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師范學生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及培養模式
論文關鍵詞:高等師范學生;師范技能;培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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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高等師范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自國家1995年《教師資格條例》頒布以來,雖在全國有關高校一度出現好的勢頭,但很快被我國高校擴招的形勢沖淡了,目前情況令人擔憂。因此,在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下,從宏觀上構建高等師范學生教師職業技能培養模式應是當務之急。
當今時代,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都有賴于全民教育質量的不斷提高。人們常說,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這是時代與歷史賦予教師的職責和使命。從教師職業本身而言,能夠勝任這項工作也并非易事。俗話說:“身為父母容易,但為人父母卻不易。”這與當教師似乎也有相通之處。當我們選擇學習師范,我們就是一名未來的人民教師了,但要真正成為一名名副其實的人民教師卻還得進行嚴格的專門訓練。它正如“做父母”,并不是有了孩子就是好父母。
建國以來,教育界雖然多次提出要重視教師的職業技能培養,但長期以來占主導地位的是重視教師的學歷、資歷,不重視教師的技能。即使在師范院校,往往只注重大學水平而忽視師范特點,未能把教師職業技能的培養放在應有的位置。1994年,原國家教委曾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委托北京師范大學組織專家制定了《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給了各高校,各高校特別是師范類院校對此雖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強教師的職業技能訓練,但很快被我國高等教育規模迅猛擴大的形勢沖淡了。
目前,高等師范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第一,教師職業技能訓練的教學任務沒有落實!陡叩葞煼秾W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指出:“對高等師范學校在校生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系統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目的是引導學生將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的理論與方法轉化為具體的職業行為方式,并使之趨于規范化,對于形成學生教育和教學能力,對于學生畢業后勝任教師工作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時,規定師范職業技能分為“講普通話和口語表達、書寫規范漢字和書面表達、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技能等四部分”。由于高校的擴招以及新形勢下各高校具有較高師范素質的教師偏少,落實《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的要求顯然力不從心。第二,教師職業技能訓練的課程體系和課程設置不合理。過去,高等師范教育一般只局限于心理學、教育學、學科教學法這三門教育理論課程,輔之以四到六周的教育實習。但實踐證明,這種安排由于過多地依靠理論講授,往往使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流于形式。第三,由于中學師資從過去的師范院校單口培養走向今日的多元培養,非師范院校也可辦師范,其“學術性”又往往壓倒“師范性”,而師范院校在激烈的畢業生就業競爭面前又不得不放棄單一的師范特色,紛紛向綜合性大學靠攏。高等師范教育在這種夾縫之中處于一種非常尷尬的境地,幾乎成為被人們遺忘的角落。因此,加大教師職業技能訓練的力度,突出師范教育的特色和專業性,是提高高等師范教育在“師資市場”中競爭能力的迫切需要。
毋庸置疑,作為一名合格教師,首先要具備一定的專業文化知識,但僅僅具備這些是遠遠不夠的。如果一個教師只會照念教材上的字句,沒有任何技能的傳授,那他至多只是一架把文字變為聲音的機器。換句話說,從事教師這門職業與從事其它任何一門職業一樣,都需要從事這門職業的技能。
