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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經濟時代的財務治理目標
一、引言 對財務治理目標的爭論和一直沒有中斷過。這一方面是由財務治理目標在整個財務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及其對財務治理實踐的指導作用所決定的,另一方面是由于企業財務治理依存的環境在不斷變化和,這便決定了財務治理目標的確定應是一個不斷豐富、完善和發展的動態過程。根據現有資料,中外對財務治理目標的表述主要有以下幾種:(1)利潤最大化、凈現值最大化、資本本錢最小化、股東財富最大化(陳毓圭,1992);(2)現金股利最大化(劉貴生,1992);(3)經濟效益最大化(王化成,1991);(4)投資者、經營者和利益最大化(朱海芳,1996);(5)超利潤目標(潘經民,1996);(6)根本目標是資本增值,直接目標是利潤,核心目標是經濟效益(張先治,1997);(7)產值最大化(王化成,1994);(8)綜合現金流量最大化(向顯湖,1996);(9)長期資本增值(陸正飛,1996);(10)所有者財富最大化(郭復初等,1997);(11)資金運動公道化(楊丹,1997);(12)以進步效益為核心,具體目標多元化的結構體系(秦偉光、王祖華,1998);(13)企業價值最大化(王化成,1999);(14)追求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和社會利益(張兆國、桂子斌、張新朝,1999)。其中產值最大化、利潤最大化和股東財富最大化是中外廣為的三種觀點。本文旨在知識經濟條件下談談對企業財務治理目標的粗淺看法! 二、知識經濟與人力資本 1996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的報告中,首次使用了“知識經濟”這個概念,以為知識經濟是建立在知識和經驗的生產、分配和使用上的經濟。我國學者吳季松博士也提出,所謂知識經濟是指區別于以前的,以傳統為產業支柱,以稀缺資源為主要依托經濟的新型經濟,它以高技術產業為第一產業支柱,以智力資源為首要依托,因此是可以持續發展的經濟。知識經濟的本質就是:以智力資源的占有、配置,以技術為主的知識的生產、分配和消費(使用)為最重要因素的經濟,是與農業經濟、產業經濟相對應的一種富有生命力的經濟形態(吳季松,1998)。由此可見,知識經濟最明顯的特征便是知識與經濟的一體化,即知識的經濟化、經濟的知識化和知識的產業化;企業中最具價值的最重要的資源不再是物質資本而是智力和知識(知識資本),同時人才智力資源的價值也將得到充分的體現! ≈R經濟時代的到來,也就決定了人在其間的中心地位和核心作用。由于只有人才能擁有知識(包括經驗),并將其運用到生產實踐中往,以推動經濟和人類社會的全面進步,即人是知識的創造主體,也是知識創造的目的,同時還是知識經濟化的創造者。知識經濟的繁榮將直接依靠于人類最復雜的功能——人的聰明和創新,依靠人類所擁有的知識和有效信息的積累、增值! 20世紀60年代,美國著名經濟學家T.W.舒爾茨提出人力資本這個概念,之后它便得到逐步的深化和發展。所謂人力資本,是指對人力(勞動)資源的統稱,包括企業家的決策能力,經理職員的經營治理能力,技術職員的開發能力和工人(農民)的勞動技能等(張蕊,1998)。人力資本隱含于個人身上,是個人在長期的和實踐中獲得的回勞動者個人所有且不可與人身相分離的一種資本。自從有了人類生產活動便有了人力資本。但在從農業社會向產業社會轉化初期,從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由于社會生產力水平的相對落后,社會分工協作體系尚未成型,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人力資本的要求較低,出現非人力資本的稀缺度超過人力資本稀缺度的現象。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產業結構的不斷分化及社會分工體系的日趨發達,社會市場機制的日益完善,人力資本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固然物質資本是生產的條件條件,但其本身在生產過程中并不會增值,只有經過“積極貨幣”的握有者——企業的人力資本才能保證企業的非人力資本的價值、增值和擴張(周其仁,1996)。