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高科技公司一樣,人力運營部員工會對各部門面試官提供方方面面的建議,如公平就業法,以及“拒絕的藝術”。從2004年開始為谷歌人力運營部門工作的托德-卡萊爾說:“其實,他們要完成培訓課程,了解如何溫柔地拒絕候選求職者。”谷歌面試最重要的環節是工作抽樣,工程師要編寫程序代碼,公關員則要寫出新聞稿。
相較于其他因素,谷歌費了很多工夫來權衡面試的權重。而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特定候選人要安排多少輪面試。越多越好,但要有個限度。卡萊爾說:“我們不想浪費別人的時間。”他的統計分析發現,5 輪面試效果最好,再多,收益就遞減了。
2003 年,公司執行委員會(Corporate Executive Board )做了一次范圍更加廣泛的類似研究,詢問全美國范圍內28 000 名新晉員工,他們面試了多少輪才得到工作,并將答案與后續的績效評估進行對比。結果與卡萊爾的非常類似:最優秀的員工,一般是經過四輪或五輪面試后招聘的。
面試過5 輪以上的員工,大多是因為傳遞了混亂信號。有些面試進展順利,有些卻不然,公司只好再安排更多的面試來解決這些沖突。調查結果暗示,這些疑慮有其道理。公司執行委員會所得結果還有另一種解釋:最優秀的人才厭倦了太多的面試,大喝一聲:“我受夠了!”堅持要面試8 ~10 輪的公司,往往只找到些蹩腳的貨色。
谷歌的候選人會在同一天內連續接受5 輪現場面試,每一次都由不同的面試官主持。其中一輪是午餐面試,本來經歷了棘手的提問后,候選人理應享受美食的寬慰。面試官會給候選人以下4 檔“分數”。卡萊爾說,這4 檔分別是:“我認為我們不應該聘用這位候選人”;“我認為我們不應該聘用他,但如果其他人另有看法,我也愿意接受”;“我認為我們應該聘用他,但如果其他人另有看法,我也愿意接受”;“強烈主張聘用他。”
谷歌的面試官并不直接做出聘用決定。他們的任務是展開出色、強硬的面試,并報告結果。報告中要解釋問了什么問題,得到了怎樣的回答,面試官對答案有怎樣的看法。每名評審可以獨立形成個人意見,但“集體智慧”的效果最好--這是谷歌招聘的一條原則。因為意見的平均值,很可能接近真實情況。谷歌要求,在提交各自的報告之前,面試官之間不能討論候選人。
碰到明顯不合適的候選人時,為避免浪費所有人的時間,傳紙條也行。谷歌會讓面試官直接跟候選人的招聘官進行簡要報告,招聘官有權終止面試,當然,這種情況很少見。
面試官的報告會收入候選人的卷宗,分發給招聘委員會。如果該委員會批準聘用候選人,會有另一個委員會來審核卷宗,接著還有另一個。最后,所有招聘決策都要提交給拉里-佩奇批準。谷歌的招聘流程,比算法還要繁復多樣。
這恐怕完全出乎大多數人的預料。谷歌人力分析與薪資部主管普拉薩德-賽迪(Prasad Setty)說:“歸根結底,我們這么做是想讓招聘流程盡量公平,盡可能消除偏見。”谷歌很重視“偏見”問題,這里,它不光是指種族或性別偏見,也指的是更廣義上的決策怪癖。舉例來說,有的面試官或許習慣性地認為,“聘用斯坦福大學的博士準沒錯”。如果他在這個因素上放的權重太大,那么這個想法就屬于偏見。如果雇主堅持學歷和學校沒有關系,并對之完全不做考慮,這同樣是一種偏見。谷歌的目標,是給予一切因素最佳權重。也許,這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但它指導著谷歌人力運營部員工的思想。
面試官所分配到的候選人,是根據不同的背景、個性、性別、年齡和種族挑選出來的。這種做法,承認了人在本性上更容易與來自相同學校、有著相同生活經歷、有著相同服裝或說話風格的人結交。
賽迪說:“我們并不想完全消除人的因素。”我們的目標是“理解這些模式到底是什么,怎樣將它們呈交給決策人,而不是替他們做決策”。“在大多數公司,如果你是經理,需要人手,就直接到財務部去問,‘我有招聘人手的預算嗎?’如果對方做出肯定的答復,你就安心了,你有自己的一套系統,你跟你認識的人聊了聊,出去找到人就招進來。但我們這里完全相反,我們說,‘你不能拿主意,因為我們認為,人人都有偏見,我們不相信單個人能做出正確的決定。’所以,我們就確立了這套看似非常復雜又耗時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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