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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社會的信任模式論析
【論文關鍵詞】傳統;信任模式;本土化
【論文摘要】信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要素之一。研究信任、探索中國人與中國社會的信任結構,構建一種適合當今社會發展的信任模式,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我國傳統社會的信任模式既不是完全普遍主義,也不是完全特殊主義,而是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以血緣、親緣為中心,以實用理性為內核,以差序、差等為結構,具有邊界彈性和“兩極性”的關系主義信任模式。
西方學者在論述中國的傳統信任模式以及信任對我國社會和社會結構的影響時,往往將中國的傳統信任模式歸結為是血緣性、情感性、人格性的特殊主義信任(特殊主義信任是指以血緣、親緣、地緣等先賦性的社會關系為基礎而展現信任傾向和信任行為的信任模式)區別于建立在信仰、業緣、契約關系基礎上的普遍信任。特殊主義的信任總是與不信任相伴而生,即人們只信任“自家人”、“熟人”,而不信任“外人”、“陌生人”。這種信任是狹隘而排他的,人們天生就把他人劃分成了“局內人”和“局外人”,并且從根本上對這兩種人采取不同的信任態度。這種態度導致特殊信任模式下的信任半徑狹小、信任關系單一、固定。從這一概念出發,韋伯、漢密爾頓、福山、高偉定等學者都認為中國是一個典型的特殊主義信任的國家。
這種對中國社會人際信任的分析以及基于這一分析而做出對中國社會的判斷,雖然在抽象層面上回答了我國傳統社會的信任模式及其特征,但是我們也應看到這一回答遺漏了中國背景中的幾個核心詞匯:關系、實用理性、“推”、整體性等,從而表現出一種靜態性、偏頗性。為了更好地說明中國社會人際的特殊主義信任的“特色”,下面我們將結合以上核心概念對我國傳統的信任模式進行分析。
一、關系本位的信任架構
在進行中西方社會人際信任對比和討論彼此之間的差異時,很多西方學者都沒有脫離西方個人主義的文化背景來理解中國文化中的“關系”以及由關系所產生的信任,沒有對中西文化中關系的不同內涵及運作模式進行區分,從而導致了對中國社會人際信任的理解的偏差。
為了更好解中西方社會中“關系”的差異,我們可以借鑒一些學者在其他領域或學科研究中早已提出并區分的相似概念,如桑普森提出兩種源于自我與非我邊界的性質不同的個體主義:“自足式自我的個體主義”是一種邊界堅實、標記清晰、強調個人控制和排他性的自我概念;而“包容式個體主義”的邊界是流變的,且標記含混,其所強調的是場域對個人的權利和控制以及包容的自我概念,這種自我的邊界并不那么清晰堅實,但可以將他人納人邊界之內。馬庫斯和北山在研究文化差異的基礎上,提出了“獨立性自我”與“互賴性自我”的分析框架。他們認為,從西方人的觀點來看,個體應是指以自我的特性與他人區別的、自主的實體,強調個體內在特征的完整性與唯一性,在此基礎上表現出與他人的區別性與獨立性。它激勵和推動個體去發展獨特的自我潛能,表達個體特殊的需要和權利,展示個體與眾不同的能力;而許多東方文化中具有保持個體之間相互依賴的機制,自我的特點在于與他人的相互依賴,東方人的“自我表征”處于自我與某些特別的他人的聯系之中。因此,個體行為只有在特定的社會聯系中才有意義。中者楊中芳提出在“自我”范疇之內區分“個己”與“自己”,前者代表以個體身體作為自己與別人界限的標志的自我,后者則代表一種不但包括個體的身體實體,還包括一些具有特別意義的他人(即自己人)的自我。
