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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讓有產者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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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高票通過物權法。至此,這部歷經了13年的醞釀和廣泛討論,創造了中國立法史上單部法律草案審議次數最多紀錄的法律正式面世! 2007年10月1日,物權法將真正走進人們的生活。這部法律共有5編19章247條,涉及公私財產平等保護、住宅建筑用地70年后自動續期、不動產統一登記等諸多令老百姓獲益的亮點。 物權法主要起草者之一、全國人大代表王利明解釋說,通俗地理解,物權就是我們對看得見、摸得著的物品享有的權利。大到一座房子、一輛汽車,小到一針一線,都屬于“物”的范疇! ⊥趵鹘榻B,物權法主要回答三個問題:這個東西是誰的?對這些東西享有什么權利?怎樣保護自己的東西,損害別人的東西要承擔什么責任? 因此,這部法律和老百姓息息相關。媒體和社會普遍認為,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該部法律對“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給予平等保護”的規定,必定會為社會和諧奠定法律基石。 70年后房子不塌還屬于你 “70年大限到期后,我們的住房怎么辦?”有了房子后,許許多多城市居民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S著住房制度改革的進行,越來越多的城鎮居民擁有了自己的房屋,而且大量集中在住宅小區內。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為此,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規定,無疑給老百姓吃了一顆“定心丸”。然而,遺憾的是,法律并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作出明確規定。 小區車位歸誰所有? 除了城鎮公共道路外,小區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边@是新頒布的物權法明確規定的! ‖F實生活中,不少小區沒有車位、車庫或者車位、車庫嚴重不足,占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作為車位,然后再賣給業主。這在2007年10月1日以后將成為歷史! 〈送,物權法還對有的開發商將車位、車庫高價出售給小區外的人停車的行為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物權法還規定,業主在買房時, 可以通過簽訂售、出租或附贈合同等形式約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的車位、車庫歸屬! 〕邪趯脻M后農民可繼續承包土地 物權法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30年承包期屆滿后該怎么辦? 這是不少農民關心的問題! 榇,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 專家指出,這一規定既維護了現行法律和現階段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政策,又為今后修改有關法律或者調整有關政策留有了余地。 拾金不昧可否索酬? 一直以來,拾金不昧都被譽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甚至成為衡量人道德素質的一個標準。因此,拾金索要報酬一直以來被認為是不道德的。然而,物權法對此作出了可以索要的規定。物權法規定,失主在領取遺失物時應該向有關部門或拾得者支付保管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 對于失主懸賞重謝,失物到手又反悔,物權法也作了規定:失主懸賞尋找遺失物的,在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向拾得人支付報酬! 〔恢榻o夠錢,買到贓物咋辦? 根據我國刑法,只要是刑事案件的贓物都要一律追回。受到的損失,買主只能找賣贓物的人索賠。 物權法的規定讓善良的買主們不再錢物兩空。購買者只要善意購買,價格合理,應該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就可取得所有權。原所有權人無權要回,但可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這意味著,今年10月1日起,只要不知情,給夠錢,拿到手,過了戶,即使買的東西是贓物也不會被要回了! 〔晒馐茏杩煞袼髻r? 采光權、擾民費、通風權……這些詞匯已然發“燙”,隨著小區的不斷建設和居民維權意識提高,曾經鮮為人知的詞匯已經走進百姓生活。物權法對此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棄置固體廢物,施放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造成損害的要予以賠償。 。ㄕ浴斗膳c生活》半月刊2007年4月上半月刊) 物權法,讓有產者吃上定心丸 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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