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員工激勵政策,是穩定員工隊伍、調動員工積極性的重要原則。在多年的實踐中體會到,做好員工的物質激勵,一定要做好以下四項原則:
1、基薪要穩
即死工資要有,能達到維持最低生活水平即可。
2、獎金要準
即活工資要多,要和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創效)結合起來,上不封頂,發放及時、準確;獎金=創效提成。
3、福利要靈
企業的福利在內部人際關系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用好了,它能凝聚人心,振奮斗志,特別是遠景福利規劃可以提高優秀基層員工“跳槽”的門檻。 但是,福利的運籌要和企業的經營狀況結合起來,要體現基本公平。
4、處罰要慎
處罰是保證企業健康發展的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光獎不罰,培養不出紀律嚴明、有戰斗力的團隊。在執行中,首先要建章建制。明確員工應該做什么,不可做什么,那些 屬紅燈不可闖,闖燈必罰(先劃杠杠再罰錢,不應隨意罰錢)。其次,要果斷處置。當員工違規后,公司要立即做出反應,在第一時間內及時按規章進行處罰,減少違規造成的損失 和 拖延處罰后員工易產生的抵觸情緒。第三,要慎重處罰。處罰屬于負向激勵,容易挫傷被處罰人的積極性,所以,對處罰的力度、場合等要慎重。最后,要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