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白我國年終獎(包含年終雙薪等)的計算辦法。
一、計算辦法分2種情況:
1、當月工資低于3500元時:個人所得稅=(年終獎+本月工資-35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當月工資高于3500元時:個人所得稅=年終獎*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第一種情況僅僅是要先補足當月不足3500元的部分,與第二種辦法無本質差別;為方便,本文只討論第二種情況,下同。
二、找適用稅率及計算“雷區”
步驟:
第一步、用“年終獎/12”的結果在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稅率表找對應的稅率。稅率表如下(圖-1):
第二步,計算各檔稅率計算的年終獎(稅前)的下限和上限:
比如:3%的稅率的上限=1500*12=18000元;10%的稅率的下限=1500*12=18000元;10%的稅率的上限=4500*12=54000元;
其余以此類推計算。
第三步,計算按各檔稅率計算的年終獎(稅后)的下限和上限:
比如,3%稅率計算的年終獎(稅后)上限=18000-(18000*3%-0)=17460元;
10%稅率計算的年終獎(稅后)下限=18000-(18000*10%-105)=16305元;
10%稅率計算的年終獎(稅后)上限=54000-(54000*10%-105)=48705元;
其余以此類推計算。
上述計算在EXCEL表中是很簡單的,計算結果如圖-2:
提示:在EXCEL表中的G3欄中輸入“=ROUND(E3-(E3*$C3/100-$D3),2)”,然后批量復制到G3欄至H7欄中,這樣就全部OK。
第三步,計算平衡點(稅前)
平衡點(稅前)是指:在高檔稅率情況下,年終獎扣除個人所得稅后實際收入(年終獎稅后收入)與低一檔稅率計算的實際收入相等。
根據這個原理,我們可以設平衡點(稅前)為X,這有方程式如下:
X-(X*高檔稅率-高檔稅率速算扣除數)=低檔稅率計算的年終獎(稅后)上限
解方程,可以得到:
X=(低檔稅率計算的年終獎(稅后)上限-高檔稅率速算扣除數)/(1-高檔稅率)
根據方程計算結果,我們可以在EXCEL表中I4欄輸入“=ROUND((H3-D4)/(1-C4/100),2)”,然后批量復制到I4到I9欄中,所有的平衡點就全部計算出來了。
第四步,標示出年終獎(稅前)的“雷區”
通過第三步的計算,我們可以看出所謂年終獎(稅前)的“雷區”就是適用稅率對應的年終獎(稅前)下限至平衡點(稅前)的區域。
如上圖,在EXCEL表中J4欄輸入“=E4”,K4欄輸入“=I4”,然后向下批量復制到第七檔稅率欄。
通過上述四步就計算出了,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雷區”,我們可以上述計算的EXCEL表作為一個工具表格存放在電腦中以備使用查找。
通過上述步驟的計算,我們明白了計算過程,但是還不明顯,我們可以用坐標圖清楚表現出來“為什么存在雷區”的問題:
從上圖可以清楚看到:年終獎的稅前收入是一條連續的直線,而年終獎的稅后收入在整個圖上是由不同區間且不連續的線段組成,這就解釋了為什么會存在“雷區”的問題。圖中的三角區就是“雷區”,圖上標示的“雷區”下限、上限的數值是稅前數(當然也可標示出稅后稅)。
每到年終獎發放前,本人經常會遇到領導、同行和領年終獎朋友咨詢:媒體上說“多發1元年終獎會多交上千元的個人所得稅”,是真的嗎?為什么會存在這樣的“雷區”呢?怎么避開這個“雷區”呢? 相信看過媒體報道或者網上查詢過的朋友,也知道這是真的,也許會記住“雷區”范圍。
作為財務人員怎么輕松記住并避開“雷區”,并且向非財務人員解釋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