技能,通常是指人們運用某種知識經驗完成一定目標任務的活動方式。職業技能即是指從事某種職業必須具備的某種特定的技術。教師職業技能也就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運用教學的相關知識與經驗促使學生學習,達成一定教學目標的一系列行為方式,它是教師完成教學實踐活動的基本保證。教師的技能,決不只是簡單的轉化技能。教學是一門藝術,它是綜合運用我們的各種知識與技能的一項實踐性很強的本領。顯然,這項本領包含有多方面的能力,我們把這些能力的總和稱為教師職業技能。作為一名師范生,如果希望將來能夠成為一名一流的教師,培養出一流的人才,就必須狠抓當前,夯實教師職業技能的基礎,把教師職業技能訓練課程作為一門必修課程。
高等師范學校開設教師職業技能訓練課程一個總的目標就是最大可能地提高學生的教學技能,使他們初步具有創造性的教學才能,為他們今后能夠勝任基礎教育工作打下扎實的師范基礎。20世紀末,國際教育界曾提出過一個叫做“Open compe-tence”的新概念,直譯的中文意思是“打開能力”、“擴展能力”,這實際上是一名合格教師所應具備能力的核心內容。教師之所以被稱之為工程師、藝術家,也就是指教師的勞動帶有創造的性質。創造需要知識,但更需要在教學能力上有所突破?梢哉f,任何一個國家在師資力量上的優勢,更多地體現在教師在教學技能上的優勢。
教師職業技能的提高是一項長期性的任務,完成這一任務有一個過程,而高等師范院校的學習階段只是教師個體專業化的起點,其培養目標必須從教師專業性的要求上加以宏觀把握。從靜態角度來講,教師職業技能的內涵包括專業理想境界的建立、專業知識的掌握與專業能力的形成與拓展,即指從事教師工作應具備專業思想、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等;從動態角度講,教師職業技能的形成并非自然天成,它需要長期的學習與實踐,不同的階段有內涵不同的著重點。因此,高等師范教育的培養目標應定位于培養合格的滿足基礎教育要求的教師,但又應明確培養目標僅僅是一個理想愿望,合格教師需要在教學實踐中逐步磨練;進而,我們還應著眼于師范生的可持續發展,促進他們基本能力的形成。盡管能力的形成有一個過程,但高等師范教育是重要的奠基階段,對他們今后的發展至關重要。
教師職業技能的訓練包括哪些內容呢?由于教學行為極其復雜,人們對一名合格教師所應具備的師范技能的項目要素看法不一。蘇聯學者C.涅德巴耶娃在《教育必須具備哪些能力》一文中,闡明教師職業技能包括12個方面;英國教育和科學署在((教師職前培訓改革》文件中,歸納出教師應具備27種職業技能;美國佛羅里達州規定教育應具備的職業技能有1 270項之多;我國的《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要求教師具備4種職業技能。以上已充分說明教師職業技能的構成比較復雜。
為了方便教學,這里有必要將教師職業技能進一步加以明確與概括。教師職業技能的表現形式是外顯的,多體現在“嘴”與“手”,但它又是一種較為穩定的心理特征。心理是人腦的機能,教師職業技能就必然與人良好的大腦機能有關,又同人的嘴、手等感覺器官緊密相聯。因而,我們把教師職業技能概括為:“玖M",即腦(Head )、嘴(Mouth )、手(Hand)這三方面功能的和諧釋放。
當然,"H M'z’結構的劃分畢竟比較粗放,仍然不便于實施教學。不過,如果劃分得太細,也未必能夠使學生得其要領。我們認為應當在《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所說4種技能的基礎上稍加拓展,將腦、嘴、手三方面的內容再分解為如下8種技能:
腦:腦的機能是潛在的,教師的所有職業技能都得通過腦的機能來統籌,有些技能雖是通過嘴與手釋放出來的,但更多地卻偏重于心腦的文化知識和思維能力方面的修養,它包括課堂教學技能、班主任工作技能、文藝鑒賞技能等。
嘴:主要是指教師運用普通話進行口頭表達的技能,以及音樂演奏技能(音樂視唱)等。
手:包括教師“三筆字”(毛筆字、鋼筆字、粉筆字)的書寫技能、使用教學媒體技能、音樂演奏技能(樂器演奏)、美術創作技能等。
與《高等師范學校學生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相比,這里將使用教學媒體技能單列,并另外提出了文藝鑒賞技能、音樂演奏技能、美術創作技能,其主要理由有兩點:第一,將使用教學媒體技能加以突出,是新世紀教學發展的需要。2004年底,《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試行)>的通知》明確要求從業者“認識到教育技術能力是教師專業素質的必要組成部分”。第二,其它3種技能都屬于文藝方面的,而文藝自古以來就是人們生活的一個部分,而且一直都是師范專業的必修課程,師范教育如果舍棄了文藝技能的學習和訓練當然是毫無道理的。
教師職業技能不僅包括外在的動作技能,而且還包括內隱的智力技能。然而,由于教學情境的復雜性,教師職業行為尤其需要深層次的智力技能為主導,同時,教師職業技能畢竟又只能通過外顯的方式來表現,從而達到溝通傳授的目的。教師職業技能的訓練需要全方位地對師范生進行考慮設計。
從宏觀上構建高等師范學生教師職業技能培養模式應是當務之急。
從高等師范院校的課程設置看,發達國家的教育類課程占師范專業課程體系的16%一33 %,而我國僅占5%一7%,大多數高校至今仍然沿襲著傳統的師范教育培養模式,即“教育學+心理學+學科教學法+教學實習”的模式,這種教育培養模式與現代教學方式脫節,收效甚微。因此,有必要對高等師范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課程作較大調整。
