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連鎖( 年度)經營計劃考核方案
發展規劃中心
二零xx年x月編制
美食連鎖經營計劃考核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為了實施公司戰略發展規劃,保障、年度公司整體經營計劃的完成,全面促進公司持續發展,特以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系為了確保實現酒店投資者、經營者(即分店高管人員)、普通員工三贏。其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員工利益的同時并促進分店凈利潤的逐年遞增。
二、考核的原則:
1、高層管理人員重獎重罰的原則;
2、分店中層管理人員輕獎輕罰的原則;
3、分店基層員工只獎不罰的原則;
4、重程序、重依據、重業績的原則;
5、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 考核的對象:
1、管理公司下屬餐飲連鎖分店核心管理團隊
2、分店核心管理團隊成員為(店經理、廚務部長、服務部長、營銷部長、人資部長、工程部長、保安部長、財務部長)
3、分店核心管理團隊成員代表為店經理
4、分店高層管理人員為:(店經理、廚務部長)
5、分店中層管理人員為:(服務部長、營銷部長、財務部長、人資部長、工程部長、保安部長)
四、考核的時間:
第一階段:年月日——月日(試行)
第二階段:年度(實行)
五、考核的組織:
組長:總經理
執行組長:財務經理
副組長:辦公室主任、人資部經理
組員: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成本會計、各分店經理
(考核小組成員不得兼分店職務)
六、考核的方式:
根據公司要求確定本考核方式,公司對餐飲連鎖分店的考核與該店各項硬指標掛鉤,未簽訂分店《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的分店其他人員不參與本考核,其工作考核由該店經理及核心管理團隊成員負責。
一、公司總經理與分店核心管理團隊成員代表(店經理)簽定《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達成雙贏。
二、公司對分店月度考核采取整體考核方式,只針對分店核心管理團隊成員工資總額進行考核,店經理經公司考核后有權根據團隊其他成員的工作表現對其進行綜合考評。
三、公司對分店每月進行考核,每季度進行綜合評審,確定該店經理工作是否達標,并進行篩選;店經理每兩個月自行對分店團隊其他成員進行考核評定,確定分店團隊其他成員工作是否達標,并進行篩選。
四、公司對分店核心管理團隊成員每月工資進行考核,其考核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