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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審計理論基礎
審計基礎作為審計理論產生和的出發點,是整個審計理論體系大廈的基石。然而,理論界對此的卻并未幾,在此,筆者試對此題目作以下探討。一、審計理論基礎的概念界定
辯證唯物主義熟悉論以為,理論作為一種系統化了的理性熟悉,是人們由實踐概括出來的關于界和知識的有系統的結論。由此,我們是否可以以為,審計實踐活動就等同于審計理論基礎呢?審計理論基礎與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審計基礎理論之間又存在一種怎樣的關系呢?筆者以為,沒有比較就沒有鑒別,尤其是對某一事物的概念的界定,通過與其相關事物的比較,在差異中尋找本質的區別,就更能體現該事物質的規定性。
1.審計理論基礎與審計實踐。根據辯證唯物主義
熟悉論,我們可得出,審計實踐活動是審計理論的基礎和來源,正是審計實踐的不斷豐富推動著審計理論的不斷發展。然而,理論的形成并不是實踐的簡單堆砌,而更需要一種理性的思維往引導實踐,并發現和提煉實踐中存在著的有的東西,只有完成了感性熟悉到理性熟悉的升華,理論才得以終極形成。因此,審計理論基礎更多地表現為一種思想,它體現了審計的本質,并不斷地引導和推動審計實踐活動的發展,促成審計理論的形成,從而為整個審計理論體系的構建提供了一個支撐點。
2.審計理論基礎與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審計理論結構,即審計理論系統內各組成要素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程序,是一個按一定邏輯關系組成的有機整體。其邏輯出發點應是構成這一有機整體的最基礎的部分,是理論思維的初始點,起著統馭全局的作用。加拿大審計學家安德森于1977年提出的審計目標出發點論以為:任何領域的研究都要確定其研究的界限和目標,審計理論結構研究應以審計目標為邏輯出發點,由其層層演繹出整個體系,其他審計要素都應圍繞審計目標而展開。由此可知,審計理論基礎與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假如將審計理論體系比喻為一座建筑物,那么其基礎部分就是審計理論基礎。
3.審計理論基礎與審計基礎理論。審計基礎理論是指可以通用于任何獨立審計活動、具有普遍指導性的審計理論(如審計本質、審計職能等)。審計基礎理論與審計理論是根據理性化程度對審計理論的一種劃分,二者構成了完整的審計理論體系。因此,審計理論基礎是理論體系的根基和出發點,而審計基礎理論則是審計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是支撐與被支撐的關系。假如把審計理論基礎比作是建筑物深埋于地下的部分,它支撐著整座建筑物,審計基礎理論則是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由梁、柱等構成的建筑物的基本框架。
綜上所述,審計理論基礎是在一定的時空中,支撐著審計理論形成并不斷發展的根基與出發點,是其他學科向審計理論轉化的“關節點”。
二、審計理論基礎的基本特征
由定義出發,審計理論基礎的基本特征如下:
1.交叉性。作為其他學科向審計理論轉化的“關節點”,審計理論基礎本身就是諸多相關學科相互滲透的結果。在相關學科理論中,與審計存在本質相關性的部分構成審計理論基礎,而該基礎或其中一部分又同時構成其他相近學科的理論基礎?梢,同一學科理論中可能包含著幾個不同分支學科的理論基礎,而某一學科的理論基礎又是多個相關學科相互滲透的結果,審計理論基礎就具有明顯的交叉性特征。
2.抽象性。審計理論基礎并不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體,它屬于一種意識,是人們辨別審計實踐,并從中提煉出某些規律性的一種思維凝聚。同時,審計理論基礎的抽象性特征并不能否定其客觀存在性。
3.獨立性。審汁理論基礎固然支撐著審計理論體系,但它并不像審計基礎理論那樣屬于審計理論體系的組成部分;它固然是審計理論的根基和出發點,但并不等同于審計理論結構體系的邏輯出發點。審計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離不開審計理論基礎,但作為理論支撐,審計理論基礎在整個審計理論體系中處于相對獨立的位置,其發展并不受制于審計理論的現狀。
4.動態性。隨著的變遷和社會環境的變化,審計理論基礎也在不斷地發展。每一個新學科的誕生,都豐富了這個“關節點”的。審計理論基礎的動態性特征,決定了審計理論處于不斷地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審計理論基礎的發展為審計理論提供了充分的營養,并成為其發展的動力。
三、審計理論基礎的具體內容
