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合適的薪酬發放時機選取合適的薪酬發放時機同樣是一門藝術。等額的薪酬,因為發放的時機不一樣,其激勵效果將大相異同。企業應把握好薪酬的發放時機,動態化地選擇員工的薪酬發放過程,不斷給員工制造意外的驚喜。
比如,適當縮短常規獎勵的時間間隔,保持激勵的及時性,有助于取得最佳效果。因為薪酬支付的時間間隔越短,薪酬與員工績效的關系越密切,對員工的激勵作用也越明顯。所以一方面,企業可以根據員工不同的工作性質確定不同的薪酬支付時間間隔,如工人可以每周支付薪酬,辦公室職員則每月支付薪酬。另一方面薪酬發放一定要及時不能拖欠,否則會影響員工的正常生活和激勵效果。
又如,頻繁的小規模獎勵會比大規模的獎勵更為有效,因為人們在“得”的時候是邊際效用遞減的,好比吃第一塊糖很甜,吃第二塊糖一般甜,吃第三塊糖就基本沒感覺了。所以當企業要給員工發放1萬元的獎金,那么最好分兩次,每次給他5000元,這樣盡管他拿到的總數還是1萬元,但兩者相比較,一次性發放所產生的幸福感,就不如分兩次發放那么強。
再如,減少常規定期的獎勵,增加不定期的獎勵,會讓員工產生更多意外的驚喜,所以薪酬發放一定要動態化。如果你打算給員工增加薪酬,以提高他們的積極性,有兩種最直接的方法:一是加工資,比如把員工原來50000元/年的工資加到60000元/年;二是發獎金,就是保持員工現在50000元/年的工資不變,但是每年不定期給員工發幾次獎金,獎金的總額約為每年10000元。很多管理者傾向于加工資,認為加了工資,員工會很開心。
其實,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就習以為常了,因為員工的適應性很強,尤其是對于物質的東西。所以,“好事”要以變動的形式呈現,這樣才能產生新鮮感。而且對企業而言,發獎金要比加工資好:第一,盡管員工更樂意接受加工資,但在總數相同的情況下,發獎金卻使人更加開心。第二,加工資使員工積極1~3個月,發獎金卻能讓員工不斷受到激勵。第三,對企業來說,發獎金有較大的回旋余地。所謂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相對于漲工資,發獎金的可操作空間更大。
除此之外,已經決定了的獎勵應該早點告知員工,很多時候,幸福來源于對快樂的等待。如小張今年業績出色,公司決定獎勵他一次去巴黎旅游的機會。大家想想,小張什么時候最開心?是在巴黎游玩的時候嗎?可能不是。其實,最開心的時候可能是他聽到這個消息,以及盼望著去巴黎的這段時間。所以,如果要給員工獎勵,晚說不如早說,這樣能“最大化”他們的快樂,當然也更能達到激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