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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個人所得稅調節收進的功能及其模式的選擇
摘要:所得稅作為一種“良稅”在世界上廣泛推行,是當今最流行的一個稅種。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高速增長的同時,出現了收進分配的變化;由進向居民個人傾斜并呈累進態勢,居民收進形式多樣化、居民收進差距拉大。這種變化表明,居民已成為巨大潛伏的稅源,而收進差距的擴大又使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功能的必要性日益迫切。另一方面,我國自1980年開征個人所稅以來,個人所得稅在調節個人收進、緩解分配不公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從整體上看,個人所得稅稅款流失嚴重,其調節力度還遠遠不夠,這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同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模式有關。因此,改革我國現行的所得稅制,建立一個設計、規范公道、調控力強的個人所得稅已成當務之急。本文試從三種所得稅制模式的優劣比較進手,結合國內外實踐和我國的具體國情對個人所得稅調節收進分配的功能及其模式的選擇進行簡單的論述。【論個人所得稅調節收進的功能及其模式的選擇】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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