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員工之間的糾紛要學會及時、有效地調解,解決矛盾沖突,融洽人際關系,這是企業老板必須掌握的領導藝術之一。
作者認為,調解員工糾紛應遵循以下幾個具體操作步驟:
1、公正的態度。調解糾紛時要注意,和事佬、欺軟怕硬的方法都不利于沖突的處理和解決,應當以真誠、負責的態度來公正處理。這樣不僅能有效地幫助別人解決糾紛,亦會增加別人對你的信任和尊重。
2、調解前先弄清事情的基本情況。
第一、弄清當事人。有時張三和李四的糾紛只是表面現象,而趙五和王六之間的糾紛才是實質,或是主要問題。主次關系或多重關系都需要理清,調解時才能“對癥下藥”。
對糾紛各方當事人的思想狀況及在矛盾中所處的地位要基本掌握,從而可以根據不同的當事人,確定不同的調解方法。
第二、弄清沖突的焦點。不弄清沖突的焦點是什么、爭執的對象是什么,只根據表面現象或一時的表現急于著手調解是不妥當的。
第三、弄清產生沖突的背景。有時糾紛是由于誤會產生,有的糾紛起因是一些不實之言。因此,弄清真正的原因,糾紛也就容易平息了。
3、調解過程中,要認真傾聽當事人陳述。做為調解人,要明白糾紛雙方都可能感情用事,因而在耐心傾聽的過程中要思考一些問題:他的陳述有沒有夸大不利于對方的成分,掩蓋或縮小與自己不利的地方?我是否保持了冷靜,不受當事人情緒的影響?他的陳述有沒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適當的時候,你可以向當事人提出有關問題,以便厘清事實。必要時,也可側面向知情者了解情況。
4、調解要先經過一個“冷處理”階段。當事人正在氣頭上,不利于矛盾解決,所以讓當事人暫時分開,或讓其中一方回避,整個過程中,你要有足夠的耐心。
5、勸解通常采用以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