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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建立大學英語語文學科的必要性
摘要:高中和大學階段的各英語大綱皆沒有把英語語文的教育功能作為一個明確的概念提出,由此在教學性質和目標的導向上,容易產生政策性的語義歧義。同時,由于英語在大學里還不是一門獨立的學科,因此也無法規范并擴大語文的教育轄域。本文以此為切入點,探討建設大學英語語文學科的必要性。關鍵詞:英語語文;學科;課程
迄今為止,《普通高中英語課程標準(實驗)》(簡稱《課程標準》)、《高職高專教育英語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試行)》(簡稱《基本要求》)和《大學英語課程教學要求(試行)》(簡稱《教學要求》),都沒有將英語語文的教育功能作為一個明確的命題,這就使得以普及教育為目標的基礎教育和以專業教育為目標的高等教育在教育方向、人才培養目標上缺少銜接,出現錯位,也使得英語課程的教育功能難以得到進一步發揮。因此,本文試對建設大學英語語文學科的必要性進行探討。
一、語文概念及其教育功能
我國各種典籍對“語”、“言”、“文”等語詞皆有釋義,例如《說文》:“語,論也。”段注認為,“一人辯論是非謂之語”,“與人相答問辯難謂之語”!掇o源》將“語”與“言”界定為:“自言為言,與人談論為語。”據此可知,語與言的內涵皆指口頭的語言,即言語!把浴背V缸匝裕弧罢Z”,常謂之與他人的口頭交流!墩f文》曰:“文,錯畫也。”據段注,“錯”,當作“(辶昔)”。(辶昔)畫者,交(辶昔)之畫也!掇o源》將“文”界定為:①彩色交錯。引伸為文雅。②紋理、花紋。③文字、文辭……,又作動詞用,指撰述。由此推知,“文”的初始意義乃指色彩,通“紋”,是紋的通假,并以此引申為文雅,即cultured?梢姡肆x中、西相通,故“文”的意義在漢語中與“語”和“言”一樣十分豐富。語,指口語;文,指書面語。
我國語文教育家葉圣陶將“語”與“文”界定為:“平常說的話叫口頭語言,寫到紙面上叫書面語言。語就是口頭語言,文就是書面語言。把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連在一起說就叫語文!盵1]葉老的這番話是基于我國歷代的學校教育“言"、“文"不分家,且倚重“文"的傳統,做出的系統總結。
我國外語類核心期刊除北外主辦的《外語教學與研究》稱其為“外國語文月刊”外,其它如《外國語》、《外語界》、《現代外語》、《外語研究》等,并沒有將其劃分為研究外國語文的范疇。我國《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實驗)》對語文概念都無界定,只是對課程性質進行了描述:“語文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2]
再以語文的英語對應詞philology為例。語文與philology意義相近,但philology沒有漢語中豐富的語義。如Webster's New American Dictionary將其定義為:①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relevant fields; ②linguistics(p390)。Longman Modern English Dictionary對其定義為:①the study of language from the written texts by which it is known;②the study of texts and their transmission(p842)。
綜上所述,語文之概念可概括為:①語文是一門綜合性較強、基礎應用性較強、交際性較強的學科或課程;②語文的語篇選材既有古代的、文言的,也有現代的、白話的;③語文的語篇內容既有口語的,也有書面的;④語文的語體既有文學的,也有應用或實用的;⑤任何國家的語文課程都有各自的文化特色,并具備一定的教化、教養作用,即人文性。
根據前文所知,我國對語文的界定是非常模糊的,國外亦如此,philology往往與linguistics混為一談。筆者認為,在教育與教學領域,不能只是推介、研究語言學而語言學,必須擴大其轄域,改英語為英語語文。其根據和理由如下:
第一,我國各級英語課程的設置,無論是教學大綱對教學的性質和目標、學習者所具備的英語能力的規劃和要求、教材內容的編排,還是從各級考試的側重點來看,強調并突出的還是其聽、說等交際功能。然而,英語在我國畢竟只是外語,而且我國幅員遼闊,東、中、西部地區,城市與鄉村之間所擁有的教學資源也極為不平衡,教師的教學水平、學生的學習水平都有差距,而且,如果只強調學習的一個方面,勢必會影響學生英語能力的全面發展。
第二,正由于語文概念的模糊性,才會對英語語文教育的復雜性、系統性、連貫性等認識不夠,誤以為英語聽、說能力的培養,就是英語語文能力的培養。教學目標的單一性,使得學生在英語學習中經常出現語用失誤。
日常教學中,我們既要充分理解語文的外顯與內隱意義,還要真正理解“交際”的語域。正如《教學要求》所言,“交際”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口頭和書面的信息交流!盵3]其實質也就是“語”和“文”的統一與同構。 束定芳也認為,“除了口頭的方式以外,如今更重要、更常見的方式是書面的,即閱讀與寫作”[4]。董亞芬則強調,“在培養聽、說、讀、寫“四”會能力的過程中,寫能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寫作不僅有助于鞏固經由讀和聽輸入的語言材料,促使語言知識的內在化,提高語言運用的準確性,而且還能為實質性的口語能力打下扎實的基礎”[5]。 并且,隨著人類文化交流的日益頻繁,英語本身也體現出多元化特質。對此,Kachru提出了著名的同心圓說(concentric circle)——以英語為母語的國家處于內圈(inner circle);以英語為官方語言的國家處于外圈(outer circle);以英語為外語的國家處于擴展圈(expanding circle)。處于同心圓不同位置的英語形式,其形態仍以同一個共核(common core)為基準,但它們會有各自的變體,這些變體還會擁有各自獨立的特點。顯然,英語要在中國保持鮮活的生命特征,也必須適應中國文學發展的特點,在教材中適當補充涉及到英、美等國文學、文化的篇章,滿足學生對異質文化的好奇心,并通過對兩種文化形態的比照,達到成功交際之目的。
眾所周知,語文教育蘊含有德育和教化功能。德實際上也屬于文化的精神范疇。關于文化,《易經》云:“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語文教育所負載的文化功能還具有社會化與社會制度化的一面,它是以“人文"來進行人格教養與教化。文化即“人化"、“化人"。關鍵詞“化"曰之內化、融合、升華與超越。從語詞的起源來看:文化是“人化"、人的主體性的對象化;從功能上來看:文化是“化人",教化人,塑造人,熏陶人[6]。因此,筆者所力陳的語文學科教育,旨在說明:①語言是一切學科的基礎、原型與母本。②作為人文學科的次范疇與下義項,語文這一定義不僅是對受教育者習得語言、文學等外顯知識的觀照,還通過語言文化的世界圖景性,整合、超越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哲學觀念等,使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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