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般意義上看,大家都把企業文化分為三塊內容,即精神的、行為制度的和物質形象的。那么,建設企業文化,或者是企業文化建設最常規的工作,自然也是從這三個方面入手。從我國企業的實踐看,我們的企業文化建設存在著兩個方面的問題:
將文化的三個方面在“建設”中相互割裂
文化雖然可分為三塊內容,但這三類的“文化”不是相互獨立而是相互滲透的。也就是說,物質的文化可以延伸到行為和精神層面,行為的文化可以有物質和精神層面,而精神的文化更離不開物質的載體和行為的體現。比如,談到物質文化,必然涉及使用這個物質所引發的行為以及相關的精神影響;再如,文學、藝術都是人類的精神產品,但如果沒有具體的物質載體(如書本、舞臺等等),這些精神也難以傳播。也就是說,無論說到哪一類的文化,都無法脫離與之相關的其它兩類文化。因此,文化建設的過程就需要思考,如何將這三方面的內容相互融合?
過度重視精神和物質形象層面,忽視了文化建設的制度和行為層面
這個問題其實是上述問題的延伸。很多企業的所謂文化建設,就是提煉總結一些理念,然后去“宣”和“貫”,希望通過這樣的活動讓員工記住、執行;此外,很多企業也做了形象設計和實施;再就是員工的關懷,過過生日、發點兒咸帶魚什么的。所以,許多企業在文化建設中,只是關注了精神層面和物質形象層面,對于行為與制度層面關注不多,或者壓根兒認為這不是企業文化建設的事兒。同時,即便在精神層面的“建設活動”,也僅僅流于宣傳教育的形式。
說到企業文化的建設,我經常打一個比方,一個人有病了,你是僅僅從精神上鼓勵他、替他遮蓋病容?還是督促他趕緊去醫院救治?我們都知道,重要的是后者。企業文化也一樣。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毛病,就是敗壞文化的重要根源,企業有毛病時,僅僅教育和遮蓋是沒用的,必須從經營管理的實踐中去發現病情、分析原因,找出治病救人的辦法。同樣,一種新文化的產生,也是一個從實踐中“做”出來的過程,而不僅僅是“喊”出來的,無論是從上到下,還是從下到上都是如此。
所以,只重視所謂思想教育、物質形象和簡單的生活關懷,是我們許多企業在文化建設中的誤區。長此以往,一些從業者認為,這些活動就是企業文化的常規活動,但做來做去還是無法產生良好的“文化建設”效果,弄得自己不滿意,員工覺得你虛虛呼呼、可有可無,領導也很不高興。
因此,如果不能將企業文化建設的常規工作目標轉移到制度和行為上來,如果不能將理念的宣導和企業真實的經營管理活動鏈接起來,如果不能將理念延伸到管理實踐中作為實踐的指導,所謂文化建設將一直無法突破老框框,很難取得令人刮目相看的業績。
如何做?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公司領導今年提出了“創新思維”、“精益管理”和“為顧客創造價值”的經營管理思路,那么企業文化工作者要做的事情,一是將這些東西與原有的企業文化理念相銜接,將其納入原有的體系中;二是最關鍵的,這一年的企業文化建設重點,就放在這三個方面。比如,通過調研總體判斷一下我們公司在這些方面(如創新)的現狀是什么?我們為什么要創新?目前公司管理制度和體系的哪些方面在阻礙著創新?應該怎么辦?哪些人在創新?創新出了什么東西?是否可以作為一個大家學習的模板?為了促進企業的創新思維和創新行為,我們的制度應該發生哪些改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