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高溫補貼標準: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廣東全省已經進入盛夏高溫季,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提醒: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省人社廳還特別強調,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溫津貼。
根據去年6月我國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高溫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暫停12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