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聘用制度
一、人員錄用政策及程序
(一)企業人事錄用的目的
一、企業人事錄用源于以下八種情況下的人員需求:
(一)缺員的補充;
(二)突發的人員需求;
(三)為了確保企業所需的專門人員;
(四)為了確保新規劃事業的人員;
(五)當企業管理階層需要擴充之時;
(六)預選企業的經營者之時;
(七)企業對組織有所調整之時;
(八)為了使企業的組織更具活性化,而必須導入外來的經驗者時。
二、企業人事錄用為企業發展儲備人才,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二)企業人事錄用的政策及程序
□ 申請聘雇手續
(一)招聘員工的部門在確認并無內部橫向調職的可能性后,向人事部門遞交書面申請表,并附上需招聘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的資料可通過工作寫實和經驗座談的方法獲得。
(二)人事部詳細審核申請職位之工作性質、等級等事項。如同意其申請,應先在本企業內刊登招聘廣告,當確定本企業其他部門并無適當人選時,方可在企業外部刊登廣告,并應及時將信反饋給用人部門。
□ 招聘方法
人事部刊登外部招聘廣告時須注意以下數點:
1.廣告設計應突出企業徽志;
2.須依據用人部門提供的職位說明書擬定廣告的內容;
3.廣告設計須使用鼓勵性及刺激性用語;
4.廣告須說明征聘的崗位、人數及所需的資格條件,并注明待遇;
5.如需招聘科技人員,宜在學術性較濃的報紙刊物上刊登廣告;其他類別人員的招聘也須如上有針對性地利用新聞媒介,為企業節省開支。
□ 初步甄選
(一)求職表是企業初步甄選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獲取應聘人員的背景信息,對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二)初步篩選性會見在應聘人員填寫求職表時進行。
(三)就業測試
1.就業測試是初步甄選的最后一個環節;
2.對于技師、工匠、打字員、速記員等類人員,由于其所擔任工作屬技術性工作,故應進行實地操作測試;
3.對于高級職位之職務,非由博學多能之士無法擔任,此類人員可用審查其著作、發
明,或核查其學歷、經歷,以鑒定其資格。
□ 面試的準備
(一)組成面試遴選小組
面試遴選小組成員由以下三方人士組成:
1.用人部門代表。
2.人事部專門人員。
3.獨立評選人。獨立評選人應對該職缺的工作有深切了解及有密切工作關系。
(二)面試方法采取合議制面試(也可采取階段制面試),用人部門主管的意見起決定作用,遴選小組其他成員的意見起參謀作用。
(三)根據招聘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設計面試評價量表。
面試評價要素共分以下十九項:
1.儀容;
2.人生觀、社會觀、職業觀;
3.生活設計;
4.人格成熟程度(情緒穩定性、心理健康與心理掩飾性等);
5.個人修養;
6.求職動機;
7.工作經驗;
8.相關的專業知識;
9.語言表達能力;
10.思維邏輯性;
11.應變能力;
12.社交能力;
13.自我認識能力;
14.支配能力;
15.協調指導能力;
16.責任心、時間觀念與紀律觀念;
17.分析判斷能力:
(考察其應變能力及決策能力)
(五)面試場所的選擇與環境控制
1.面試環境應保持安靜舒適;
2.面試考官的位置應避免背光;
3.被試的位置避免放在房子中央;
4.面試過程中人員不能隨意走動;
5.面試過程中不要被打斷。
(六)對初試合格的應征者函邀面試。
□ 面試的實施及結果反饋
(一)面試過程中,面試遴選小組成員應填寫面試記錄表,表明對應征者的評語及結論。
(二)全部面試結束后,遴選小組成員應討論對各應征者的意見。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
一致結論時,由用人部門代表拍板。評價結果應填寫在面試結果推薦書上,送達用人部門
(一)企業人事錄用的目的
一、企業人事錄用源于以下八種情況下的人員需求:
(一)缺員的補充;
(二)突發的人員需求;
(三)為了確保企業所需的專門人員;
(四)為了確保新規劃事業的人員;
(五)當企業管理階層需要擴充之時;
(六)預選企業的經營者之時;
(七)企業對組織有所調整之時;
(八)為了使企業的組織更具活性化,而必須導入外來的經驗者時。
二、企業人事錄用為企業發展儲備人才,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二)企業人事錄用的政策及程序
□ 申請聘雇手續
(一)招聘員工的部門在確認并無內部橫向調職的可能性后,向人事部門遞交書面申請表,并附上需招聘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的資料可通過工作寫實和經驗座談的方法獲得。
(二)人事部詳細審核申請職位之工作性質、等級等事項。如同意其申請,應先在本企業內刊登招聘廣告,當確定本企業其他部門并無適當人選時,方可在企業外部刊登廣告,并應及時將信反饋給用人部門。
□ 招聘方法
人事部刊登外部招聘廣告時須注意以下數點:
1.廣告設計應突出企業徽志;
2.須依據用人部門提供的職位說明書擬定廣告的內容;
3.廣告設計須使用鼓勵性及刺激性用語;
4.廣告須說明征聘的崗位、人數及所需的資格條件,并注明待遇;
5.如需招聘科技人員,宜在學術性較濃的報紙刊物上刊登廣告;其他類別人員的招聘也須如上有針對性地利用新聞媒介,為企業節省開支。
□ 初步甄選
(一)求職表是企業初步甄選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獲取應聘人員的背景信息,對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二)初步篩選性會見在應聘人員填寫求職表時進行。
(三)就業測試
1.就業測試是初步甄選的最后一個環節;
2.對于技師、工匠、打字員、速記員等類人員,由于其所擔任工作屬技術性工作,故應進行實地操作測試;
3.對于高級職位之職務,非由博學多能之士無法擔任,此類人員可用審查其著作、發
明,或核查其學歷、經歷,以鑒定其資格。
□ 面試的準備
(一)組成面試遴選小組
面試遴選小組成員由以下三方人士組成:
1.用人部門代表。
2.人事部專門人員。
3.獨立評選人。獨立評選人應對該職缺的工作有深切了解及有密切工作關系。
(二)面試方法采取合議制面試(也可采取階段制面試),用人部門主管的意見起決定作用,遴選小組其他成員的意見起參謀作用。
(三)根據招聘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設計面試評價量表。