根據與審計理論的相關性程度,可以從內涵和外延兩個角度對審計理論基礎的內容進行界定。根據對審計初始性理論出發點的考察與,審計理論基礎的內涵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基礎。審計本質是決定審計區別于其他客觀事物的根本同性,也正由于如此,羅伯特·莫茨和侯賽因·夏拉夫在其《審計理論結構》中,在考察哲學性探索本質的基礎上探討審計本質。而作為應社會需求出現的一種治理活動,審計最基本的職能就是監視。因此,從審計職能抽象出來的審計本質蘊涵了深刻的監視思想。監視思想最深的根源來自于哲學中關于人性的熟悉!靶员緪骸闭撘詾橛捎谌说膬仍趧恿Σ蛔阋允蛊渥杂X地履行義務、遵守規則,因此主張通過法制等外力來約束人的行為,而監視正是一種有效的對人進行約束和管制的手段。西方的監控制度正是基于對人性惡的熟悉,才得到了今天的發展。此外,哲學作為反映事物普遍發展規律的,其對各學科都具有普遍的理論指導意義,也為審計理論提供了辨證的、唯物的思維。
2.管基礎。在學科的劃分上,學本身是治理學的一個分支,而審計學又是從會計學中分立出來的一門學科,因此審計學也同于治理學科,治理學的某些思想和理論理應構成審計理論的基礎。尤其是治理心理學的出現,它集心理學、行為學、社會學以及人類學等學科為一體,在現今的治理中得到越來越多的熟悉和應用。而治理審計學科的誕生及制度基礎審計理論的提出,無不體現了治理學對審計理論發展的深遠。
3.法學基礎。法學對審計理論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審計范圍和審計責任等基礎理論的構建上。正如邁克爾·查菲爾德所說:“審計的范圍和審計職員的責任通過法庭對一系列劃時代事件的判決而得到了明確!贝送猓鲊豆痉ā、《證券法》等也對審計理論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法學作為審計理論基礎的內涵,為建立協調審計主體、委托人與被審計單位三者關系的審計理論提供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4.經濟學基礎。作為,門古老的科學,經濟學在經歷了幾次劃時代的變革之后、其理論體系日臻完善,不僅使本學科得到了迅速發展,還為審計理論的構筑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尤其是經濟學中代理理論的提出,為我們熟悉審計本質及審計職能開辟了新的思路。根據經濟學中的“理性人”假設,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最大效用的追求者,而各自利益目標的不一致:導致了行為上的偏差。委托人為了使代理人朝著自身利益的方向努力需付出代理本錢,監視則是能夠降低代理本錢、維系代理關系的有效手段。此外,監視也體現了審計最根本的思想,成為審計最基本的職能。另外,產權經濟學、制度經濟學等,都極大豐富了審計理論基礎的內容,為審計理論的發展注進了新的活力。
5.學基礎。審計學最初包含在會計學之中,后從會計學中分立出來,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正是這種血緣關系,使審計與會計互相滲透,會計學必然成為審計理論基礎的內涵。查賬(即會計檢查)這一傳統審計概念沿用至今,它還是中外審計概念中的主干部分。固然隨著的,審計的內容、范圍、等在不斷變化,審計的概念也在逐漸豐富,但時至本日審計還是以會計資料為主要對象。而會計資料是在會計學理論指導下天生的,因此,審計理論框架的構建離不開會計學理論的指導。
6.偵查邏輯學基礎。審計理論經歷了三次奔騰,得到了迅速發展,然而不論審計目標如何被豐富,卻始終沒有離開過查錯防弊這一目標,這也體現了審計對傳統審計的繼續。對錯弊的審計是遵循發現疑點、收集證據、證實結論等類似于偵查邏輯學的程序來進行的。此外,無論形成何種審計結論,都需要審計證據的支持,審計職員通過檢查、監視、查詢及性復核等手段取得審計證據,需要大量鑒戒偵察學中的類似方法;在對獲取的審計證據進行整理和選擇時,需運用邏輯判定來分析,使選取的證據充分且適當。因此,審計理論基礎中包含有偵查邏輯學理論。
審計理論基礎的外延,是指與審計理論關聯度不高,但通過功能滲透作用于內涵的審計理論基礎,或與現有審計理論相結合,形成新的審計學邊沿性學科理論,從而對審計理論發展產生的理論。新學科的不斷出現,極大豐富了審計理論基礎的外延內容,其中最有影響的莫過于機科學。計算機在會計實務中的廣泛,給當代審計實務和審計理論帶來了極大的沖擊。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使審計對象無紙化成為可能.這增加了審計的難度和風險,要求審計職員改進審計手段,重新設定審計程序。而審計方法和技術的改變,必然對審計理論產生影響。此外,心、猜測學、司法學等學科與審計學結合,分別形成了審計心理學、審計猜測學、司法審計學等審計學邊線性學科,其相關理論構成了廣義上的審計理論基礎。其他與審計相關的應用學科與審計理論、審計學的相互滲透,也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審計理論基礎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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