固然長期以來,人們對人力資本未給予充分重視,甚至對它還帶有一些偏見,但客觀的事實已經證實,人力資本在生產中起著積極的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知識經濟這個概念的提出,促使人們對人力資本給予更多的關注,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也無疑將在更大程度上完善和發展人類自身! 三、企業的性質及其目標 上述還無法使我們弄清楚企業財務治理目標到底是什么,但筆者以為要解決這個,首先必須解決以下幾個題目:(1)什么是企業(即企業的性質是什么);(2)誰將制定企業的目標;(3)企業的目標是什么。由于企業財務治理只是企業中的一個子系統,其目標也就自然地從屬于企業的目標,所以只有解決了上述幾個題目,才能進一步確定企業財務治理目標。 首先是關于企業的性質。自科斯(Coase)在30年代發表《企業的性質》一文以來,固然起初這篇論文并未引起經濟學家的留意,但70年代之后卻成為很多經濟學家討論的熱門,企業理論也隨之產生并逐步發展為全新的微觀經濟學分支。但到為止,對企業性質的理解仍未形成一致的觀點。不過現代的經濟學家對企業的看法是以自由“契約”為基礎的。于是我們可以在此假定企業是各種生產要素的特別組合。同時由于生產要素可分為人力資本和非人力資本兩大類,所以我們便可以如此定義企業:人力資本所有者與非人力資本所有者締結的特別契約。在這個假設的條件下,我們來分析下面兩個題目。 1、誰將制定企業目標。要確定企業契約的參與者,即人力資本所有者和非人力資本所有者中誰才真正有權制定企業的目標,就得解決誰對企業擁有所有權的題目。但這也是個一直為經濟學家所爭論的題目,至今還未有一致的看法。筆者以為,企業作為一個多種要素的特別組合,它是由各要素相互制衡作用的結果。這種制衡作用主要取決于契約中各要素的相對重要性(這主要又取決于一定生產力下該企業契約的經濟活動水平對人力資本和非人力資本的需求程度及企業環境中這兩種資本的稀缺程度),在此我們不作具體論述。只是我們應看到企業的發展進程中各種要素的相對重要性是不斷發生變化的,同時也應看到就在同一時代下,不同類型企業的各種要素的相對重要性也是不相同的。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使得人們越來越重視人力資本在企業知識經濟時代的作用,只是將更加使得契約中的各要素所有者熟悉到,契約的存在是一個合作的結果,契約所創造價值的多少將直接依靠于契約各方協同程度的高低,也即契約中的各要素所有者將熟悉到契約中誰都不能離開誰。所以企業的目標應由契約中各要素所有者共同制定,而不可能由單獨的某一方決定。當然這并不排除某些要素所有者由于受信息、本錢等因素的制約而放棄自己的權利,或委托其他要素所有者代為作出決定的可能性! 2、企業目標。既然企業目標是由企業契約中各要素所有者共同決定的,那也就是說它應同時兼顧這個契約各方的利益,即要同時兼顧人力資本所有者(企業家、一般治理職員、技術工人、一般工人)和非人力資本所有者(股東、債權人)及其他職員。目前,美國已有29個州先后修訂了《公司法》,要求公司的經營者在為公司的股東服務的同時,還應為公司的相關利益主體(如債權人、員工、顧客等)的利益服務。由于他們向企業投進了專用性資本,都為企業的剩余收益作出了貢獻,因而也就有權分享企業的剩余收益(崔之元,1996)。這只是在實踐中剛剛邁出的第一步。但我們可以以為,為了企業能長期存在和發展,以穩定地實現各要素最大化作為企業的目標。這一目標不僅夸大要把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放在首位,它還夸大應協調和滿足企業契約中各要素所有者的利益以減少沖突,加強合作;同時,它也考慮了取得報酬的時間,并用時間價值的原理進行了計量,考慮了風險與報酬的聯系而又克服了企業片面追求利潤的短期行為。但不足之處是它并未考慮到企業作為社會經濟中的一個單元而產生的外部效應,外部效應的不同將制約或促進企業本身的發展。在知識經濟條件下,由于知識資源的可享性和可轉移性,它使得企業和社會的聯系更加廣泛和深刻,企業對知識的要求和應用將更加取決于社會對知識形成和發展所做出的貢獻,從而也就要求企業要更加重視其社會責任(張兆國等,1999)。