示,具體的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及相應的標準正在進行研究,主要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物價等情況,用科學的方法進行計算。目前正組織專家小組進行深入研究,有望在一至兩年內推出這一制度。
2015年1月,國務院正式出臺《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此后,各省市也逐步確立起了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今后,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者每兩年調整一次,而近期則將每兩年調整一次。
近期已有多個省份明確提出將在2016年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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