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能借執行八項規定減福利
企業以中央八項規定為名,停發了以往每年都發的中秋節月餅,導致工人罷工堵路。中秋節月餅應該發嗎?省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劉國斌在第11場廣東“工人在線”活動上與網友交流時表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并不是說企業可借口減福利了。節日補貼、交通補貼、車改補貼等都屬正常福利,企業員工可以積極爭取。該場以職工福利為主題的“工人在線”活動10月31日下午在南方傳媒大廈舉行。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黃業斌,省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陳宗文等與廣大網友進行了在線交流。
工人堵路:中秋為何不發月餅了?
省總工會:職工可以根據兩個國家文件來爭取福利
以往中秋節都發節日補貼和月餅,今年卻沒有了蹤影。為此,東莞某液晶顯示器廠的1000多名員工9月中旬在松山湖高新開發區高雄路高速橋下罷工堵路。
此次“工人在線”活動一開始,黃業斌就主動介紹了該事件的處理情況。工廠之所以今年停發中秋福利,一方面是因為經營情況不理想,另一方面因為中央出臺了八項規定。而且工廠的管理層已降薪10%-30%,但一線工人的薪水并未改變。在工會和東莞市有關部門的協調下,員工已表示理解。
單位發放福利,究竟應遵循什么樣的原則?黃業斌表示,福利應分大福利和小福利,所謂的大福利,就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報酬、社保等,這是必須依法保障的。小福利則是企業自定的,“我認為小福利的發放應把握兩點,一是員工和企業雙方簽訂的合同,或者雙方約定要兌現的。”
對于該企業將中央八項規定作為停發福利的原因,省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劉國斌表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并不是說企業可以減扣福利了。
哪些福利職工可以爭取?劉國斌稱,職工可以根據兩個國家文件來爭取福利,一是財政部在2009年下發的《關于企業要加強職工福利費管理的通知》,根據該通知,節日補貼、交通補貼、車改補貼、異地安家費等都是員工正常福利;二是今年7月全國總工會下發的《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根據該通知,逢年過節為會員發放的少量節日慰問品,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時的補貼,都是正常福利。
同一企業為何有員工有住房補貼,有的沒有?
省總工會:福利有廣泛性和公平性,企業不能因招聘渠道不同而福利不同
有網友投訴稱,自己在某大型企業工作,但該企業員工被分為“三六九等”,有的有住房補貼有的又沒有。
企業這種做法是否合理?劉國斌表示,住房補貼對機關和事業單位來說是有規定,但企業是參照執行,并未強制規定一定要發。“所以企業里住房補貼是不是要發放,以及怎樣發放,原則上來說主要取決于員工跟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約定,或者工會代表職工和企業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沒有約定。”
“但如果同一個企業里,有些人有、有些人沒有,這恐怕也不妥,因為福利有廣泛性和公平性,不能因招聘渠道的不同而不同。”劉國斌表示,將督促和指導該企業所在的地方總工會和企業工會,多與該企業溝通,為職工謀更多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