所以企業的目標還應考慮社會責任,如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保護生態平衡、防止公害污染和發展福利事業等,唯有如此才能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的宏偉目標。所以企業的終極目標應與整個社會融合在一起,即實現社會價值最大化。 四、財務治理目標:人力資本所有者價值最大化 固然企業契約中各要素所有者都有權參與企業目標的制定,但隨著一般工人的相對減少,技術職員治理職員和企業家的相對增加,尤其是他們生產能力和治理能力的增強,他們在企業中的相對重要性將日漸明顯,起著甚至決定企業行為的作用。在知識條件下,人力資源是企業契約中最重要的資本,因此,知識經濟的治理要求將從管物發展到管人,從以物為本發展為以人為本(吳水澎,1999)。固然人力資本的治理還未能納進企業財務治理系統之中,但人力資本在知識經濟條件下的核心地位和主導作用將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有專家指出,在知識經濟,財務起著倉庫的作用,任何智力資本都終極要轉化為財務(馮之浚,1998)。所以在知識經濟時代,公道開發、配置和使用人力資本以使其所有者價值最大化將成為財務治理的目標。同時,這也是由于知識經濟下分工越來越趨向精細化,人力資本越來越趨于專用性和群體性(方竹蘭,1997),人力資本所有者相對于其他非人力資本所有者承擔著更大的風險,這就致使人力資本所有者成為最大的剩余利益分享者,財務治理的目標也就當然地應為實現人力資本所有者價值最大化服務,就比如在“資本雇傭勞動”(張維迎,1996)的時代,企業財務治理應以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一樣! ∫匀肆Y本所有者價值最大化作為企業財務治理目標,并沒有與企業的目標,即社會價值最大化相矛盾,而是更加地突出了人力資本在知識經濟時代的重要性,體現了人的發展是人類的終極目標這一偉大思想。但由于人力資本不能像非人力資本那樣可以在靜態下以貨幣加以量化,它的價值只能在動態下,即人力資本的使用過程中通過其績效加以確定。而這種評價必然也包括對其所有者其他方面的考慮,因此它的衡量是變化的,不唯一的(陸維杰,1998)。這種變化主要包括:(1)使用環境的變化,人力資本的專用性使得同樣的人力資本在不同的環境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價值判定;(2)使用績效的變化,人力資本的價值無法在事業和職業各不相同的條件下得到一致的效果。固然如此,我們仍然相信,隨著人類熟悉能力的不斷進步,在不久的將來,人類是可以報告或表露企業人力資本狀況的潛力的(吳水澎,1999),是可以充分利用這些信息以實現人力資本所有者價值最大化這個目標的! 「」 [1]王化成。再論財務治理目標[J].財務與。1999,(3)! 2]吳季松。知識經濟[M].北京:北京技術出版社,1998. [3]張蕊。人力資本中心觀的確立對會計的挑戰[J].財務與會計,1998,(3)! 4]周其仁。市場里的企業——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J].經濟,1996,(3)! 5]崔之元。美國二十幾個州公司變革的理論背景[J].經濟研究,1996(4)! 6]張兆國,桂子斌,張新朝。知識經濟時代的財務治理[J].會計研究,1999,(3)! 7]吳水澎。知識經濟會計三題[J].財務與會計,1999,(3)。 [8]陸維杰。企業組織中的人力資本和非人力資本——也談企業所有權的發展趨勢[J].經濟研究,1998,(5)! 9]張維迎。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10]方竹蘭。人力資本所有者擁有企業所有權是一個趨勢——兼與張維迎博士商榷[J].經濟研究,1997,(6)。【知識經濟時代的財務治理目標】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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