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如何繳增值稅
《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如何繳增值稅的知識,歡迎閱讀。
法 規
《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解 讀
本條明確了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的相關政策規定。
一是本條規定的前提是“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的增值稅計算繳納。第一款規定了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第二款明確“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是小規模納稅人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的基本規定是,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三是36號文件規定“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因此,在第一款小規模納稅人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業務中,需要排除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四是出租不動產應在不動產所在地納稅,當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的不動產與其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則應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的不動產與其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為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則納稅人不需要預繳,直接申報納稅即可。
五是個人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政策僅針對“住房”。第二款區分其他個人出租非住房和出租住房兩部分來規定。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包括住房,都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案 例
案例1:北京市西城區某個體工商戶2013年購買天津市一套商鋪 用于出租。自2016 年5月1日起,納稅人出租該商鋪,應如何計算納稅?如何預繳稅款?
分析:個體工商戶機構所在地在北京西城區,不動產在天津市,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因此納稅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納稅人為個體工商戶,不是自然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在本案例中,納稅人出租商鋪,不是住房,按照規定應以收取的租金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天津市的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按照同樣的計稅方法,向其機構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區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案例2:接案例1,如果該個體工商戶購買的是天津市的一套住房(住房登記在該個體工商戶名下),自2016 年5月1日起,納稅人出租該住房,應如何計算納稅?如何預繳稅款?
分析:該個體工商戶應以收取的租金減按照1.5%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天津市的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后,按照同樣的計稅方法,向其機構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區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案例3:張某為北京市居民,2013 年購買天津市一套商鋪用于出租。自2016 年5月1日起,張某出租該商鋪,應如何計算納稅?如何預繳稅款?
分析:《試點實施辦法》明確,“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委托地方稅務局代為征收。自然人出租不動產,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在本案例中,自然人出租商鋪,不是住房,按照規定應以收取的租金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天津市的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案例4:接案例3,如果張某購買的是天津市的一套住房,自2016 年5月1日起,張某出租該住房,應如何計算納稅?如何預繳稅款?
分析:因張某出租的是住房,個人出租住房可以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因此,張某應以收取的租金,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天津市的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如何繳增值稅】相關文章:
小規模納稅人如何報稅201704-27
2017小規模納稅人如何報稅08-24
2017年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申報流程08-29
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的會計處理09-12
小規模納稅人的賬務處理流程06-06
小規模公司納稅人怎么做賬05-21
2017年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流程08-31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