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企業規模越大,加班、出差等情況就會越多,對這方面事務的管理,是HR日常工作中需要面對的常見問題,如果對其處理不當,也很容易成為企業和員工之間潛在矛盾的重要原因。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HR應制定一套規范的加班管理制度應注意的幾點,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規模越大,加班、出差等情況就會越多,對這方面事務的管理,是HR日常工作中需要面對的常見問題,如果對其處理不當,也很容易成為企業和員工之間潛在矛盾的重要原因。不言自明,加班、出差和報銷的管理制度,需要HR付出辛勤勞動和堅實工作。
嚴格來說,加班是指員工根據企業要求,在法定節假日或者公休假日進行工作,加班費則是企業為此而需要給付的額外工資。需要指出的是,加班通常有兩種情況,或者是公司安排,或者是員工自愿,但無論何種情況,HR都應該制定一套規范的加班管理制度,否則就會出現問題。
HR在員工加班管理的工作中,要注意到以下幾點:
第一,嚴格控制加班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企業應當控制勞動者加班時間,因此,在HR起草擬定企業加班制度時,以下兩條必須寫清楚:
1、部門經理需要安排員工進行加班的,需要上報公司,并獲得總經理審批,同時報備公司人力資源部;
2、任何人如未經公司手續批準自行加班,則其考勤記錄不能認定為加班。
3、如果企業實行標準工時制,HR應該建議企業規定平時下班后不輕易延時、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不輕易安排上班。
4、如果企業實行綜合工時制,則加班一定要獲得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并做好倒班的考勤記錄。
第二,加班時間需要經過雙方認定
企業對員工安排加班之后,實際工作過程并不可能完全符合預期,因此,實際時間有可能大于或小于預計時間,在加班之后,企業和員工之間需要進行確認,另一方面,HR也能就此檢查員工是否完成規定勞動量。
可以采用簽字確認、打卡確認等方式,真實記錄員工加班時間,并保存好資料完整性,防止日后產生加班費方面的爭議。
第三,在確認加班時間后,及時支付加班費
當員工簽字確認加班時間后,HR要注意提醒財務部門,一定要在工資表的“加班費”上有所體現,不能在一個月的薪水總數上進行合并支付,更不能忘記支付。
加班情況是由企業提出的,同樣,員工的出差事務,也是由企業發起的,HR需要先制定員工的出差管理制度,通過以后,企業各個部門可以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制度,圍繞出差的相關注意事項,去布置員工逐一遵守和執行。
當然,理論上簡單而明確的概念,并不代表現實中管理就同樣簡單,下面的案例恰恰說明這點:
某 電力設備制造企業,公司銷售員工X,由于業務調整,由企業將其調往工作性質接近的另一個部門。但由于X對調崗之后的薪資分配方案不同意,反對在崗位調動單 上簽字,并且將已經有兩邊部門領導簽字確認的調動單保留在身邊。兩個月之后,該員工以出差為名義離開,一直未回公司。結果,原部門和新部門都找到了企業的 人事部門,要求拿出解決方案。
該公司HR了解后發現,X出差向來不需要書面批準記錄,只是向其原分管領導打個電話請示即可,而這次出差,他也打了電話,雖然分管領導并沒有明確肯定,但這期間,公司一直在給他發工資。這就讓HR陷入難題,X到底是在按“慣例”出差,還是在嚴重違紀而能夠接觸勞動合同?
該企業顯然在平時就疏忽了對出差人員的管理,由于一直對出差人員的行為沒有書面審批記錄,出差中的考勤無法確定,而且員工始終在領取工資,有更加看似合法合理的理由,拒絕承認自己的曠工事實。這導致即使最后結果提交到勞動仲裁部門,企業依然會處于被動地位。
通過這個負面案例,HR應當認識到,出差管理屬于日常管理工作,但很可能在企業平靜的運行管理表面之下,形成漏洞,并招致未來的大麻煩,在執行出差管理時,應當注意下面幾點:
第一,出差員工考勤管理
員工出差之前,需要按照規定,將出差審批表填寫完整上交,HR批準之后,通知部門考勤員和人力資源部門開始按照出差情況處理考勤。員工出差結束回到公司后,HR需要及時通知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按正常上下班方式進行考勤。
第二,員工出差時的假日管理
員工出差時間稍長,也會碰到周末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HR要提前在管理制度中做好相應規定,并負責對員工進行解釋、認定等工作。同時,如果員工在初潮過程中,堅持工作,沒有休假,或者假期依然在途中,則應該考慮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出差員工回公司之后,進行補休。
第三,和出差員工保持聯系
如果條件可能,應該由HR或部門經理每天和出差員工聯系一次,這不僅是工作業務上的需要,HR也能夠由此了解到員工在外工作的情況,例如是否有什么意外、是否有什么需要,從而確保企業可以及時了解情況。尤其是長期在較遠地區出差的員工,更是要注意聯系的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