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結合各部門制定的薪酬方案和績效考核方案,特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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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發放
薪酬構成為: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齡工資
1.基本工資發放
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不與員工績效考核情況掛鉤。
2.績效工資發放及評分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發放部分和年度發放部分,非創收部門各占年績效工資總額的40%和60%,創收部門占年績效工資總額的30%和70%,。
、旁露瓤冃ЧべY發放與月度考核情況掛鉤,將被考評人的月度績效工資額除以100,乘以被考評人的月度考評得分,根據結果發放每月績效工資。
月度核發績效工資=年度績效工資總額×40%(30%)÷12÷100×績效考評得分
月度績效考核滿分為100分,根據考核項目實行扣分制?己隧椕宽椌_定標準分值和扣分標準,標準分值扣完后可實行倒扣分,即該項考核分值為負分?鄯挚偡种党^100分的,當月績效考核為負分,負分計入年度考核總分,當月績效工資全額扣完為止。
創收部門年度發放部分績效工資同本部門年度利潤指標完成情況和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總分(12個月份績效考核分總和)掛鉤,利潤指標完成則年度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總分核發,未完成則不發放。
創收部門員工年度發放部分績效工資=年度績效工資總額×60%(70%)÷1200×年度績效考核總分
非創收部門年度績效工資發放與公司三個創收部門年度利潤指標完成情況和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總分掛鉤,三個創收部門各占三分之一。
非創收部門員工年度發放部分績效工資=年度績效工資總額×60%(70%)×X/3÷1200×年度績效考核總分(x為完成利潤指標的創收部門個數)
、圃u分辦法:
a、副總經理評分辦法按兩種分值計算,總經理考評占70%、副總經理自評占30%;
b、部門經理評分辦法按兩種分值計算,分管副總經理考評占70%、部門經理自評占30%;
c、職員評分辦法按兩種分值計算,部門經理考評占70%、員工自評占30%。
d、員工評分結果由部門經理負責統計,部門經理評分結果由分管副總經理統計,副總經理評分結果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派專人統計,統計結果及評分表統一交辦公室存檔備查。員工對評分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總經理或監事會主席申訴,由總經理或監事會主席親自或指派專人在辦公室復核,按申訴后結果處理。
3.提成發放
⑴創收部門提成按2013年9月2日部門負責人會議確定標準執行,由分管副總經理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方案由分管副總經理擬定,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核通過后執行。
、品莿撌詹块T提成在年終經過核算后,結合公司三個創收部門的提成情況核發。
提成條件:公司三個創收部門任一部門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利潤指標后提成,則非創收部門可核發提成。如公司三個創收部門均無提成,則不核發提成。
提成標準:以三個創收部門提成總額的平均值(三個創收的提成總額除以三)作為每個非創收部門的提成總額標準。
提成分配:非創收部門提成由分管副總經理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方案由分管副總經理擬定,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核通過后執行。
4.工齡工資發放
工齡工資:公司工齡從XX(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之日(2008年4月2日)起計算。員工在公司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后,工齡工資按確定的標準從次月起執行。工齡工資標準: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工齡工資為50元/月;
在公司工作滿三年,享受工齡工資為100元/月;
在公司工作滿五年,享受工齡工資為150元/月;
在公司工作滿八年,享受工齡工資為200元/月;
在公司工作滿十年,享受工齡工資為250元/月;
在公司工作滿十五年及以上,享受工齡工資為200元/月。
以下情形不計算為公司工齡:
⑴員工離職后間隔時間超過1年又進入公司工作的,其工齡從再次進入公司起重新計算。未超過1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工齡工資必須在重新工作滿1年后發放。
⑵病休、事休時間超過一個月,超過部分不計算為員工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