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貿易公司的績效考核該如何做?下面是相關的方案,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第一條 為建立有效的績效激勵機制和客觀真實的評價體系, 及時對員工工作進行合理評估,構建能上能下,公平公正的自我約束用人機制,激發員工潛能和工作熱情,實現員工在公司內部各崗位的優化配置,確保公司經營目標順利實現,帶出一支高素質、精干、高效的員工隊伍,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績效考核實行月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將考核結果與員工的薪酬獎懲、崗位調整、在職培訓、組織發展及年度休假等掛鉤。
基本原則是:
1、堅持內容確定的原則。依據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實事求是的確定考核內容,全面考核評估公司員工。
2、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在考核內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標準上力求合理、嚴謹、科學、透明。
3、堅持分值量化的原則。對考核內容逐條評分,將考核結果量化到具體的分值。
第三條 本考核辦法適用于公司內部全體員工,包括部門經理、益盛港員工、公安局工人和公司合同制員工四種用工方式。
第四條 新進公司員工滿三個月后參加月度考核,不滿半年的員工不參加年度考核。
第二章 考核的辦法和形式
第五條 考核形式
月度考核采取績效考核打分的形式。
年度考核采取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評議、同級同事互評、上(下)級員工評分和績效考核總成績四部分組成。
第六條 考核辦法
1、關鍵指標法:月度考核適用關鍵指標考核法,按考核要素進行分解,按不同標準進行考核評分。
3、工作述職法:年度考核適用工作述職法,在考核打分的同時采用工作報告制,對主要工作業績進行概述。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考核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司黨政領導和部門經理組成,對各部門考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處理考核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條 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考核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擬訂并修改完善考核辦法,制訂、部署考核、考試工作日程;統計、匯總并存檔考核成績;受理各類舉報和投訴,并向考核領導小組報告;追蹤、督促考核結果的落實和運用。
第九條 益盛港員工考核實行公司考核、公安局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的兩級考核制。
第四章 考核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條 考核實施時間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由各部門組織實施,考核時間為每月20 日,當月25日前將考核結果報公司備案。
2、年度考核: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考核在當年12月20前結束。
第十一條 部門員工的考核以部門經理為考核責任人,部門經理的考核以公司黨政一把手為考核責任人。
第十二條 考核責任人每月按照考核表格的具體項目,對被考核人進行定量、定性的評價,并給出合理評分和客觀評價意見。
第十三條 考核人根據考核表格的具體項目,對被考核人進行定量、定性的評價,并出具合理的分數和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在考核期間,被考核人因工作變動而調離原部門,調離三個月以上的,由新部門進行考核;調離不滿三個月的,由原部門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 考核人的職責
1、考核者須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于所強調的考核項目的評分、評語以及對測評結果有顯著影響的事項應特別予以注意。
2、公司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并備案。
3、考核結果存在爭議時,提交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確定。
第五章 考核流程
第十六條 根據考核工作計劃,每年下發員工年度考核通知(月度考核為常態考核,不另發通知),說明考核的目的、對象、方式、內容以及考核進度安排等。
第十七條 考核人根據考核表格所列明的項目對被考核人進行標準量化打分,填寫相關考核表格,并由被考核人簽字。年度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提交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七天。
第十八條 評價
部門經理每半年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和現實表現、優缺點、今后的改進方向做出書面評價,隨當月考核表報公司。
第十九條 投訴
員工如對年度考核結果有質疑、投訴,可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考核領導小組經重新審定后,將復議后的考核結果通知員工所在部門及本人。
益盛港公司員工對復議后的考核結果仍然有不同意見的,可以通過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向公安局考核領導小組提出二次復核申請,由公安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核查。
第二十條 兼職民-警、益盛港員工的月度考核和年終最終結果分別報公安局政治處備案和公司存檔。公司合同制員工考核結果存入個人和公司檔案。
第六章 考核計算
第二十一條 考核指標權重
考核均實行百分制。
月度考核由工作業績和工作表現兩大部分組成,其中工作業績項70分,工作表現項30分。
兼職民-警年度考核由績效考核成績和民主評議、基礎理論考核三部分組成,其中績效考核成績占60分,民主評議占30分,理論考核占10分。
其中績效考核成績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評議中公司領導評議占60%、同級同事互評占20%、下級員工評分占20%;A理論項考核由局統一組織實施。
益盛港員工的年度考核由績效考核成績、基礎理論考核、實踐操作技能、民主評議四部分組成。其中績效考核成績占50分,民主評議占20分,理論考核占15分,實踐操作技能占15分?冃Э己顺煽冇稍露瓤己似骄梅职凑毡壤鬯愕贸觥C裰髟u議項部門經理打分和同事互評各占50%權重。基礎理論項考核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實踐操作技能項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公司合同制員工的年度考核包括績效考核成績、民主評議、實踐操作技能三部分,其中績效考核成績占60分,民主評議占20分,實踐操作技能占20分。考核權重和辦法參照益盛港員工。
第七章 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二十二條 年度考核成績的確定
考核最終結果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考核等級為:優秀、優良、良好、基本稱職和不稱職。 優秀:就自身崗位而言,以創造性的方式做出重大貢獻,考核評分在95分以上。
優良:超過常規崗位要求,并超過預期地達到工作目標,考核評分在95分以上。
良好: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并有所超越,考核評分在80---89分之間。 稱職:符合崗位要求,能夠保質保量、按時地達成工作目標,考核評分在70---79分之間。 不稱職: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考核評分在70分以下。
第二十三條 考核結果向被考核人本人公開。在考核過程中,考核領導小組應負責考核原始評價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核人對被考核人的評議,保證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己巳吮仨殞ψ约鹤龀龅脑u價結果負責。
第二十四條 考核結果的使用
1、員工崗位調整的主要參考依據;
2、與員工薪酬福利待遇直接掛鉤;
3、與培訓開發、學歷教育、休假、療養等待遇掛鉤;
4、給予員工獎懲、組織發展的依據;
5、兼職民-警未完成經營指標,年度考核第一年不稱職的,給予警告;連續兩年不稱職的,給予輪崗使用;
6、其他員工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給予提醒或調崗;年度考核為不稱職或連續兩年基本稱職的,則轉為待崗。
7、被考核人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的按相關條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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