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限制高管薪酬的12:1工資帽(高管薪酬最高不超過員工最低工資的12倍)政策在瑞士的公投遭遇巨大失敗--65%的人投票反對。希望這將世界其他國家傳達一個信號:限制高管薪酬是個壞主意。
當然,這一政策聽起來很公平--在同一家公司里,你一個月掙的錢不應該比別人一年掙得還多--背后的理念是,限制政策將促使財富分配更為廣泛。CNN的John D. Sutter 呼吁美國重新審查對最高和最低工資之間差距的限制。他贊成“以某種具體指標約制高管薪酬”,他認為以此“可能阻止美國高管進一步流入最上層。”
的確,與底層員工相比,頂級公司的CEO爭取的薪酬堪稱巨額,但限制工資不是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公司還得要繼續想辦法吸引頂尖人才入駐總裁辦公室,甚至采取有可能讓公司陷入法律糾紛的方法。而用最低員工工資限制CEO薪酬的邏輯意味著,管理數十億美元零售公司的CEO所得的薪酬必須遠遠低于以160,000美元年薪只雇傭常青藤畢業生的法律事務所CEO。(當然,公司也可以把管理服務外包--讓其他一些CEO的薪酬受秘書、人力資源人員和受薪員工工資水平的限制吧。)
至于外包,當然,如果美國再推行相似的法律來監管外包市場,那會發生什么呢?制造廠員工不再與高新CEO不再屬于同一家公司--CEO們會為更小的公司工作,只在大公司里負責總監級別的工作。零售業呢?快餐的工人呢?主要是通過特許權所有者,但中樞企業將沒有理由繼續保有他們實際掌控的網點--與其讓管理團隊承受離譜的低工資,還不如把它們賣掉,讓加盟商來解決問題。而且,如果限制要求足夠嚴格,你會看到,低薪職位上沒人全職工作。我們已經看到,為遵從奧巴馬醫改,一些公司削減工作時間以保留員工。我敢跟你打賭,如果實行工資帽限制,很多公司將采取同樣做法。
瑞士人正確地選擇拒絕這個方案,拒絕在市場決定之外支付薪酬。瑞士是個小國家,兩個最大的城市(巴塞爾、日內瓦)坐落在與其他國家接壤的邊界上。若這項法案通過,制藥巨頭諾華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只需要收拾桌子絆倒街對面的法國去,來避免工資限制。這對誰更好呢?好吧,這對法國納稅人更好,因為他們得到了一位擁有最高薪水的員工,但無論如何不會有利于瑞士工人。
美國應該注意瑞士,應該意識到,限制工資無法真正幫助別人獲得成功。它可能只會迫使下層員工失業,或者為了滿足法律要求而造成公司的巨大分裂,同時還得向頂級經理人支付巨額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