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公司實行績效考核可以加強公司激勵機制,提高員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發掘員工潛能,在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同時,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最終達到公司和個人發展的“雙贏”,那么我們一起來學習下文的建筑公司的項目部績效考核辦法。
為了有效地加強本工程項目管理,落實各級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公正公平地評價每個項目管理人員業績,充分調動項目部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工作積極性。提高項目和員工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先期試用于洋房標段各部門,以本崗位相關員工工資的40%作為考核金,按綜合評比分作為績效工資發放依據。各部門領導由項目經理進行考核,部門員工由該部門領導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均由承包人進行最終審核。
一、項目綜合施工管理績效費考核辦法按月及季、年度進行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每月以項目經理不定期檢查記錄及質量監督員、甲方、監理等反饋結果進行匯總,確定其當月業績,當月績效實行100分制。另考核表占比10分(考核表附后)。
季、年度績效考核:以每月考核成績匯總作為依據,作為工資上漲及年終獎的依據。 扣分辦法如下:
(一)、發生以下情形,每項每次扣1分:
1、不能較好執行上級指令及管理要求,經第二次提醒后仍未改進的(各部門);
2、所完成的工作量(各分項工程)經政府管理部門按規定程序一次性檢查不合格,但經少量整改達到要求,不需要二次報驗的(各部門);
3、所管理項目按照甲方和項目部審批的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作計劃未按時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節點,超出工期2天以內的;(各棟號)
4、檢查項目合格率低于85%的;(含各種資料、簽證、實測實量、觀感質量、試驗等)(各部門)
5、所管理項目施工場地材料如出現不歸類存放,無標識,堆碼不整齊,有亂丟,有亂甩現象,情節較輕的(棟號及安全部門);
6、因管理工作不當、周轉材料配搭使用不當,造成廢料、棄料現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棟號);
7、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范搭設,且功能不正常,未造成事故的(棟號及安全部門);
8、一般工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仟元以內的(棟號及安全部門);
9、施工測量儀器,使用不當,又不妥善管理的(棟號);
10、項目施工技術檔案資料、安全資料與工程進度不同步和不完整的(各部門);
11、提交的報表、計劃、資料滯后2天或經二次以上提醒(各部門);
12、龍湖公司月度考評成績其自管部分低于85分(各部門);
13、部門配合:各部門間應充分配合協作,對其它部門提出的協調事宜應積極進行解決,如發現或被反映的;
14、工人身份證未收集到位,或收集后未及時上報的,按每人次計算(棟號及安全部門);
15、所管理項目在各工種及各分項工程進場時未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或技術交底不確切、技術指標不清,且記錄不詳的(棟號、技術、安全部門)
(二)、發生以下情形,每項每次扣3分:
1、所完成的工作量(各分項工程)經政府管理部門按規定程序一次性檢查不合格,需要二次報驗的(各部門);
2、所管理項目按照甲方和項目部審批的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作計劃未按時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節點,但工期控制在4天以內的(各部門);
3、檢查項目合格率低于80%的;(含各種資料、簽證、實測實量、觀感質量、試驗等)(各部門)
4、所管理項目施工場地材料如出現不歸類存放,無標識,堆碼不整齊,有亂丟,有亂甩現象,情節較重的(棟號及安全部門);
5、因管理工作不當、周轉材料配搭使用不當,造成廢料、棄料現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棟號);
6、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范搭設,且功能不正常,造成1萬元以下事故的(棟號及安全部門);
7、一般工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內的(棟號及安全部門);
8、施工測量儀器,使用不當,又不妥善管理,造成損壞或維修費用在2000元以上的(棟號);
9、提交的報表、計劃、資料滯后5天或經四次以上提醒(各部門);
10、龍湖公司月度考評成績其自管部分低于80分(各部門);
11、工人身份證未收集到位,或收集后未及時上報,造成工傷事故的按每人次計算(棟號及安全部門);
(三)、發生以下情形,每項每次扣5分:
1、所完成的工作量(各分項工程)經政府管理部門按規定程序二次性檢查不合格,需要三次報驗的(各部門);
2、所管理項目按照甲方和項目部審批的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作計劃未按時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節點,但工期控制在6天以內的(各棟號)
3、檢查項目合格率低于75%的;(含各種資料、簽證、實測實量、觀感質量、試驗等)(各部門)
4、因管理工作不當、周轉材料配搭使用不當,造成廢料、棄料現象,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各棟號)
5、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范搭設,且功能不正常,造成1萬元以上事故的(棟號及安全部門);
6、發生死亡工傷事故 (棟號及安全部門);
7、有損害公司和項目部的語言和行為的;
8、龍湖公司月度考評成績排名未位的 (各部門);
9、對班組吃拿卡要的;
10、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11、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毀滅證據的;
12、其它嚴重不良行為;
(四)、發生以下情形,每項每次可增加分:
1、所完成的工作量(各分項工程)經政府管理部門按規定程序一次性檢查合格,無整改問題,增加1分 (各部門);
2、所管理項目按照甲方和項目部審批的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作計劃按時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節點,每提前1天增加1分(棟號);
3、檢查項目合格率高于85%的,每檢查項增加1分;(含各種資料、簽證、實測實量、觀感質量、試驗等)(各部門)
4、積極反映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積極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補救的,增加1-5分(各部門)
5、受到甲方、監理或政府部門表揚的,增加1-3分(各部門)
6、其它可增加的情形
二、 績效考核獎懲辦法
1、當月績效分得90-100分,項目管理人員月績效工資增加40%作為獎勵。
2、當月績效分得80-89分:項目管理人員月績效工資增加20%作為獎勵。
3、當月績效分70-79分,月績效工資不調整。
4、當月績效分60-69分,項目管理人員月績效工資扣除20%作為懲罰。
5、當月績效分59分以下,項目管理人員月績效工資扣除40%作為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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