借用以上論述,我們可以這樣理解,西方社會中的關系是獨立個體之間的聯結,這種聯結的狀態是很單一的,有關系就是有關系,沒關系就是沒關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雖然人們之間的關系可以通過交往而擴大,但這種擴大往往是自己親自加人的結果,需要自己投人一項行動、一個團體或一個政黨等。而在中國卻不同,中國社會的人際實質上是一個關系網,這種關系網的存在使得交往主體兩兩之間的關系具有了一種復雜性、混合性,從而表現為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而這種混合性關系網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中國人人際關系構建中的“拉”與“做”。一些華人學者的研究提及了這種方式,如喬健了中國人建立和維持關系的6種方法:襲(承襲已有的關系資源)、認(主動與他人確認共同的關系基礎)、拉(沒有既有關系或既有關系太遠時努力拉上)、鉆(通過各種手段接近權威人物)、套(套交情、套近乎);楊美惠發現人們主要采用三種方法來發展關系:請客、送禮、做人情。這說明中國人可以通過自己也可以利用“拉”與“做”的方式和沒有關系的陌生人、更遙遠的其他人進行聯系,人們互相“拉”與“做”,結成了一個關系復雜的網絡。正是這種“拉”與“做”的存在,使得中國社會的人際信任不再全然束縛于先賦性的血緣與地緣,從而具有了擴張的無限可能性。因此,福山關于中國人際信任半徑狹小的論述是不確切的。
我國的一些學者雖然認識到了中國社會中的關系和西方社會中的關系有著本質的不同,但有些學者往往為了行文的方便而按西方一些主流學者的模式進行論述。另外一些學者雖然對這兩者之間的不同進行過闡述,但他們論述的重點是“這是中國人際信任的特點之一”,卻沒有注意到這種特點所帶來的我國信任模式的“伸展”,即沒有注意這一特點所帶來的結構性的影響。
二、實用理性的信任內核
如果說很多學者對于“拉”、“做”關系只是論述不充分的話,那么他們對于中國社會人際關系中的“實用理性”則可以用忽略來形容。很多學者在論述中國人構建人際關系所持有的核心價值時,往往只注意到了中國是一個的國家,認為在關系的延續和構建中,“人情”、“關系”、“道義”等等價值標準是主軸。但筆者更認同(特別是在“拉”與“做”關系的過程中,因為“拉”與“做”牽涉的往往是陌生人或遙遠的他者)李澤厚先生對中國文化的理解:“如果說,血緣基礎是中國傳統思想在根基方面的本原,那么,實用理性便是中國傳統思想在自身性格上所具有的特色”,“它(實用理性)以思想為基礎構成了一種性格一思想模式,使中國獲得和承續著一種清醒冷靜而又溫情脈脈的中庸心理”。這一觀點被一些學者的實證研究所證明。如彭泅清通過發現,中國人在人際信任構建中,相互信任的程度,并非取決于雙方關系中所包含的先天的聯結(如血親關系)或后天的歸屬(如同學、同事關系),而主要取決于兩人之間實質關系的好壞,這種實質關系的表現是利益。楊國樞和黃光國等人從區分不同關系的角度出發,認為中國人的信任關系中有一部分是利益交換和工具性的。他們指出,中國人對家人講責任原則、對熟人講人情原則、對陌生人講利害原則(雖然在下面的論述中我們將會闡明這種區分的不合理性,但其依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國人信任關系的實用理性特征);黃光國從同樣的角度出發把人們交往的對象分為“家人、熟人、生人”,指出人們處理這三種關系的原則分別是:情感性關系、混合型關系和工具性關系。由此,我們發現中國人的信任關系不是單純的依靠“倫理”、“情義”等價值因素運作,同時,更應看到這一調查所難以呈現的東西—那就是倫理道德、人情之所以對親人、熟人間的行為有框定作用,也是在于這種倫理道德具有分配資源、獲取資源的能力。一旦發現道德不能為自己的利益提供支撐時,人們就會經常性地拋棄它,中國上的宮廷斗爭以及家族矛盾可以給這一結論提供無數佐證。因此中國人的信任關系的內核是實用理性,但這種實用理性沒有表現為即時的物物等價交換,而是呈現為時間、空間、價值位移上的“報恩”、“禮尚往來”而已。中國人這種深層的實用理性心理的存在,一方面促使人們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不斷向外擴展自己的社會交往,另一方面導致在沒有外在約束的條件下,中國人較容易為利益拋棄情義。也正是因為這一文化,上述的“拉”、“做”關系的現象才會在中國社會中廣泛存在,中國社會人際的信任邊界才具有如此強大的延伸性,信任模式才會如此多樣和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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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推”的信任特質
