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新進員工素質和技能,推行職前培訓體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凡公司新進初、中級員工均須進行職前培訓。
第三章 培訓程序
第三條 在新進員工報到后,全體新進員工進行一定時間的集中培訓。
第四條 由公司人事部主持職前培訓,制定職前培訓計劃,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 新進員工應積極參加職前培訓,并填寫新進員工職前培訓表。
第六條 各部門應配合人事部對新進員工的培訓工作。凡涉及介紹本部門職責、功能的,均應認真準備。
第七條 新進員工培訓畢,將其培訓成績記錄在案。各位員工職前培訓表在員工簽字及各級主管評價后留存人事部。
第八條 對在職能培訓中表現極差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
第四章 培訓內容
第九條 培訓內容:
1. 公司簡介(概況、公司歷史、公司精神、經營理念、未來前景、公司組織說明);
2. 公司人事規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門衛檢查、用餐、服飾、禮儀、休假、加班、獎懲);
3. 員工手冊說明;
4. 財務會計制度(費用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