面試評價要素共分以下十九項:
1.儀容;
2.人生觀、社會觀、職業觀;
3.生活設計;
4.人格成熟程度(情緒穩定性、心理健康與心理掩飾性等);
5.個人修養;
6.求職動機;
7.工作經驗;
8.相關的專業知識;
9.語言表達能力;
10.思維邏輯性;
11.應變能力;
12.社交能力;
13.自我認識能力;
14.支配能力;
15.協調指導能力;
16.責任心、時間觀念與紀律觀念;
17.分析判斷能力:
(考察其應變能力及決策能力)
(五)面試場所的選擇與環境控制
1.面試環境應保持安靜舒適;
2.面試考官的位置應避免背光;
3.被試的位置避免放在房子中央;
4.面試過程中人員不能隨意走動;
5.面試過程中不要被打斷。
(六)對初試合格的應征者函邀面試。
□ 面試的實施及結果反饋
(一)面試過程中,面試遴選小組成員應填寫面試記錄表,表明對應征者的評語及結論。
(二)全部面試結束后,遴選小組成員應討論對各應征者的意見。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
一致結論時,由用人部門代表拍板。評價結果應填寫在面試結果推薦書上,送達用人部門
主管及人事部備案,作為下一步行動的依據。
(三)人事部向入選應征者發出錄用通知單。
(四)人事部將面試結果通知落選的應征者。
□ 試用期
試用期一般為一到三月。
試用期由該職員履行新職日起計算。
試用的目的在于補救甄選中的失誤。
□ 最終錄用
對試用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從正式錄用之日起,享受本企業同類人員薪金等級。
二、員工聘用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二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本公司系統各級管理人員不許將自己親屬介紹、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業里工作,特殊情況的,需由董事長批準,且介紹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 本公司各部門和各下屬企業必須制定人員編制,編制的制定和修改權限見人事責權劃分表,各部門各企業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第五條 本公司需增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上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后,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六條 從事管理和業務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必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
(二)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45歲;
(四)外貿人員還必須至少精通一門外語;
(五)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經董事長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應屆畢業生及復員轉業軍人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考慮聘用。
第七條 所有應聘人員除董事長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后才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三)人事部向入選應征者發出錄用通知單。
(四)人事部將面試結果通知落選的應征者。
□ 試用期
試用期一般為一到三月。
試用期由該職員履行新職日起計算。
試用的目的在于補救甄選中的失誤。
□ 最終錄用
對試用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從正式錄用之日起,享受本企業同類人員薪金等級。
二、員工聘用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二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本公司系統各級管理人員不許將自己親屬介紹、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業里工作,特殊情況的,需由董事長批準,且介紹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 本公司各部門和各下屬企業必須制定人員編制,編制的制定和修改權限見人事責權劃分表,各部門各企業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第五條 本公司需增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上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后,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六條 從事管理和業務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必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
(二)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45歲;
(四)外貿人員還必須至少精通一門外語;
(五)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經董事長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應屆畢業生及復員轉業軍人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考慮聘用。
第七條 所有應聘人員除董事長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后才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