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會覺得HR就找找簡歷,電話面試就可以了。為什么在面對面的面試中,還需要HR再面試一次呢?難道真的就是隨便聊聊,寫幾個字的功能嗎?
人力資源講師李佳眉老師認為當我們真正面對面去對案例進行STAR分析時,HR才可能更清楚了解候選人的思維、邏輯、應變、條例性等等軟性能力,才能更好地分析這位候選人是否適合這個崗位、這位上司、這個團隊、這個企業。
另外,HR組織筆試則幫助探究其理論專業背景的匹配度,等HR真正落筆到面試評估表上時,其實那是對之前所有簡歷評估、電話溝通、筆試、面試的綜合評估。
除了面試,HR還需要從大的方面去考慮人員的配置合理與否。
我也認可“舉賢不避親”,但也要看是什么崗位,什么企業環境,所以HR在部門人員配置及企業人員配置上,也有自己心中的一桿秤。
因此首先,HR在收到你的用人需求后,要評估這個崗位應該選擇什么招聘渠道,當然在平時沒有用人需求時,HR已經對周邊的招聘渠道要做到心里有譜,才能在收到你的需求是第一時間判斷該選哪個渠道:崗位適合內部招聘還是外部招聘?
其次,渠道圈定了,開始篩選簡歷。
在把整個頭鉆進簡歷堆前,HR必須先仔細地在頭腦里過一下電影:這個崗位最主要是干啥的?核心的技能/知識要求是什么? 用人部門的團隊運作模式是怎樣?團隊里/團隊間的人員關系如何?用人上司的工作風格?公司的企業文化等。
第三,電話撥通前,HR需要做好準備詞,把所有電話那頭候選人可能關心的公司概況、崗位職責、福利待遇等等全部在腦海里打好底稿,另外還需要把簡歷里沒體現,但卻與崗位要求緊密關聯的內容圈出來,在電話面試里不厭其煩地一一與候選人交流、推斷,并且根據電話面試選出可能讓你點頭的簡歷。
最后,面試結束后,HR的工作還在繼續,對必要的關鍵崗位、敏感崗位進行背景調查,協調安排入職所需的行政、后勤工作。
候選人人前腳剛踏進企業,HR緊接著就要了解其適應情況,然后再接下來就要跟蹤試用評估情況。
HR如若真正站在一個業務伙伴的高度,那么用人部門的用人滿意度及員工的工作愉悅度,將會是HR在人才的選、育、留、送的工作成功的最大目標,一路的保駕護航,從未敢有半點疏忽。所以HR簽了字,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