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能力強和表達能力弱的候選人,我們應該選誰?
符合常識的答案當然是表達能力強的人,因為溝通是管理者重要的工作。當官的好像都很能說呀!
可是根據生物學的功能補償理論,這個結論就有問題了。功能補償說的是,當一種生物眼睛不太行,它的耳朵和鼻子就分外靈敏。這種現象在殘疾人身上也得到驗證,失明人的耳朵格外好使。
這個理論反過來對不對——一個能說的人,是不是行動力就弱?好像也是這么會事,我們往會說:這個人很能說,其實,言外之意往往是這個人不怎么能做。
管理者的確需要超強的溝通能力,但管理者同別人最重要的溝通方式不是語言,而是行動。比如,一項人事任免,一筆特殊獎金的發放,往墻上一貼,不用任何解釋,員工馬上就會明白:公司鼓勵的是什么,反對的是什么?一句話沒說,溝通完了。
所以挑選管理者,最重要是看他的做事能力,而不是看他的表達能力;而一個人能說,并不能代表能做。其實我們都碰到過很多語言表達差,但行動能力強的人,可惜一旦當選總經理時,往往把這種人忘了。所以,選總經理要警惕那些能講的人,要注意選那些“茶壺里有餃子到不出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