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從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19%,其中,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
廣東省人社廳負責人表示,本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895元/月;第二類標準為151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第三類標準為13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第四類標準12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一市。
實施標準
由于各國的所得稅法不同、或有其他補貼(有的是食物、有的是公交補貼、有的是直接以燃油費補貼)、加上物價各有差異、或政府非關稅壁壘,所以對照各國的課稅依據計算國民的實質所得收入,才有參考標準。
中國
新中國成立之后,各階層的工資都是一樣的,廣東話俗語「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工作可得月薪人民幣36元,不工作也同樣可得36元)便由此而來。這種情況直到1970年代末改革開放后才消失。
1936年,中華民國曾經公布《最低工資法》,其中關于最低工資率的規定,對于勞工而言相對有利。例如該法第3條規定,最低工資率的標準,“成年工以維持其本身及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但事實上,由于抗日戰爭和國共內戰等因素,最低工資法一直沒有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各階層的工資都是一樣的,做與不做也相差無幾。這種情況要直到1970年代末改革開放后才消失。
中國大陸現時推行最低工資制度始于2003年。2003年12月30日,中國通過《最低工資規定》,并在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國內地各省及省內各市都有不同之最低工資標準,再舉更詳細的事例是:湖北武漢市永幸管業的最低工資由原本每月人民幣1200元調升至人民幣1440元(含福利,不含績效和加班費)。浙江省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寧波市區和溫州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從2014年8月1日起由1470元上調至1650元。此外,部分地區另外也加入了規定時薪的制度。
月最低標準工資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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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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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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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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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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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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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2020 | 上海 | 18 |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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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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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廣州 | 1895 | 廣州 | 18.3 |
天津 | 1850 | 天津 | 16.8 |
浙江 | 1650 | 深圳 | 18.5 |
江蘇 | 1630 | 山西 | 16 |
北京 | 1720 | 新疆 | 15.2 |
新疆 | 1520 | 山東 | 15 |
山東 | 1500 | 四川 | 14.6 |
云南 | 1420 | 江蘇 | 14.5 |
四川 | 1400 | 福建 | 14 |
江西 | 1390 | 湖北 | 14 |
甘肅 | 1350 | 江西 | 13.9 |
內蒙古
|
1350
|
浙江 | 13.5 |
福建 | 1320 | 甘肅 | 13.3 |
河北
|
1320
|
河北 | 13 |
吉林
|
1320
|
安徽 | 13 |
湖北
|
1300
|
遼寧
|
13
|
遼寧
|
1300
|
貴州
|
13
|
寧夏
|
1300
|
青海
|
12.9
|
山西 | 1290 |
陜西
|
12.8
|
陜西 | 1280 |
湖南
|
13.5
|
青海 | 1270 |
重慶
|
12.5
|
湖南 | 1390 |
寧夏
|
12.5
|
安徽 | 1260 |
云南
|
12
|
重慶 | 1250 |
河南
|
11.7
|
貴州
|
1250
|
吉林
|
11.5
|
河南
|
1400
|
內蒙古
|
11.4
|
廣西
|
1400
|
黑龍江
|
11
|
西藏
|
1400
|
西藏
|
13
|
黑龍江
|
1160
|
廣西 | 10.5 |
海南
|
1390
|
海南 | 11.2 |
(數據截至2015年2月;均為最低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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