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培訓缺乏,員工發展后勁不足。由于中小企業每個員工的工作兩可能會相當大,涉及到許多事情需要處理,本身就沒有參與培訓的時間;此外由于中小企業戰略和人力資源的規劃弱,培訓方面缺乏明確的計劃,所以很多中小企業的員工反映沒有培訓機會。
人員考核不規范。由于中小企業每個員工的責權利不明確,工作職責不清晰,因而企業缺乏衡量部屬工作成績的標準。比如安排某項任務,可能因為沒有某項權力而無法晚完成,導致考核難以執行。其次是沒有規范明確的考核制度,考核人無法進行有效的考核,使許多考核成為形式,沒有發揮作用。多數中小企業員工工作成績的優劣全憑主管領導的印象和主觀評價,由此也引起員工的不滿。
人員激勵措施缺乏科學性。許多中小企業為了吸引人才,將工資水平定位與較高水準,但是這種高成本支出并沒有得到對員工的應該產生的激勵效果。主要因為工資收入與業績銜接不合理,而且企業內部的工資結構沒有能夠體現出崗位的價值,經常有大鍋飯的現象存在,所以員工之間不公平感覺多。另外中小企業的薪酬經常變化,導致員工對收入缺乏良好的預期,積極性不高,人員穩定性差。
將績效管理等同于績效考核。只看到了需要評估部門和員工表現的一面,而忽視了其他更為重要的目的。事實上,單純地為了評估員工表現做績效考核,主管和下屬就像“審判”和“被審判”,雙方地位的不平等,造成雙方的對立。久而久之,當然大家都不愿做績效考核,即使做,也是應付著做,這樣績效考核流于形式就不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