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進貨費用會計核算模式分析論文
摘要:對于商業會計而言可以采用特定多重模式,包括:①采購成本法;②集合分配法;③即期損益法來核算商業進貨費用。針對這三種商業進貨費用會計核算模式,本文從賬務處理方法、適用性、優缺點和概念幾個方面對其進行了全面地解析。
關鍵詞:商業進貨費用 ;會計核算 ;模式
一、采購成本法
在商品采購的過程中,商品流通企業的存貨采購成本應當包含以下幾個方面,包括:保險費、裝卸費、運輸費以及其他可劃分在存貨采購成本中的進貨費用,這是依據存貨應用指南中第一層本意進行考量的。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即在商品采購成本中直接全額計入商品進貨費用的核算方法便成為采購成本法。所有行業會計的常規方法便是采購成本法,對于商業會計而言,其存貨準則也提倡應用這一方法。這種方法具備以下優點,即:商品進價指標能夠得到合理確定,商品采購費用得到及時考核,商品采購成本實現全面核算,具備嚴格的手續保證精準的賬務數據。它的缺點在于很難有力展開會計管理工作,商品采購的種類、批次以及來源都需要進行劃分,這將為核算過程帶來很大工作量。有些對外進口企業、農副產品收購企業和國內批發商業企業并不擁有較多商品品種規格,而又需要較多的商品采購費用,對于這些企業而言最為適用的便是采購成本法。少數零售商業企業也可以采用這種核算方法,從而對商品采購成本做到系統反映,實現商品采購費用發生情況的嚴格控制以及加大管理商品采購的力度。通常來講,商業企業認為商品自身價值(即買價)的必要組成部分便包括商品采購費用,應當在商品采購支出總額中將其與商品的購買價款(即貨款)一并全部計入,這種同步和并發要通過“庫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庫后)核算或“在途物資”科目(商品入庫前)核算,也稱之為采購成本法。初始進價法為商業會計中采購成本法的實質,它的核算通式:“商品進價金額=商品采購費用+商品購買價款=商品采購成本。”為更加明確地處理賬務,商業會計應當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否以及商品采購入庫前后進行區分。按照確定的商品采購成本總額借記“庫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庫后)或者“在途物資”科目(商品入庫前)來處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商業會計狀況,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應當建立在合理計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基礎之上,另外貸記有關賬戶時要依據不同的結算方式。按照確定的商品采購成本總額借記“庫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庫后)或者“在途物資”科目(商品入庫前)來處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商業會計狀況,另外貸記有關賬戶時要依據不同的結算方式。
二、集合分配法
在商品采購的過程中,可以首先歸集商品流通企業發生的保險費、裝卸費、運輸費以及其他可劃分在存貨采購成本中的進貨費用,然后按照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在期末實現分攤,這是依據存貨應用指南中第二層本意進行考量的。當期損益應當計入已售商品的進貨費用;期末存貨成本則應當計入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在未售商品和已售商品之間,利用增設商品進貨費用專門科目的途徑來分攤調整商品進貨費用的核算方法便稱為集合分配法。存貨準則的特有主張便是將集合分配法應用于商業會計之中,其中具備的特色使之與其他行業會計方法區別開來。它的優點在于對商品采購費用進行單獨考核,實現商品采購成本核算過程的簡化,能夠對商品采購管理做到及時調整與優化,完成商品采購費用和商品進價影響的研究,具備較為合理的商品存銷負擔方式。它的缺點在于:人為調節各月商品采購費用,月末分配具備較大調整量,使得“進貨費用”科目附加進這一過程之中。與此同時,還會引起賬實不符、未能準確及時反映商品購進成本的后果。一些批發商業企業具備較大的商品采購業務批量,較多的商品品種規格以及較大的商品采購費用數額,還有一些零售商業企業商品購進頻繁,專項控制商品采購費用發生情況以及商品采購成本指標難以做到及時掌握,對于這兩種企業而言較為適用集合分配法。所謂的集合分配法是一種附加調整法,商業企業將各項商品的采購費用統一匯集到專門增設的“進貨費用”科目中,到期末時對當期商品的存銷分攤比例進行計算,在“主營業務成本”賬戶中存入已售商品應負擔的進貨費用,在“在途物資”(商品還未入庫)科目或者是“庫存商品”(商品已經入庫)科目中轉入合并后的未售商品應負擔的進貨費用。在商業會計中,集合分配法的實質其實是附加進價法、后續成本法,利用如下通式進行核算:“”,“”,在這個通式中,+商品庫存應分配進貨費用。此外,為了保證能夠合理高效的核算商業企業中各類采購商品的歸集、轉銷和結余狀況,應該單獨設置一個歸類到資產類科目的“進貨費用”科目。在這個科目中,平時發生的各項商品采購費用是由借方登記的,而月末已售商品、應分配轉銷的商品采購費用均為貸方登記,該科目中,未售商品應分配負擔的商品采購費用結存額稱為期末借方余額。商業會計需要做到合理區分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和商品的采購入庫前后,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商業會計而言,其“進貨費用”項目借記的是發生的各項商品采購費用,而“在途物資”(商品還未入庫)科目或者是“庫存商品”(商品已經入庫)科目借記的則是不含稅商品購買價款,而“”項目借記的是按照合理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并且不同賬戶的貸記取決于不同的結算方式。而如果商業會計的服務對象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話,在“進貨費用”科目中借記的是各項商品的采購費用,而“在途物資”(商品還未入庫)科目或者是“庫存商品”(商品已經入庫)科目借記的則是確定的含稅商品購買價款,并且不同賬戶的貸記取決于不同的結算方式。
三、即期損益法
如果商品流通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小于一定值,根據存貨應用指南,此費用可以直接被計入當期損益。這就意味著,即期損益法這種核算方法并不是將商品的進貨費用全額并入“銷售費用”這一科目,而是將其直接作為限定性的商品流通費用。在存貨準則中,為了與其他行業會計有所區分,特別主張商業會計采用即期損益法。這種方法的優點在于符合商業運行規律,核算簡單,充分利用現有科目,滿足商品購銷管理需求,統一了商品購銷核算口徑,及時確定商品進價指標。缺點為:已售商品負擔了所有的商品采購費用,并且銷售費用核算是人為限定的,這是不合理的。此外,它還會不利于決策,主要是由于這種方法造成了商品采購總成本較低。這種方法比較適合于零售商業企業,這類企業的商品銷售業務比較頻繁,商品品種多,商品采購費用數額小,也可以用于有待于改善管理的批發商業企業,該方法可以幫助企業放寬商品采購成本管理,簡化商品采購費用核算。即期損益法是一種單純獨立法,它通過“銷售費用”這一科目實現了商品購買價款和商品進貨費用的相互分離。在商業會計中,即期損益法實質是分離進價法,利用如下公式進行核算:。商業會計需要做到合理區分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和商品的采購入庫前后,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商業會計而言,其“銷售費用”項目借記的是發生的各項商品采購費用,而“在途物資”科目或者是“庫存商品”科目借記的則是確定的不含稅商品購買價款,而“”項目借記的是按照合理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并且不同賬戶的貸記取決于不同的結算方式。而如果商業會計的服務對象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話,在“銷售費用”科目中借記的是各項商品的采購費用,而“在途物資”(商品還未入庫)科目或者是“庫存商品”(商品已經入庫)科目借記的則是確定的含稅商品購買價款,并且不同賬戶的貸記取決于不同的結算方式。
參考文獻:
[1]許佳雯,楊國有.信息化環境下企業會計核算模式的探討[J].中外企業家,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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