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施行,到9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正式實施。新的用工法律對企業HR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之前僅憑一份勞動合同就能應付日常HR管理的時代已不再周全無礙。而準備一套完備的HR管理法律文件,將對企業法律風險降至最小。本文將結合實務操作中的經驗,總結出12份企業HR管理中必備的法律文件。
?一、勞動合同
1、必備理由
勞動合同在現代企業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不言而喻,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合同,那么企業將每月支付員工二倍工資。
2、合同內容
企業至少應準備三份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有需要的企業還應備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合同主要內容應包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集體合同
1、必備理由
《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另第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由此可見,集體合同可以在企業與勞動者因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產生爭議的時候起到重要的標準作用,一份完備的集體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2、合同內容
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勞動紀律、勞動定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等。
三、職工名冊
1、必備理由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秾嵤l例》第三十三條補充: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