就教師職業技能的構成結構而言,它主要包含8個方面的技能,這些技能當然最終還得通過課程來實現。在培養方案的設計上,我們提出了“二四課程模式”,或者叫做兩個部分、四種課型模式。兩個部分是:顯性課程與隱性課程;四種課型是:教育理論課程、教師職業技能訓練課程、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實踐課程和校園文化活動課程。通過這些課程設置,從而形成富有特色的“四位一體”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課程體系。其具體安排見表1。
“二四課程”體系,與以往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課程體系相比,有幾點明顯不同:(1)加大了教育類專業課程的比例,不僅有必修課,還有選修課。(2)將教育類課程分為顯性與隱性兩類,以及理論課如“教育學”、訓練課如“教育見習與調查”、實踐課如“教育實習”、活動課如“教學研究小論文比賽活動”等四個部分;在隱性課程選修部分,如學生超出要求完成學分,其超出的學分可充抵專業任選課學分。(3)明確了教師職業技能訓練的目標規格,不論是師范類專業還是非師范類專業學生,只要選修師范教育方向,就必須修讀以上訓練體系的部分課程,并取得46.5個學分后才能獲得《教師職業技能合格證》。
培養模式依賴于課程,課程價值的實現很大程度上又依賴于教師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常規的教師資格考試往往局限于兩三門課程,并不能全面檢查和衡量考查對象的綜合素質,尤其無法考察教師的實際教學能力和課堂應變能力,而學生學業質量的提高最終取決于教師的實際教學能力。因此,教師職業技能課程應采取多元化的綜合評價方式,特別應當注意采取現場評價考核的方法引導訓練。
一方面,在技能訓練課程的考核上,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制度。一般說來,定期三級考核更有利于操作。一是一級課程考核。師范公共必修課一般是培養教師職業技能的理論基礎,可將該類課程成績作為下一步訓練的切人點,為學生建立“教師職業技能訓練檔案”。二是二級過關考核。在二、三、四年級,可在學生初步掌握師范基礎理論的前提下進行二級過關考核,全面實施“六證換一證”制度,這樣更有利于以能力培養為主線,使必修與選修、課內與課外、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六證”即三筆字書寫合格證、大學語文水平達標證、英語四級合格證、計算機操作二級合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達標證、中學教師綜合素質合格證;“一證”即高等師范專兩個方面,一是完成學校規定的高等師范專業全部課程所要求的修讀學分,二是結合教育實習完成對畢業生教師職業技能綜合水平的考核與認定。
另一方面,各門課程應特別注意采取現場評價考核的方法鑒定學生的從教水平。進人20世紀后,特別是“二戰”以來,從教水平與資格考試的內容開始多元化。美國“州學校主管委員會”的報告顯示:“在有教師資格認證考試的州中,36個州測驗基本技能,27個州測驗教學知識,22個州測驗所教科目的專業知識,28個州考核兩個以上的內容。”再如“馬薩諸塞州教育者證書考試”,其內容包括三部分,即交流技能、文化素質以及由申請人選擇的所申請的證書領域的專業知識。當然,在全美運用最廣泛的是“教育測驗服務社”提供的“普瑞細斯系列( Praxis Series) "。以“普瑞細斯系列之二”為例,它包括四種測驗內容:“全美教師測驗:核心綜合測驗”、“教與學原理測驗”、“特定學科領域測驗”、“多元學科評估測驗”,以此希望對測試對象有一個全面、綜合和準確的評價。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各州的教師資格鑒定和考核都向側重考察教師的全面能力而不再局限于教師的知識的方向轉變,并設計出了許多注重現場評價的新的鑒定形式,如課堂實地考察、錄像考察等。如美國紐約州,老師的課堂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傳授能力等就是通過審查課堂錄像的方式進行評價的。而且,美國大部分州近年還取消了教師資格證書終身制,推行教師錄用制度,不斷對教師的從教能力提出新的要求。這些做法,對我們很有啟迪。
為了保證訓練時間和強化訓練質量,教師職業技能的培養最好能夠貫穿于大學生四年的學習過程。其中,一年級可以以語文知識和語言文字的規范運用為主,在完成靜態的大學語文訓練的基礎上,側重于動態的教師口語表達訓練和教師文體表達訓練;二年級在承續一年級基礎訓練的同時,以加強非中文專業學生的人文素養為重點,開設“中國傳統文化精華”、“美學”、“文藝創作與鑒賞”等選修課;三年級則可以培養學生進行專業教學所必需的課堂教學實踐能力和班主任工作技巧,并以此為突破口為畢業實習做準備;四年級不僅要完成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水平測試,還得完成教育實習的任務。
再者,高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應列人學校師范教育方向的教學計劃,并實行第二學籍管理(第一學籍為師范教育學科外的專業課學籍),以確保教師職業技能訓練的順利實施。2000年以來,我國已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統一實施了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高等師范學生需遵照執行,這對高校學生教師職業技能訓練第二學籍管理的實施非常有利。
