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薪資”
對業務人員的招聘,最終能不能成功,主要問題都是集中在待遇和考核上。給業務人員定合適的基本工資,是管理者的基本功。
我們最開始招聘人員的時候,定的工資比較低:底薪600元,完成基本工作、每天走訪6家客戶再發600元。這個做法,一是保證在最低工資保障線上,二是以做加法的思路,鼓勵員工完成基本工作。結果根本沒人應聘,應聘者認為底薪只有600元太低。
于是重新定工資標準:底薪1200元,每天必須完成走訪6家客戶的要求,少幾家就扣相應的錢數,這個方法又讓人回到減法的管理方式。結果應聘人數大增,招聘難問題初步解決了。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兩種底薪都是1200元/月,差異是在背后的管理邏輯:對做得好的人加以獎勵,還是對做得不好的人予以懲罰?
總結下來,西方文化里,對做對事情的孩子表揚,鼓勵孩子自主嘗試新事物,都指向“用獎勵引導成長”這條路。不難看出,西方經典管理的重要思路之一,也是做加法,即讓做得優秀的人有更多機會,讓其優秀的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因此更擅長發揮人性的優點和優勢。
反觀我們的東方文化,從小強調“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老師要嚴格教育學生,教而不嚴就是老師不負責任;“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要對犯錯誤的孩子予以體罰。我們從小被老師點名批評、罰站、請家長、寫檢查,成長中到處是心靈創傷。教育的結果就是,孩子們長大后,對所謂的“對”的獎勵的接受程度,不如對“錯的懲罰”那么深。
同時,由于創業期企業沒有足夠的預算支持正規的入職培訓和導師制度,反映在管理上就必須有變化——處罰在現實中可能更立竿見影一些。
不過,千萬不能迷信“減法”的效果。實際上,隨著企業的發展,減法的效果會越來越差,“加法”的長期效果則會逐步顯現。
有長期生命力的公司,一定是“加法”做得更好。
管理者在實踐中,要注意平衡這兩種方法,尤其在培養團隊、成就員工、不斷創新等方面,加法更能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