之所以說楊國樞和黃光國把中國人際交往中的對象劃為“家人、熟人、生人”的方法不夠合理,是因為這種劃分方式同樣把中國人的信任邊界固定化了,抹煞了中國中的另一重要特征—“推”。關于這一點,費孝通先生的觀點獨到而精辟。其在《鄉土中國》中指出:“我們的格局好象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每個人都是他影響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聯系!薄拔覀兩鐣凶钪匾挠H屬關系就是這種丟石頭形成同心圓波紋的性質。親屬關系是根據生育和婚姻事實所發生的社會關系;谏突橐鏊Y成的網絡,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無窮的人,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的人物。”“在我們鄉土社會里,不但親屬關系如此,地緣關系也是如此”,“的系統里絕不肯離開差序格局的中心”。很多人都引述過這一段話,但他們往往忘了費孝通接下來的話:“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紋波浪向外擴張的推字。他先承認一個己,推己及人的己,對于這己,得加以克服于禮,克己就是修身。順著這同心圓的倫常,就可向外推了。”“從己到家,由家到國,由國到天下,是一條通路。中庸里把五倫作為天下之達道。因為在這種社會結構里,從己到天下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所以孟子說他善推而已矣”。際上,只要加以理性思考,任何國家的社會人際信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差序”的,但在中國文化中,“推”的意識尤為強大。
構建社會的概念和命題具有微觀和宏觀、具體與抽象、理論與實踐、個別與一般相貫通或相統一的特點,即儒家不是通過對立面來建構社會,而是通過社會的融合面來建構社會。可以說,正是“推”的文化理念及其運用,使中國的、社會、家庭及個人之間的信任關系不同于其他社會,具有連續性和統一性的特點。如“家國天下”、“修齊治平”、“以德配天”等概念就是這樣來的;其次,這種“推”導致的結果是,中國社會的信任結構沒有特殊主義與普遍主義的明確界限,只有復制與縮放的關系。因此,中國社會的特殊主義與普遍主義信任有差別,但不是絕對的;中國社會的特殊主義信任與普遍主義信任有矛盾,但兩者是可以轉化和互容的。
“推”文化是中國文化中的重要概念之一,其與差序格局的關系可以說互為因果。如果我們放棄這一概念僅談差序結構,忽略文化對社會的反作用力,必將給人以無源之水的感覺。筆者認為,正是兩者的共同作用,影響了中國的信任邊界,使中國的信任模式具有了自己鮮明的特色。
四、整體性或混合性的信任形式
很多進行中西文化比較研究的學者都發現,中西文化具有不同的特質及發展路向。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中國文化是“綜合的盡理之精神”,講究天人合一、陰陽和諧;是“分解的盡理之精神”,通過人與自然、人與天、思維與身體的種種對立造就人對外界的探索。逗這一點在很多方面都有表現,如我國傳統的五行說認為,“金、木、水、火、土”五個基本元素,可以對應為人體內臟中的“肺、肝、腎、心、脾”,人的情感中的“憂、怒、懼、喜、思”乃至道德行為的“仁、義、禮、智、信”,五行不僅反映了自然之理,同時也反映社會、人事變化發展的一般規律。陰陽之道貫穿于一切現實事物的動靜、剛柔、進退、取舍、虛實等運動變化之中,并且由此形成了以易學形式來探究、把握這種變化規律的傳統。這些概念、思想在西方文化中是沒有的,西方文化講求的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這種整體性的思維方式,表現在行為交往方面,就是傳統中國人是將既有關系和交往關系混合在一起運行的。