為了使師范學生通過高等學校幾年的學習,在教師職業技能訓練方面確有收獲,教學質量有顯著提高,我以為還有幾個問題有必要提出并引起大家注意。
首先,高等學校師生員工都應提高新形勢下對師范職業技能培養的認識,切實以《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及教人「2001]6號文件《教育部關于印發<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的通知》為依據,真正克服高等師范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可以在以后教學實踐活動中自然養成,以及教師職業技能就是“三字一話”的錯誤認識,積極探索適合本校特點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新模式,有力促進基礎教育師資培養整體質量的顯著提高。高等師范學生也應以國家文件為指導,為能勝任基礎教育教學崗位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其次,高等學校雖然以“學術性”為其基本特色,美國學者布魯貝克早就在他的《高等教育哲學》導言中指出:“高等教育研究高深學問”,甚至認為高等教育哲學的基點就是“主旋律‘E’調(E代表專門知識( expertise )—即深奧的探求—它構成了專門的學問)”。然而,“學術性”與“師范性”并不矛盾,高等師范學生應自覺地將二者統一起來。我國教育部文件指出:“教師專業化(Teacher Specialization)是指教師在整個職業生涯中,通過專門訓練和終身學習,逐步習得教育專業的知識與技能并在教育專業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的從教素質,從而成為一名合格的專業教育工作者的過程。”顯然,教師專業化也是新形勢下對從教人員的更高要求,“學術性”本就是“師范性”的應有之義。
另外,從總體而言,所有教師職業技能訓練都應以《教師資格條例》為動力和方向,大力引導高等師范學生加強教師職業技能的自我訓練,明確學生在校期間學習師范課程的直接目標是取得高等學校的《教師職業技能合格證》,它是師范學生畢業時最終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必要條件。
資格證書制度是教師專業化發展的保障。《教育部關于印發<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教師資格證書是持證人具有國家認定的教師資格的法定憑證。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并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對于高等師范學生而言,教師資格證書的認定不僅僅是學歷的資格認定,更是師范專業水平的認定。學歷僅是從教人員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教育部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還就教師資格提出了從教能力的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諸如“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高等學校應當以國家推行教師資格制度為契機,以職業技能的提高為先。教育部《關于首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還指出:“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負責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考察。……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由高等學校(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負責人、相關專業的教授組成。”同時指出:“應屆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持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學業成績單和其他申請材料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對通過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其相應的教師資格。”這就是說,教育部已賦予高等學校對其師范生教學素質和能力水平的認定權限,高等學校所頒發的《教師職業技能合格證》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是師范生最終獲得國家《教師資格證書》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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