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為何25省國企限薪,而且薪酬向一線職工傾斜呢?
25省國企限薪 薪酬向一線職工傾斜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向媒體公開表示,自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以來,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目前已經按照有關薪酬審核部門核定的標準發放。人社部將督促各薪酬審核部門抓緊核定2015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并且按要求在本單位和企業官方網站等公開渠道向社會披露。
在地方層面,記者梳理發現,全國31個省份自去年以來都陸續實施省管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今年,海南、甘肅、廣西、西藏四個地方也公開表示,相關改革方案已出臺實施。有的省份還配套出臺了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辦法,以及規范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等相關文件。
據公開資料,在全國各地實施的改革中,有河北、山西、山東、陜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貴州、云南、廣東、海南、甘肅、青海、內蒙古、新疆、西藏、廣西、寧夏等25省份向社會公開了他們的改革方案,對省屬國企負責人的薪酬進行限制。
從這些方案中,記者發現,大多數地區都將國企老總的基本年薪限制在了企業職工的2倍以內;同時引入任期激勵收入,將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在內的3部分收入限制在了8倍以內。限制幅度最大的寧夏,將企業老總的全部年薪限制在了職工的5倍左右。
央企和地方國企薪酬改革對比
央企改革方案
央企負責人薪酬從今年1月開始執行新方案。由基本年薪、績效收入和任期激勵組成。
●基本年薪 負責人薪酬是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基本年薪是按月發放。
●績效收入 根據考核情況,按照不同企業的經營規模、經營的效益,在考核的基礎上進行發放。原則上不超過基本年薪2倍。
●任期激勵 3年一任期,在任期考核基礎上,按照不同系數確定發放標準。但不能超過基本年薪和績效收入的30%。
地方國企改革
從各地改革方案看,國企負責人薪酬結構均有調整,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構成。部分省份除了降低基本薪金外,也加大了績效考核力度。
●浙江 國企負責人薪金以基本年薪為基數,乘以年度考核系數、調節系數確定。省管企業負責人平均薪酬將減少31.5%。
●廣東 國企負責人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2倍。薪酬下降超過30%,與職工薪酬差距縮小至6.5倍。
●寧夏 區屬企業負責人薪酬較改革前下降13.5%,與職工平均差距縮小到5倍左右。
●湖北 企業在崗職工當年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不得增長。
■ 盤點
地方國企高管薪酬如何改?
調薪酬結構 增"任期激勵收入"
從各地已公布的改革方案中,記者發現,國企負責人薪酬結構均進行了調整,過去年薪只有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改革后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任期激勵收入的引入,可以激勵國企負責人在任期內取得更多好的經營成績,不至于出現企業虧損仍可以拿高薪的情況。
據中央的改革方案,對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評價不合格的央企負責人,將不得領取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這意味著,如果央企負責人干得不好,已經發放的薪酬或將面臨追索扣回。
從年薪結構及所占比例來看,大多數省份將任期激勵收入的比例設在年薪總水平的30%。同時,廣東省,降低基薪外,另一方面是加大績效考核,避免"干好干壞一個樣"。
限最高水平 總年薪不超職工8倍
從中央改革方案看,央企負責人與職工收入的差距從12倍調整至7到8倍,而地方層面的改革除參照中央執行外,一些省份"卡得更嚴"。從各省已公布的方案規定,省管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將按照上年度省屬企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確定。
對績效年薪,浙江規定以基本年薪為基數,乘以年度考核系數、調節系數確定;廣東省的方案則明確,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2倍。
從全國各地改革的部署看,此次地方省管國企負責人的平均降薪幅度將達30%左右。以浙江為例,該省經國務院核定的職工平均年薪為9.71萬元。浙江省相關部門負責人曾向媒體表示,該省省管企業負責人平均薪酬將減少31.5%。
廣東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向媒體透露,據初步測算,該省國企負責人薪酬下降超過30%,與職工薪酬差距縮小至6.5倍。而寧夏則表示,改革后區屬企業負責人薪酬較改革前下降13.5%,與職工平均差距縮小到5倍左右。
記者了解到,廣東高管薪酬降幅最大的廣東省國資委控股的宏大爆破,其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薪酬從2013年的110.74萬元,降至2014年底的55.05萬元,降幅超過了50%。
釋疑1
績效考核如何與業績掛鉤?
部分省份:經營業績差老總年薪下浮50%
如何考核企業負責人,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將發揮什么樣的作用?從各省公布的方案看,多省明確提出了與企業職工收入、企業經營狀況直接掛鉤的考核機制。
湖北省的改革方案提出,企業在崗職工當年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不得增長。廣東、湖北、山西等地的方案都明確,任期內出現重大失誤、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根據其負責人承擔的責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發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并規定索扣辦法適用于已離職或退休的省管企業負責人。
此外,廣東方案中還明確,經營性虧損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應適當下調,年度綜合考評為不勝任的不得領取績效年薪及任期激勵收入。"如績效完成優異,按照方案規定的最上限計算,則總薪酬能與此前基本持平。但如績效較差或不及格,則總薪酬下降幅度可能達到50%。"廣東省屬某企業負責人介紹。
釋疑2
限薪會不會影響人才引進?
