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組織中需要不斷培植互為服務的意識和理念,才可能形成團隊與協作精神。人力資源部門只有立足于這一點,切實為其他部門和所有員工做好必要的服務工作才可能言及所謂“重視”。HR應該做好得諸如此類的事情有:
為員工提供良好的行政與后勤服務,如食宿安排、證件辦理、醫療衛生、文體娛樂、通訊轉達、員工互助等等;
認真履行各項人事管理的基本職能,如員工檔案管理、出勤記錄、人事調動手續、保險業務辦理、薪資計算等等;
切入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基礎工作,如聯系人才供應商、籌辦招聘事宜、安排面試、辦理入職手續、登記人員分配、提供培訓設備設施等等。
HR如果不能好好地為自己定位,認為人力資源部門只是對其他部門發號施令的,而不去踏實地履行這些職責或不屑從事這些工作,那將是非常好高騖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