很多西方學者都發現,中國人的血緣、親緣、地緣等既有關系會進人到交往關系中,成為交往的基礎性條件,從而導致中國人只信任自己人,對外人則表現為強烈的不信任,呈現出一種典型的特殊信任模式。但我者楊宜音發現,隨著社會發展和家庭功能的分化,加之交換交易的需要,“自己人”的內核會從自家人中脫離出來,有血緣、親緣的家人可能被劃為外人,外人可以變成自己人,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成為一個構建的過程。因此,中國人在交往過程中往往是把情感性因素和工具性因素雜揉在一起,很難分得清。另外,彭泅清也發現,所謂傳統中國人對外人的不信任是基于起點的不信任,可以通過關系運作和手段來增加外人的可信程度,發展與外人之間的相互信任。
這種整體性一方面和中國的“推”、“做”、“拉”互相影響,互相強化,共同決定了中國人信任的彈性;另一方面,這種整體性所包含的混合性導致了中國人很容易從人格的不信任推至對系統的不信任、從道德的不信任推至對制度的不信任。這最終導致中國人信任感的相對脆弱及信任行為的謹慎。
五、“人性本善”的信任心理
中國文化傳統有“人本善”的觀念,這一基于人性的觀點具有普適性和基礎性,但這也造成了很多學者的困惑,因為他們一方面在實踐中發現中國社會缺乏普遍信任,另一方面卻在一些社會中發現,中國作為一個儒教國家,具有高度的信任文化,中國人普遍認為人性本善,所以在心理上對外人并沒有不認同感。這一點在王飛雪與山岸俊男所做的關于中、日、美三國的人際信任調查的8個項目中得到了證實:對大多數人基本上是誠實的回答,中國的平均值是3.56,日本是3.36,美國是3.74;對大多數人基本是好的、善的的回答,中國的平均值為4.01,日本為3.29,美國為3.72;對大多數人是值得信任的回答,中國的平均值是4.23,日本是3.36,美國是3.71;對受人信任時大多數人也將信任對方的回答,中國的平均值為3.81,日本為2.64,美國為3.56;對受人信任時大多數人將做出相應回報的回答,中國的平均值為4.16,日本為3.51,美國為4.22;對我信任他人的回答,中國的平均值是4.07,日本是4.29;美國是3.93;對大多數人都相信他人的回答,中國的平均值為3.24,日本為3.74,美國為4.43;對完全信任別人常常帶來歡喜的而不是悲慘的結局的回答,中國的平均值為2.89,日本為2.96,美國為3.17。
分析可以得出,對于人性這一因素,中國的平均數最高;“人情”這一因素中國無代表性,介于美國、日本之間;信任行為這一因素中國與美國、日本相比得到的平均數最低。而信任行為與人性兩者之間的相關性為中國最低(r=0.310 ),美國其次(r=0.49 ),日本最高(r=0.56)。
同樣在羅納德·英格爾哈特所做的“世界價值觀調查”中也顯示,中國的儒教區屬于高信任度的人際信任社會。
因此,筆者感到一種困惑:為什么一個具有高度信任文化和信任心理的卻是一個普遍缺乏信任的社會呢?中國社會到底是高信任度的社會還是低信任度的社會呢?很多學者在以前的解答中往往是從一個非此即彼的靜態思維方式出發給出一個一元化的答案,單純地認為信任行為依托于信任文化,而沒有注意社會結構、結構對人際信任的根本影響。從而簡單得出中國社會信任度高或低的一元結論。
雖然調查顯示,中國人的信任特征目前具有“兩極性”,信任心理對信任行為的支撐作用薄弱,但我們認為,這并不意味著中國人的信任心理將一直對信任行為沒有作用,中國將永遠是一個信任度低的社會,而應看到這種作用的發揮需要社會、經濟、政治結構的支撐。因此,只要我們不斷地進行社會、政治、經濟改革,培育信任所需要的,“人性本善”的信任心理必將成為中華民族復興的強大動力。
基于以上認識,筆者認為我國傳統社會的信任模式既不是完全普遍主義,也不是完全特殊主義,而是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以血緣、親緣為中心,以實用理性為內核,以差序、差等為結構,具有邊界彈性和“兩極性”的關系主義信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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