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型,雖然案例沒有明確轉型方向,無疑企業內外所處的環境發生一系列的變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在并購案中HR能做什么相關文章,希望能幫到大家,更多精彩內容可瀏覽(yjbys.com/hr)。
也許那些聰明的并購專家,在做重大并購決策前早已通過各種方式思考和探討過如下三個問題:
交易的邏輯理念——為什么從事兼并收購交易?成功實現交易需要考慮完成什么工作?
支付的交易價格——交易價格的經濟底線是什么?為支付價格溢價,兼并收購交易完成后的業績需要得到怎樣的提高?
整合——怎樣將公司的兼并收購戰略轉換為公司的實際價值?
但是,沒有誰能夠不經由調查就可以決定購買一家企業。除非,他是個完全的機會主義者。
盡職調查的使命
盡職調查的目的就在于為這三個方面的問題提供解答,使公司避免在兼并和收購的過程中忽略一些主要問題,同時大大提高交易成功的概率。
特別是,盡職調查意欲實現以下幾點:
·發現那些可能會成為打斷企業運營的因素或者“導致交易破裂的因素”等問題。
·發現并調查可能影響交易價格的重要問題或者談判的關鍵點。
·揭示并且充分理解那些會對整合交易決策產生影響的數據和信息。
HR專員的空間
在公司兼并收購交易中,各項重要決策——包括:戰略性的和操作性的——實際上都是基于盡職調查而制定。
人力資源專員承擔著公司整合工作的重要責任,因此,盡職調查與他們之間存在著非常重要的相關性。人力資源專員負責處理一系列“人”的問題,其涵蓋的內容包括:福利和薪酬計劃的整合、勞動力重建、勞動合同/協議及其管理,以及領導能力、組織文化和雇傭慣例等諸多問題的管理。
然而,按照通常的做法,在公司進入兼并或者收購程序之前,人力資源專員沒有暢通的渠道獲取與這一系列“人”的問題相關的重要信息。而且,在討論、決策和盡職調查的初期階段,通常負責綜合審視整個交易形勢的人力資源代表不能與那些來自財務、營運和其它職能部門的同事一同參與商討。
盡職調查要貫穿并購始終
下面我們將深入分析并購前后的四個階段中,人力資源專員所發揮的作用,探討應該進行哪些改變以取得更好的交易結果。
提交意向階段
兼并收購的第一階段通常稱為提交意向。其目的是達成一項非正式協議,以使交易過程向更為正式的和嚴格的交易階段推進。
提交意向階段通常是提出整個交易談判中可能會導致交易停止的定性問題(如:是否各方領導人能夠一同談判協商),提出可能會對交易價格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主要財務問題。這一階段,一些人力資源信息的獲得主要是基于公眾渠道,或者基于交易各方當事人的良好信譽,限于各方領導人握手層面的某些非正式信息披露而得以實現。
交易前階段
第二階段是指交易前階段。在這一階段,通常應達成某些公開聲明和正式承諾文書,有時被稱為備忘錄或者意向函。
在交易前階段過程中,交易通常是具有高度機密性的,其中,交易的賣方創設并占據一個具有有限信息的數據空間。從時間和內容的角度來講,獲取信息的渠道和手段是非常有限的,因此,交易談判將特別集中于財務問題。
如果交易不能順利達成,雙方當事人的角色則有可能再度轉換為競爭者,并盡可能不泄露任何相關信息。
盡職調查在這一階段的目的,就是極盡可能地深入那些可能會影響交易程序是否能夠順利進入下一階段的問題。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交易談判中的氣氛非常友好,能夠很容易地獲得那些對整合計劃具有推動作用的更為全面的信息。
達成交易階段
第三階段是最關鍵的一個階段,通常稱為“達成交易”階段。這一階段以有意進行兼并、收購、剝離等公告為起點,以交易的正式完成為終點。
之所以稱這一階段為關鍵階段的原因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仍然可以抽身退出;
2)雙方當事人仍然能夠對交易價格產生影響;
3)雙方當事人仍然有能力對交易整合進行重新計劃,并從最初時間框架中的交易安排中獲取最大價值。
這一階段的整個過程中,大量盡職調查工作付諸實施的目的,就是盡可能地揭示所有與交易相關的信息。在進入這一階段進行交易構建和整合計劃之前,公司必須明白可能對交易整合決策產生影響的所有問題。此類須獲得的信息可能是關于合規性、計劃管理、福利價值、薪酬計劃、保險計劃、組織結構和人力資源職能方面的。
對于在友好合作的氣氛下達成的交易,在交易完成之前,甚至在談判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深入分析的工作就已經完成了。但是,在信息充分條件下制定決策所需要的信息,有時要等整個交易完成后才能獲得。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對決策做出特定條件假設,并基于這些假設制定決策。一旦不能直接獲取相關信息,交易買方就會采取非常謹慎的態度審視基于這些假設條件而獲取的新信息,并且適當地修改基于這些已經被證明是不正確的假設而做出的決策。
這一階段的工作看來是完全符合邏輯的,但常常不被實施。
交易后階段
交易達成標志著第四階段的開始,即交易后階段。交易達成通常以類似于買賣協議或確定的兼并收購協議的正式文書為標志。理論上講,無須再進一步實施盡職調查。然而,現實情況是,繼續實施盡職調查仍然是有價值的,因為監管當局(如:Hart-Scott-Rodino法案,證券交易委員會、司法部、歐盟和其它行業監管機構)對于某些數據信息的獲取設定了一定的限制。
一旦這些限制被取消,交易買方就應繼續實施能夠驗證或反駁交易初期設定的假設條件時所采取的盡職調查,并對整合計劃進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