市場化選聘與組織任命高管區別對待
記者同時注意到,隨著高管的降薪,有的中央企業傳出引發人才流失現象。據知情人士透露,中國銀行薪酬最高的信貸風險總監詹偉堅于去年3月離職。中國銀行回應,詹偉堅離職與降薪無關。
不過,公開報道顯示,詹偉堅此前在中國銀行領取的基本年薪522.88萬元,績效年薪276.14萬元,加上各類社會福利,稅前年薪850.18萬元。
此次地方改革內容中,上海、廣東等4省市都明確將推進包括"選聘職業經理人試點"在內的用人制度調整。同時,中央明確,由組織任命、有行政身份的,就不能再拿市場化的薪資,其薪酬應參考國家相應級別的公務員薪酬和國企的實際情況綜合考量后決定。
廣東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規范組織任命管理的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同時,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依然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本次薪酬改革并不是淡化市場化,而是通過分級分類管理,在規范組織任命的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的同時,更多的是要做增量,鼓勵逐步增加市場化選聘人員比例。
此外,中央也明確,對企業負責人的限薪不能涉及企業中層及以下員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曾表示,企業內部職工的分配還是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由企業自主決定。"國企應該完善激勵約束制度,合理拉開內部分配差距。改革不能對國企內部職工不加區別地層層降薪。"
"薪酬分配市場化、透明化才是改革核心所在,薪酬分配向一線勞動者傾斜應成大趨勢。"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表示。
此外,河南、廣東、山西都在相關文件中提出規范履職待遇、職務消費或業務支出。廣東省對職務消費作出規定:嚴禁按照職務為企業負責人個人設置定額消費,嚴禁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職責之外、應當由個人承擔的各種費用,嚴禁企業負責人對外轉移各種個人費用支出等。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向新京報記者表示,要堵住改革實施中可能出現的漏洞,就必須統一監管規范好三項工資和其他福利性待遇這兩部分,實現全口徑的監管。從而使國企負責人的激勵約束機制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更好發揮功效。
[知識拓展]
薪酬管理的定義
所謂薪酬管理,是指一個組織針對所有員工所提供的服務來確定他們應當得到的報酬總額以及報酬結構和報酬形式的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就薪酬水平、薪酬體系、薪酬結構、薪酬構成以及特殊員工群體的薪酬做出決策。同時,作為一種持續的組織過程,企業還要持續不斷地制定薪酬計劃,擬定薪酬預算,就薪酬管理問題與員工進行溝通,同時對薪酬系統的有效性做出評價而后不斷予以完善。
薪酬管理對幾乎任何一個組織來說都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主要是因為企業的薪酬管理系統一般要同時達到公平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三大目標,企業經營對薪酬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但就薪酬管理來講,受到的限制因素卻也越來越多,除了基本的企業經濟承受能力、政府法律法規外,還涉及到企業不同時期的戰略、內部人才定位、外部人才市場、以及行業競爭者的薪酬策略等因素。
薪酬管理的特殊性
薪酬管理比起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其他工作而言,有一定的特殊性,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
1、敏感性
薪酬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中最敏感的部分,因為它牽扯到公司每一位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別是在人們的生存質量還不是很高的情況下,薪酬直接影響他們的生活水平;另外,薪酬是員工在公司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直接體現,員工往往通過薪酬水平來衡量自己在公司中的地位。所以薪酬問題對每一位員工都會很敏感。
2、特權性
薪酬管理是員工參與最少的人力資源管理項目,它幾乎是公司老板的一個特權。老板,包括企業管理者認為員工參與薪酬管理會使公司管理增加矛盾,并影響投資者的利益。所以,員工對于公司薪酬管理的過程幾乎一無所知。
3、特殊性
由于敏感性和特權性,所以每個公司的薪酬管理差別會很大。另外,由于薪酬管理本身就有很多不同的管理類型,如崗位工資型,技能工資型,資歷工資型,績效工資型等等,所以,不同公司之間的薪酬管理幾乎沒有參考性。
薪酬管理的原則
1、補償性原則要求補償員工恢復工作精力所必要的衣、食、住、行費用,和補償員工為獲得工作能力以及身體發育所先行付出的費用。
2、公平性原則要求薪酬分配全面考慮員工的績效、能力及勞動強度、責任等因素,考慮外部競爭性、內部一致性要求,達到薪酬的內部公平、外部公平和個人公平。
3、透明性原則薪酬方案公開。
4、激勵性原則要求薪酬與員工的貢獻掛鉤。
5、競爭性原則要求薪酬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
6、經濟性原則要求比較投入與產出效益。
7、合法性原則要求薪酬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8、方便性原則要求內容結構簡明、計算方法簡單和管理手續簡便。
薪酬管理的內容
1.薪酬的目標管理,即薪酬應該怎樣支持企業的戰略,又該如何滿足員工的需要;
2.薪酬的水平管理,即薪酬要滿足內部一致性和外部競爭性的要求,并根據員工績效、能力特征和行為態度進行動態調整,包括確定管理團隊、技術團隊和營銷團隊薪酬水平,確定跨國公司各子公司和外派員工的薪酬水平,確定稀缺人才的薪酬水平以及確定與競爭對手相比的薪酬水平;
3.薪酬的體系管理,這不僅包括基礎工資、績效工資、期權期股的管理,還包括如何給員工提供個人成長、工作成就感、良好的職業預期和就業能力的管理;
4.薪酬的結構管理,即正確劃分合理的薪級和薪等,正確確定合理的級差和等差,還包括如何適應組織結構扁平化和員工崗位大規模輪換的需要,合理地確定工資寬帶;
5.薪酬的制度管理,即薪酬決策應在多大程度上向所有員工公開和透明化,誰負責設計和管理薪酬制度,薪酬管理的預算、審計和控制體系又該如何建立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